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是求財…… 你把這個情況不屬實搞一下啊,上面下來查,我們損失大。改口我們共贏啊!” 河南漯河的郭先生實名舉報礦山事故 18 天后,等來的不是職能部門反饋,而是被舉報方的 “交易” 邀請。更荒誕的是,印有他身份信息的舉報移送單,竟出現在被舉報礦山的辦公桌上。這場事故舉報,如同一面照妖鏡,照出安全生產監督鏈條上觸目驚心的漏洞。
舉報人信息保護機制全面失效,構成第一重信任危機。 郭先生通過省級應急管理廳官方平臺實名舉報時,按要求提供了身份證號與手機號,這是公民對公權力的基本信任。然而,舉報信息如入無人之境:礦方吳經理直言 “公司辦事員給了我一份打印件,上面有你的手機號碼”。更令人震驚的是,洛陽市安防委辦公室發給縣政府的舉報移送文件 —— 內含舉報詳情及舉報人信息 —— 被拍攝于涉事企業辦公室內,時間就在吳經理致電前一小時。盡管當地稱已對信息 “模糊處理”,但完整信息如何流出?“模糊處理” 是否形同虛設?“內鬼” 藏身何處?這些疑問直指信任根基的崩塌。
監管響應機制的滯后與被動,暴露出第二重制度性漏洞。 從 6 月 9 日、10 日兩次舉報,到 6 月 28 日信息泄露,18 天內應急管理部門未作任何正式反饋。直至媒體曝光引發輿情,洛寧縣才在 7 月 8 日通報,承認 3 月至 5 月發生 3 起工傷及 1 起死亡事件,企業存在瞞報。這種 “媒體倒逼調查” 的模式,嚴重損耗法定舉報渠道的公信力。更反常的是,郭先生主動提供吳經理電話號碼助查時,洛寧縣應急管理局長期置之不理,最終需由媒體轉交線索。這種消極姿態,難免引發公眾對 “貓鼠同盟” 的合理懷疑。
被舉報方的 “共贏” 話術,折射出對法律與生命的極致蔑視。 吳經理在通話中將安全生產事故輕描淡寫為可交易的生意:“工亡要整頓,這樣損失就太厲害了…… 我們就共贏啊”。這種將工人生命權與企業利益置于同一天平的行為,是對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理念的褻瀆。當違法者不恐懼法律制裁,而專注于 “搞定” 舉報人時,恰恰證明某些地方的安全監管生態已病入膏肓 —— 企業深信存在 “花錢消災” 的路徑,甚至能通過內線定位舉報者。
從法治視角看,舉報人信息保護是安全生產監督制度的根基。應急管理部相關規定明確要求嚴格保密舉報人信息,《信訪工作條例》更對泄密行為設置嚴厲罰則。此次事件中,信息從省級平臺到縣級政府流轉中 “失守”,絕非偶然,而是制度性保密機制的全面潰堤。
修復公信力需要刮骨療毒的決心:必須徹查泄密鏈條,將 “內鬼” 移交司法;更需省級層面介入,審視從舉報受理到移交的全程機制,用透明流程取代暗箱操作,讓公民監督真正成為懸于安全生產之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公眾等待的不只是某個泄密者的名字,更是一套讓舉報者免于恐懼的鋼鐵制度。守護舉報者,就是守護我們每個人發出聲音的權利。
編輯:楚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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