在國際軍貿領域,中國始終保持著獨特而審慎的姿態。
中國國防部新聞發言人蔣斌大校在2025年7月8日的例行記者會上,就殲-10戰斗機出口問題作出明確表態:"我們在軍品出口方面一貫堅持慎重、負責的態度,愿與友好國家分享中國裝備發展成果,為地區與世界和平穩定發揮建設性作用。"
這番看似常規的外交辭令背后,實則蘊含著中國軍事外交的戰略邏輯與軍工產業的發展軌跡。作為中國自主研制的第三代多用途戰斗機,殲-10系列近年來因實戰表現和性價比優勢引發國際關注,其出口動態已成為觀察中國軍事技術國際合作的重要窗口。
中國軍品出口管理體系建立在嚴格的法制基礎上。2024年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品出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軍品出口應當遵循三項核心原則:有助于接受國的正當自衛能力;不損害有關地區和世界的和平、安全與穩定;不干涉接受國內政。
這種立法精神與國防部發言人"慎重、負責"的表態一脈相承。值得注意的是,中國自2019年起定期發布《中國國際軍事合作》白皮書,詳細披露軍貿政策與出口數據,這種透明度獲得聯合國常規武器登記制度的積極評價。
相比之下,某些西方國家的軍售常伴隨政治附加條件,甚至成為干預他國內政的工具。中國這種尊重主權、平等互利的軍貿理念,正在發展中國家獲得越來越多認同。
殲-10戰斗機的出口歷程,折射出中國軍工的歷史性跨越。
這款由成都飛機設計研究所研發的戰機,其誕生源于1980年代中國空軍對自主三代機的迫切需求。總設計師宋文驄團隊在技術基礎薄弱的條件下,創新采用鴨式氣動布局,使戰機機動性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經過二十余年迭代升級,最新出口型號殲-10CE配備有源相控陣雷達和霹靂-15遠程空空導彈,作戰效能接近西方同級產品,但維護成本低30%以上。
2022年巴基斯坦成為首個海外用戶,采購36架組成兩個中隊,在2025年印巴空戰中創下零損失擊落印度陣風戰機的戰績,這一實戰表現直接促使印尼、埃及等國重新評估采購計劃。
印尼國防部副部長道凡托證實,該國正從體系兼容性、售后支持和定價等維度評估殲-10CE,考慮采購42架替換老舊的F-16機隊,合同可能包含護衛艦等配套裝備。這種"交鑰匙"式解決方案,彰顯中國軍工從單品出口向體系化輸出的戰略轉型。
當前國際軍貿市場正經歷結構性調整,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報告顯示,中國已連續五年保持全球第五大武器出口國地位,但5.9%的市場份額遠低于美國的43%。
殲-10CE面臨的競爭環境異常激烈:法國陣風憑借多功能性和北約標準占據高端市場,美國F-16通過政治捆綁維持份額,韓國KF-21則以"中間路線"擠壓傳統空間。
中國軍工的破局之道在于差異化競爭——印尼空軍案例頗具代表性:該國原計劃以81億美元采購42架陣風,但殲-10CE僅需同等預算的三分之一,且包含技術培訓和后勤保障。
更具戰略價值的是,北斗導航系統與出口裝備的深度耦合形成技術鎖定效應,如泰國S-26T潛艇的作戰系統完全依賴北斗短報文服務。這種"裝備+標準"的輸出模式,正在重塑發展中國家軍事合作的范式。
軍事技術合作從來不是單純的商業行為,中國與巴基斯坦聯合研發"梟龍"戰機、向沙特輸出"彩虹"無人機生產線等案例表明,深度軍工合作能轉化為戰略互信。埃及因政變被美國凍結軍援后轉向中國采購,伊拉克放棄"阿帕奇"選擇中國裝備,這些選擇本質上是對西方政治脅迫的抵制。
中國堅持"不附加政治條件"的原則,使得軍貿成為打破單邊制裁的戰略工具。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實施的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將航空航天結構件、燃氣渦輪發動機等關鍵技術納入管制,表明中國在擴大開放的同時嚴守安全底線。這種平衡體現了負責任大國的擔當。
回到國防部發言人的表態,其深意不僅在于回應具體軍售個案,更闡明了中國參與全球安全治理的理念。在烏克蘭危機延宕、亞太局勢緊張的背景下,中國軍品出口的審慎態度形成鮮明對比。殲-10CE出口不僅是商業行為,更是中國軍事外交的實踐載體——通過提升伙伴國家正當自衛能力,促進地區戰略平衡。
正如中國向中東地區主要出口防空導彈、偵察無人機等防御性系統,這種"止戰而非助戰"的取向,正在為動蕩世界提供新的安全選擇。未來隨著"一帶一路"倡議深入實施,中國軍工"體系化輸出"有望在更多地區落地生根,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專業力量。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