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多地明確女職工可休痛經假#
這一話題登上熱搜
在網上引起熱議
福建的情況是?
2020年5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
《福建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
其中第九條提到
第九條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規定,對已經從事的,應當予以調整崗位。
從事連續四個小時以上站立勞動的女職工在月經期間,經本人提出,用人單位應當視具體情況安排其適當的工間休息。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崗位的,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證明,用人單位應當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崗位。
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每月向女職工發放衛生用品或者費用。
哪些地方有“痛經假”?
據統計
全國目前已有20個省份
實行“痛經假”
休息時間普遍在1—2天
最多能達到3天
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各地“痛經假”的區別
主要涉及兩個方面:
適用的工種范圍和是否需要醫療證明
通過對比各地政策可以看到
上海、廣東、湖南、江西和福建
5個省份的“痛經假”
只有特定工作種類的女性能放
而在“痛經假”
面向所有女性的15個省份里
有11個省份
須提供醫療機構證明
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此外,在2023年3月
全國總工會等6部門聯合發布
《工作場所女職工
特殊勞動保護制度(參考文本)》
再次明確:
患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
經醫療機構確診后
月經期間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
對于“痛經假”你怎么看?
來源:福建發布、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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