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11日訊近日,安徽合肥的程先生為給朋友捧場,在當地一家理發店2年內充值了430多萬元,多次進行灌腸、針刺排毒后出現了身體不適。截至2025年3月,程先生卡內余額約170萬元,程先生要求退款遭拒。店方以“已報警”為由拒絕回應,并拒絕提供消費明細。”據程先生提供的與門店美容師的錄音顯示,對方承諾灌腸后可以減肥,還能讓程先生的身體恢復到年輕狀態。但程先生表示,經過幾次灌腸和針刺排毒后,出現了拉肚子、皮膚針刺傷口愈合難等問題,查詢后才發現該門店經營范圍僅為理發服務,并不涉及美容、養生等范圍,也不具備診療資質。7月9日,合肥市經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在進行調查,對于非法行醫的認定工作,衛健部門已同步進行調查,此外公安部門也已介入調查。
對此,頤衡(濟南)律師事務所張雪律師從法律角度進行了分析和解讀:
本案可能涉及“非法行醫、消費欺詐、合同違約及人身損害賠償”等多個法律問題:
1. 理發店超范圍經營,涉嫌非法行醫
理發店屬于生活美容機構,僅能提供理發、美容服務。而“灌腸、針刺排毒”屬于醫療行為,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23條,必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否則構成非法行醫。 涉事人員若無醫師資格,還可能違反《醫師法》第13條、第59條,構成非法行醫并面臨處罰。
2.虛假宣傳,誘導消費
美容師承諾“灌腸減肥”“恢復年輕狀態”,但實際無科學依據,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0條(經營者應提供真實信息)及《廣告法》第28條(禁止虛假廣告)。 若明知無醫療資質仍提供“治療服務”,可能構成欺詐,消費者可主張“三倍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
3. 預付式消費合同糾紛
程先生充值430萬元,屬于大額預付消費,若服務內容與約定不符,理發店構成違約,消費者可要求“退還未消費款項和利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3條)。 若合同約定“醫療效果”但未實現,消費者可主張“合同無效”(《民法典》第153條,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4. 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程先生因灌腸、針刺導致腹瀉、傷口愈合困難,若經鑒定與非法行醫行為存在因果關系,可依據《民法典》第1218條(醫療損害責任)索賠。 若造成輕傷以上后果,涉事人員可能構成非法行醫罪(《刑法》第336條)。
針對以上問題,消費者可通過以下路徑進行維權:
1.民事途徑起訴退費+賠償:依據《民法典》合同編及侵權責任編,要求退還未消費金額,并索賠醫療費、精神損失等。主張懲罰性賠償:若證明商家存在欺詐,可要求三倍賠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
2.向衛健委舉報非法行醫,要求查處。向市場監管局投訴虛假宣傳、超范圍經營。
3.如人身損害嚴重,可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非法行醫罪或詐騙罪。
最后,律師也建議廣大消費者切勿在非醫療機構接受醫療美容或治療服務。 大額預付消費需簽訂書面合同,明確服務內容及退款條款。 保留轉賬記錄、聊天記錄、合同等證據,以便維權。 監管部門應加強生活美容機構監管,嚴查超范圍經營。 對非法行醫行為“零容忍”,加大行政處罰力度。
閃電新聞記者 郝彬潔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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