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番禺區教育局公布2025年上半年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一、廣州市番禺區*天外語培訓中心違法開展學科培訓案。該機構取得的是成人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擅自變更辦學類別,開展學科類培訓,根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番禺區教育局對其作出警告、退還所收費用22323.5元、沒收違法所得52965.5元的行政處罰。
二、廣州市番禺區*成培訓中心有限公司違法開展學科培訓案。該機構取得的是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擅自變更辦學類別,開展學科類培訓,根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番禺區教育局對其作出警告,退還所收費用4095元、沒收違法所得1365元的行政處罰。
三、廣州市番禺區*維靈動室內娛樂活動服務中心變相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案。當事人未經審批組織校外教育培訓活動,且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根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四條和第十八條規定,番禺區教育局對其作出警告、退還所收費用9130元的行政處罰。
四、廣州*學未來咨詢有限公司違法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案。當事人未經審批組織校外教育培訓活動,且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根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四條和第十七條規定,番禺區教育局對其作出警告、退還所收費用1876.8元、罰款6344.8元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番禺區教育局將認真履行法定職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加大違法違規校外培訓整治力度,嚴厲查處各種違法違規校外培訓行為,著力規范番禺區校外培訓市場。
番禺區教育局提醒,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遵守校外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和“雙減”政策,增強法律意識,依法依規辦學,誠信規范經營,共同營造和維護校外培訓市場的良好生態。
來源 | 廣州番禺教育
編輯 | 鄒皓明
校對丨胡普甜
審核 | 孫軼英
簽發丨葉平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