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迎來了大結局,爛尾一詞也是隨即沖上了熱搜。
看完《以法之名》大結局,讓人直呼又癲又爛!反派是真癲狂,而正派們也是真迷糊!
對于《以法之名》來說,前面的劇情是真的慢,但最后的劇情又是真的快!
如果說從狼人內訌開始整個劇情就開始提速的話,那么最后幾集完全就是飛速推進。而到了結尾,又像大多數影視作品一樣,純靠字幕代替結局。
從字幕結局來看,6人被判死刑,2人無期,5人有期,當然還有3人被降職,另有1人出逃國外。
禹天成、陳勝龍、江遠、熊磊、賴東明、賴東朗,六人被判死刑;
程子健、孫飛,2人被判無期。
星子被判7年,江旭東被判10年,姜紅軍被判16年,溫琴被判8年,監獄護士被判12年;
柳韻被降職,李人駿調離司法機關,蘭景茗被撤職,而王華山出逃國外;
另外就是秦峰犧牲,而喬振興也是恢復了名譽。
結局自然大快人心,也是圓滿的,但這樣圓滿的結局只是一個結果,而過程卻遠遠比不上最開始那般詳細周密邏輯嚴謹,到了最后幾集整個劇情是飛速推進,劇情演繹上是相當粗糙,就像劇中的反派一樣,完全就是不管不顧,急眼了。
為了保全自己,禹天成和江旭東先是滅口了萬海,然后還要除掉陳勝龍,最后更是要殺洪亮。
萬海自然是可惜的,雖然有著犯罪情況,但顯然萬海案中是被冤枉的,正如該劇一直強調的那樣,萬海不是黑社會。可惜,最后眼看著天就要亮了,卻還是被人滅口了。
在這里,專案組也是出現了重大失誤,明知道監獄內部有著問題,但始終未曾采取任何措施,結果就是萬海被人直接滅口。
萬海死得太過輕松,雖然也是自己一次次妥協退讓的結果,但專案組的大意更是負有一定責任。當然又可以看到,王華山最后又出逃了國外,而那個換藥殺害萬海的護士也只判了12年。
而陳勝龍掌握著錄音證據,威脅到了禹天成和江旭東,自然也是難以存活。
禹天成就直接派熊磊想要滅口陳勝龍,但無奈,熊磊和陳勝龍還是情深義重,在關鍵時刻熊磊還是于心不忍,放了陳勝龍一馬。
但轉頭陳勝龍還心存僥幸,想要以證據與洪亮交換保全自己,顯然他還是太過幼稚了。當然,自始至終陳勝龍都是頭腦簡單的。
而洪亮在知道岳父和小舅子涉案之后,也是大義滅親,想要舉報兩人,卻被江遠提前通知了禹天成,禹天成再次派出熊磊追殺洪亮。歷經一番搏斗,洪亮是躲過一劫,但卻犧牲了秦峰。
在這里有個細節,熊磊開車跟隨洪亮一路,但是洪亮卻絲毫未曾察覺,直到被熊磊撞車才開始逃命。
再往前看,黑惡集團另一重要人物程子健,竟然靠著未婚妻的煽情交代了一切,這顯然與之前的人設不符。之前的程子健也是心狠手辣,為了利益不擇手段,更是在陳勝龍面前夸下海口不會出賣,可結果,靠著妻子的三言兩語、幾滴眼淚就交代了一切,真的是太過離譜。
還有謝鴻飛,更是當著洪亮的面跳崖自殺了。
不得不說這與該劇一開始一個老干部的情節呼應上了,但顯然這樣的意義又不大了。
而像保護傘們,孫飛被判了無期,江旭東、姜紅軍、溫琴各被判了有期徒刑。柳韻免除了刑事處罰,降為了科員,李人駿是被撤職調離了司法機關,蘭景茗也是被撤職留黨察看一年。
大結局的倉促是顯而易見的,黑惡團伙是真的慌了急了,但編導也是慌了急了。黑惡團伙全然不顧,繼續肆意橫行,展開大滅口。而警察、檢察只等發號施令,缺少了更為周全的調查、取證、保護等,以至于關鍵性人物或者被殺,或者自殺,真的是太過粗心大意。
在該劇的前半部分,雖然劇情上是拖沓的,但整個調查無疑是詳細縝密的,邏輯是嚴謹的,但是到了最后卻剛好相反,整個劇情是出現了明顯的銜接問題,不夠連貫,更是倉促草率。
對于這樣的結尾自然是遺憾可惜的,但或許又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好在,正義戰勝了黑惡,東平的天是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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