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鼎夏女士稱,其弟弟夏品凱因涉盜竊案7月3日被山東臨邑縣公安局民警從福鼎市拘留所帶走,7月6日家人接到山東臨邑縣方面通知夏品凱死亡。
7月10日,澎湃新聞從山東德州陵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獲悉,由于夏品凱在看守所死亡,作為看守所駐地公安機關,陵城分局正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調查。
夏女士稱,其弟夏品凱于6月30日上午11點在福建福鼎市家里,當地桐山派出所以涉嫌偷盜液化氣被山東警方網上追逃為由,將其帶走,經過體檢身體一切正常后,拘留在當地拘留所。7月3日,夏品凱被山東臨邑縣公安局民警從福鼎拘留所帶走,7月6日中午13點45分,家人接到來自德州的座機電話通知,“說夏品凱已經死亡,要求我們家屬上來。”
夏女士介紹,其弟弟夏品凱生于1983年,今年42歲,警方稱弟弟死于德州市看守所,家人到達德州后,在殯儀館見到了其遺體,尚未告知死因。
7月10日上午,澎湃新聞聯系了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刑偵大隊一位民警,據其介紹,周品凱之前因涉嫌盜竊,在看守所里面死亡,作為看守所的駐地公安機關,負責進行該事件調查。“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做了這個尸表檢驗,并且我們有虛擬影像解剖,在全國來說比較先進的一套儀器。”
該民警還表示,目前夏品凱的律師提出來要委托第三方做死亡原因分析,“現在死者家屬正在跟我們在一起,現在他的家屬、姐姐、姐夫,包括父母,他們都在跟我們在一起。在看整個看守所里面,包括搶救等等這些視頻監控,他們正在逐幀地看。”
對于夏品凱的初步死亡原因,該民警表示,“我們根據看守所的這個相關規定去開展的偵查工作,調查結論會告知其律師和家屬。”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印發的《看守所在押人員死亡處理規定》,在押人員死亡分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正常死亡是指因人體衰老或者疾病等原因導致的自然死亡。非正常死亡是指自殺死亡,或者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故、他殺、體罰虐待、擊斃等外部原因作用于人體造成的死亡。
依據《看守所在押人員死亡處理規定》,在押人員死亡后,應立即通知近親屬,并報告公安機關、檢察院及辦案機關。
對初步認定為正常死亡的,公安機關開展相關調查工作。公安機關調查工作結束后,應當作出調查結論,報告同級人民檢察院并通知死亡在押人員的近親屬。對于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的,由人民檢察院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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