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通報了一起電動自行車火災案件,令人痛心。7月7日3時55分許,楊浦區鐵嶺路某小區一居民樓底樓發生火災,造成4人不同程度燒傷,其中有傷者燒傷面積高達95%。據警方調查,火災為居民孫某某違反規定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一樓樓道內,車輛蓄電池起火所引發。事發前,孫某某還存在飛線充電行為。目前,孫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這起案件,又一次為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敲響警鐘。《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已實施4年,“樓道禁停”的安全紅線早已劃下。條例規定:禁止在建筑物首層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樓道等區域停放、放置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 。
條例實施以來,相關部門的整治行動沒斷過,安全合規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設施也在加建。可是,總有人抱著僥幸,覺得“偶爾停一次不要緊”,最終釀成慘痛教訓。就在今年4月19日凌晨,普陀一小區樓梯間因電動自行車樓道充電突發火災,致使兩位老人逃生時被困,燒傷面積分別達91%和84%。
如今,悲劇重演,暴露出部分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安全意識的淡薄。消防實驗早就證明,電動車起火后,燃燒迅速且會產生大量有毒濃煙,狹小的樓道空間極易形成“煙囪效應”,瞬間堵死逃生通道。這種時候,“僥幸”就是對生命的輕視。
安全紅線不容忽視。對于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這類行為,不能僅僅停留在警告、勸阻層面。此次,肇禍車輛的車主孫某某被警方刑拘,釋放的信號很明確: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必將受到法律嚴懲。只有讓違法者付出實實在在的代價,法規才能“長牙帶電”,真正起到威懾作用。
當然,電動自行車的安全問題,不只是使用者的事。生產環節的質量把關、銷售環節的合規監管、改裝行為的嚴厲打擊,日常安全隱患的發現處理機制,唯有各環節協同發力,才能把電動自行車的“安全閥”擰得更緊。
原標題:《違停電動自行車起火車主被刑拘,紅線碰不得|上觀時評》
欄目主編:簡工博
來源:作者:解放日報 鄔林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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