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者舍利弗隨佛陀出家半個月那天,一位名叫「長爪」的外道出家,來摩揭陀國首都王舍城北方的迦蘭陀竹園精舍見佛陀。一番行禮問訊,寒暄過后,長爪外道對佛陀說:
「瞿曇大師!我的見解是:『我不接受任何見解』。」
「長爪!連你自己『我不接受任何見解』這樣的見解,都不接受嗎?」
「瞿曇大師!我既然講『不接受任何見解』,這樣的見解我當然也不接受啦。」
「長爪!既然連你自己的見解都不接受,那你為什么還說?如果你不說出自己的見解,誰又能幫你說?
長爪!事實上,這世界的多數人都像你一樣,嘴上雖然這么說,但實際上卻還持著某些見解,只有極少數人,才能真正舍棄一切見解。
長爪!沙門、婆羅門中有三類執見:一、『我接受所有見解』二、『我不接受任何見解』三、『我接受某些見解,但不接受某些見解』。其中,持第一類執見者,常為貪、瞋、癡、煩惱所纏縛,好于執取染著,不得清凈遠離。持第二類執見者,近于不貪、不瞋、不癡,近于不為煩惱所纏,近于清凈不取不染。」
當佛陀說到這里時,長爪外道心中暗喜:
「瞿曇大師贊同我的見解!瞿曇大師推薦我的見解!」
佛陀繼續說:
「持第三類執見者,當他接受某些見解時,情況與持第一類見解者同,當不接受某些見解時,則與持第二類見解者同。
持這三類執見者,若頑固地堅守著自己的見解,以為只有自己的見解才是真理,別人的都錯,這樣,就會與持其它兩類見解者起沖突,進而發生爭論、挑釁而起煩惱。有先見的智者,預見了這種煩惱生起的可能,乃能揚棄對自己見解的堅持,進而也不固執其它見解,這樣,就能止息所有的執見了。
長爪!我們的身體,是由四大組成的物質色所構成,從父母所生,米粥所長,是無常,日久耗損、分崩離析之物,應以無常、苦、病、腫瘤、刺、災難、折磨、外人、離散、空、非我視之。如果能這樣看,就能舍離身體的渴求、愛著與奴役。
長爪!人有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等三種感受。當感受樂時,不會感受其它兩種,當感受苦或不苦不樂時,也不會同時感受其它兩種。長爪!這三種感受,都是無常的,條件決定的,為因緣所生的,是壞滅褪失,而終歸于消散之法。多聞圣弟子能看清這點,就能對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不抱持任何幻想,而對它冷靜理智。由對它的冷靜理智,而心得解脫,就能有解脫之智:知道生死已盡,清凈的修行已經確立,該作的都已完成,不再有往生下一輩子的后有愛了。
長爪!這樣的解脫比丘,不會再偏執什么、爭論什么,雖仍然使用世間之說,但卻沒有世俗的黏著。」
這時,正執扇站在佛陀后面,為佛陀搧風的尊者舍利弗,聽了佛陀這番教說后,心想:
「世尊確實以他的親證,告訴我們舍斷之法;善逝確實以他的親證,告訴我們舍離之法。」
于是,尊者舍利弗就在那兒思惟,在觀無常、觀生滅、觀離欲、觀滅盡、觀舍中,不起煩惱,心得解脫。
而長爪出家外道,則遠塵離垢,得法眼凈:見法、得法、知法、入法,不再需要靠別人而能解決自己的疑惑,于正法中,心不再畏懼。于是,長爪外道請求跟隨佛陀出家修學。
一、本則故事取材自《中部第七四長爪經》、《雜阿含第九六九經》、《別譯雜阿含第二○三經》。
二、依菩提比丘《中部第七四長爪經》英譯之批注,長爪外道為尊者舍利弗的甥侄,向智尊者著《舍利弗的一生》中亦同(香光書香編譯組譯,第二十頁)。而《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出家事》則說,長爪外道(原名「俱瑟恥羅」)為尊者舍利弗的舅舅(大正大藏經第二三冊第一○二三至一○二八頁),《大智度論》亦同(大正大藏經第二五冊第二一至二二頁)。
三、依《四分律》與《五分律》的記載,尊者舍利弗是在聽了馬勝比丘的「緣起偈」時,即證得初果,并隨佛陀出家(參考大正大藏經第二二冊第一一○頁中、七九八頁下),而在半個月后的此次「旁聽」中,證得解脫。
四、佛陀所舉沙門、婆羅門中之三類「見」,依例均為「邪見」之類,為與佛法「正見」有所區別,故事中對此類「見解」以「執見」稱之。
五、解脫者仍然會說「我」如何如何,但卻不會有「我」的執著,這就是「雖仍然使用世間之說,但卻沒有世俗的黏著」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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