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陽江市江城區法院7月10日消息,該院近期審理一起民間借貸案件,看似普通的借款行為背后,竟藏著層層迷霧。
2024年9月期間,李某通過微信方式認識自稱“楊某”的女網友,雙方逐漸發展為網戀對象。同年10月下旬,“楊某”以親屬生病需手術費為由,向李某提出借款,并通過微信發送身份證及借條。
△未經核實,勿輕易進行網絡轉賬。
“楊某”稱自己的銀行卡異常,希望李某將錢轉至其“表叔”賬戶。李某遂分三次將6.2萬元轉入“表叔”黃某的賬戶,后因無法再聯系上“楊某”。李某將黃某訴至法院,要求其歸還借款6.2萬元,并向當地派出所報警處理。經派出所核實,“楊某”所示身份證是虛假的,黃某辯稱其與“楊某”也是網戀關系,出于同情答應幫忙代收款項,收到上述6.2萬元轉款后,已通過微信全部轉給“楊某”。
江城區法院經審理認為,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成立,必須同時具備借款合意和借款交付兩個關鍵要素,雖然李某向黃某轉賬,但黃某根據“楊某”要求將上述款項轉回給“楊某”,且無證據證實李某、黃某就借款事宜達成過合意,因此李某以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提起訴訟,請求黃某返還上述款項,理據不足,依法判決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網戀有風險,交友須謹慎。近年來,以網絡交友為名實施詐騙的案件屢見不鮮,不法分子利用網絡的虛擬性,與被害人建立戀愛關系,進而以各種理由騙取錢財,該行為可能構成犯罪。在此提醒廣大群眾,轉賬借款前務必要核實對方真實身份,明確借款用途、還款時間,保留書面借條,拒絕“空口無憑”。同時,還要確認借款對象與收款賬戶一致,切勿隨意向第三方轉賬。
瀟湘晨報綜合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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