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進入夏季,非機動車騎行活動顯著增多,為進一步規范非機動車通行秩序,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近日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會同市文明辦等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非機動車不文明行為專項治理行動。
車筐載人、騎車拍照?
北京專項治理十類不文明騎行行為
此次專項治理圍繞影響道路安全與通行效率的十類不文明行為展開,具體包括:
騎車拍照:騎行途中使用手機拍照、瀏覽信息等分心行為;
多人并排騎行:兩人及以上并排騎行占據非機動車甚至機動車車道,阻礙交通;
追逐競駛:互相追逐、曲折競駛等危險騎行和競速行為;
人行橫道騎行:在人行橫道內騎行,威脅行人安全;
車筐載人:利用車筐搭載人員,違反非機動車載人規定;
越線等待:等候信號燈時超越停止線,不按順序排隊;
不規范停車:在道路上違規停車滯留、不按規定區域停放影響通行;
低速騎行:在非機動車道內長時間低速行駛,妨礙后方車輛通行;
人行便道騎行:擅自進入人行便道騎行,干擾行人通行秩序;
酒后騎行:飲酒后駕駛非機動車,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電動自行車車牌可追溯違法主體
北京公安交管部門表示,這十類行為不僅損害城市文明形象,其中大多數還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更易引發交通事故。專項行動期間,北京公安交管部門將在強化路面執法與深化宣傳教育的基礎上,利用視頻、圖像等資源發現非機動車不文明行為,通過車牌識別追溯違法主體,進行追查處理。
嚴查電動自行車違法加改裝燈光
在采訪中記者觀察到,除了對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的通行類交通違法進行查處,執勤交警還對電動自行車是否存在違法加裝、改裝燈光的情況加強了現場檢查。
在北京市西城區積水潭橋東北角,一輛違法加裝燈光的電動自行車被執勤民警攔下。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管局西城交通支隊西外大隊民警 張寧:電動自行車加裝改裝燈光,燈光的照射會對對向正常通行的非機動車產生一定影響。主要是非機動車的燈光一照射,對方非常晃眼,晃得他們看不清,甚至會對機動車的駕駛人造成一定影響。
現場交警告訴記者,對于電動自行車違法加裝、改裝燈光影響交通安全,北京交管部門將加強路面查處。對首次發現的違法車輛,將對騎行人進行警告處罰,現場責令拆除加裝燈具或還原回原車出廠燈光標準;如再次發現車輛違法改裝,將依法扣留車輛,按駕駛拼改裝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處500至1000元罰款。如發現經營性拼改裝線索,將及時轉遞市場監管等部門進行處理。
北京修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
公開征求意見
據了解,《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目前正在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此次修訂是對2018年制定實施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作進一步修改完善,其中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頭盔使用規定的調整引起了廣泛關注。
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第二十四條第四款對頭盔使用的描述已經調整成了“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規范佩戴符合國家標準并且經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乘員頭盔”。
對此,北京交管部門在采訪中向記者提供的相關數據顯示:近八成的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死亡原因為顱腦損傷,正確戴頭盔可降低70%~80%的嚴重腦損傷風險。目前,我國至少有 26個省市,地方立法強制性規定電動自行車騎乘人佩戴頭盔。從出臺法規的地區看,頭盔佩戴率與安全防護效果均有明顯提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管局法制處民警 王福磊:現行《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僅規定了本市鼓勵電動自行車騎乘人戴頭盔,依靠宣傳引導提升戴盔率效果比較有限。根據戴頭盔保安全的國際共識,綜合社會各界的意見,參考外省市做法,將倡導性條款修改為強制性規定,要求電動自行車騎乘人應當戴頭盔,保障生命安全。
警方表示,待新規出臺后,對未按規定戴頭盔的,北京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處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王福磊:用法規的剛性守護生命的柔性,這不僅是法規的進步,更是對生命的鄭重承諾。
(總臺央視記者 趙學榮 石熠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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