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行動”開展以來,來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聚焦二次酒駕、無證駕駛等極易引發惡性交通事故、嚴重威脅道路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以雷霆手段嚴厲打擊,做到接警即出、快查快處。截至7月11日,全市已有22名交通違法人員因上述嚴重違法被依法行政拘留。
7月2日15時27分,象州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寺村至百丈路段開展統一行動時,對桂G42***號輕便二輪摩托車進行例行檢查,發現駕駛人黃某涉嫌酒后駕駛。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血液酒精含量達73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進一步核查顯示,黃某曾于2017年因醉酒駕駛被查,2024年因再次酒駕被處罰,此次已是“三次酒駕”。同時,黃某還存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未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摩托車上路且不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以罰款并行政拘留5日。
7月4日8時10分,交警支隊二大隊在遷江鎮國道322線1960公里400米處開展整治行動,檢查桂G****3號小型普通客車時,發現駕駛人黃某未取得任何類型的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以罰款并行政拘留3日。
同日8時22分,交警支隊三大隊在小平陽鎮南陽村路段開展整治行動,對桂CD****9號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于某未取得任何類型的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以罰款并行政拘留3日。
7月9日7時許,忻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芝州二路開展統一整治行動。在檢查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時,發現駕駛人藍某有酒后駕駛嫌疑。經檢測,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2mg/100ml。核查顯示,藍某曾于2024年3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此次屬二次酒駕,同時還存在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仍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摩托車上路且不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以罰款、行政拘留3日,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提示
二次酒駕、無證駕駛等行為,不僅是對自身生命安全的嚴重漠視,更對其他交通參與者構成極大威脅。此類行為一旦查實,必將面臨罰款、拘留等嚴厲處罰,若引發事故,還將承擔更重的法律責任。希望廣大駕駛人深刻吸取上述案例教訓,摒棄僥幸心理,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守護平安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廣西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
守法規知禮讓
終審:莫崇貴 審核:羅雪濤
責編:李麗妮 編輯:盤羅婷
來源:二大隊、三大隊、象州大隊、忻城大隊
因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覺得好看點個【在看】再走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