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男子借款20萬還款2800萬仍欠470萬”沖上熱搜。
據報道,武漢市民高先生反映,他在電話推銷下貸款20萬后,實際到手18.8萬,卻要還款31.2萬,一年內陷入反復借新款還舊款泥潭。對方以他老婆孩子威脅繼續還款,他無奈報警求助。目前已有6名放貸者因非法經營罪被刑事拘留,其中4人已被逮捕。
如果不是這幫“吸血者”踩踏了“禍不及家人”的底線,讓高先生感到無路可退,如此兇殘的還款游戲還不知道持續到何時為止。至此,高先生已經找朋友、生意伙伴借了幾百萬,還把車、房子賣了。
在數名放貸者被逮捕之后,這種肆無忌憚設局、侵害消費者利益、拿無辜者的人身安全逼人就范的“經營”之道,又當被如何審視和對待?
眾所周知,打著普通民間借貸旗號的“砍頭息”“套路貸”,以低息、無抵押、無擔保、快速放款為誘餌,誘導借款人以貸養貸,屬于非法借貸。多年前,此類非法借貸便在暗中滋生,諸如“借款5000元,手續費就1200元”的報道頻頻進入公眾視線。但高先生一案表明,相比昔日情形,“砍頭息”已經進化到極其瘋狂、危險的程度。相關借貸者俘獲借貸人的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直到受害者傾家蕩產。這種借貸不僅屢屢將借貸者逼上絕路,而且破壞了金融秩序,深度危害了社會秩序。對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2022年,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司法解釋,針對這類偽裝成民間借貸的違法現象進行專門打擊。2023年,最高法發布《關于優化法治環境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指導意見》,強調依法規制民間借貸“砍頭息”“高息轉本”等亂象,降低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法律法規的完善、對借貸行為的規范、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有力打擊,極大消除了借貸亂象,但現實中,依然有一些借貸公司游走在灰色地帶,伺機尋找受害者。
媒體記者在接到某公司電話推銷低息貸款后,現場進行了探訪,發現涉事金融公司占據了某高檔寫字樓的整個樓層,上百人正在電話推銷、與來訪者洽談貸款事項。“紅火”場景的背后,是多少非法借貸在進行?這種可能隱藏非法借貸行為的公司,何以能正大光明地存在且屹立不倒?
高先生表示,他報警也是為了警示他人“不要碰砍頭息貸款”。無疑,在提醒消費者遠離“砍頭息”的同時,也應加大打擊力度,鏟除涉嫌違法犯罪的借貸機構,讓違法犯罪分子失去生存土壤。
與此同時,高先生因生意出現虧損、因故無法正常貸款而鉆入借貸機構圈套的細節說明,通過機制創新,設法為陷入困頓者注入資金流,使之免于“病急亂投醫”,變得越發重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優化法治環境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指導意見》提及的“有效拓寬中小微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應成為行業內外的共識。
現代快報/現代+首席評論員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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