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一家最高法院周三裁定,俄羅斯從 2014 年開始支持烏克蘭東部的反基輔分離主義分子,當年擊落馬來西亞航空公司 MH17 航班,以及 2022 年入侵烏克蘭,犯下了廣泛的侵犯人權(quán)行為。
歐洲委員會(Council of Europe)下屬的歐洲人權(quán)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簡稱ECHR)認定,俄羅斯應對戰(zhàn)區(qū)外“法外殺害平民和烏克蘭軍事人員”,以及“酷刑”、“強迫勞動”、“非法和任意拘留”和搶劫負責。
由 17 名法官組成的小組還裁定,莫斯科將烏克蘭兒童轉(zhuǎn)移到俄羅斯,并在許多情況下安排他們在那里收養(yǎng),侵犯了人權(quán)。
歐洲人權(quán)法院表示,俄羅斯必須“毫不拖延”釋放或安全遣返所有在烏克蘭占領(lǐng)區(qū)被非法拘留的平民。它還呼吁莫斯科合作,尋找 2022 年 9 月之前從烏克蘭轉(zhuǎn)移的兒童,并幫助他們與家人團聚。
克里姆林宮發(fā)言人德米特里·佩斯科夫(Dmitry Peskov)周三表示,俄羅斯不會遵守這一裁決,它認為該裁決“無效”。
該裁決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象征意義,因為俄羅斯在 2022 年 2 月全面入侵烏克蘭后被逐出歐洲委員會,并于當年 9 月正式退出《歐洲人權(quán)公約》。然而,該法院仍在審理在俄羅斯退出前提起的涉及俄羅斯的案件。
法院針對四起案件作出裁決:三起由烏克蘭提交,涵蓋 2014 年至 2022 年的事件,另一起由荷蘭就 2014 年 7 月 17 日擊落 MH17 提起。這架客機在從阿姆斯特丹飛往吉隆坡的途中,在烏克蘭東部上空被擊落,機上 298 人全部遇難。
聯(lián)合國民航機構(gòu)將這場空難歸咎于俄羅斯。
歐洲人權(quán)法院認為,受害者親屬的痛苦構(gòu)成了對免受酷刑和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的權(quán)利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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