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則大連工業大學開除一位出軌女學生的消息,快速地沖上了熱搜。開除的原因是“侮辱國格”,更是讓人瞠目結舌。
我們先來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原來該學校有一位女學生,這位女學生是有男朋友的。
2024年12月之前,烏克蘭的一位電競選手Zeus來國內時,跟該女生發生了關系。兩個人發生關系的時候,該女生有男朋友,且該電競選手已經結婚。
兩個人發生關系的時候,拍攝了。隨后,2014年12月,該烏克蘭選手在自己的粉絲群里發布了與這個女生的,并且聲稱中國女生是“easy girl”。
這件事情隨后在校內引發了不好的影響。
這件事情發生之后,學校嘗試聯系該同學,準備將學校的處罰決定通過書面送達、告知等方式解決,但是都沒有聯系到該學生。于是將該決定發布在網上。
這件事情發生之后,網絡上的網友引發了巨大的討論,在我們國家地位不斷攀升,急需正面形象的今天,確有一定的意義,我們一起來看看。
首先,認可該處罰措施的人,認為學校做出這個處罰沒有問題。
這部分人的統一觀點,認為該女生的行為,引發了后續無法掌控的結果,在國際上危害了學校以及國家形象,非常不自愛。
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買單,既然做了就要承擔后果,而且學校的處罰有出處,應該開除。
其次,不認可該處罰的一部分人,認為學校做出的處罰過重,掛名展示引發的社會反響,嚴重影響了該學生的隱私權,存在處罰過重的現象。
先來說說處罰過重這一點。
學校作出該處罰,根據的是《大連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19條第6款“與外國人不正當交往,有損國格、校譽”,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而學校直接給予了開除的頂格處分。
既然學校給予的是“記過”以上處分,那么,這里的“開除”是否涉嫌“處罰過重”的問題?
其次,掛名展示學生信息,造成學生社會性死亡。
該校直接掛名的行為,沒有考慮到這件事情的社會影響,該學生的隱私權受到了侵犯。
而且,掛名展示的行為,引發全網的大討論,以至于該女生的名字以及學校,一時間人盡皆知。原本是一件性行為的私事,被掛出來被全網的人圍觀,對于該女生來講,或許是社會性死亡。
如果這件事情的輿論發酵起來,該女生在不堪重負之下,做出過激的行為,該學校是否能夠承擔?
看完網絡上兩方選手的觀點,來說說我個人的觀點。
在我個人看來,該女生的行為,無疑是不道德的,不值得提倡的,受到記過或者開除的處分,都有依據可以查找。
但,私德問題,本身無法量化,評判的彈性標準空間很大。
往重了說,就是“有辱國格”,往輕了說,也就是“私德不修”,兩者之間的評判邊界無法量化。是開除還是記過,全看學校意志,學校也保留有這部分權力。
有問題的是,該校把學生信息掛到網絡上,引發網友的大量圍觀,造成社會影響,間接導致該女生的“社會性死亡”。
從這一點上來說,該學校的這種處理方法,無疑是不理智,且不合理的。
你可以控制該生在學校內的影響和討論傳播,但是無法控制社會性的討論和傳播,這樣一來,算是間接的加速了該女生的自我放棄。
還有一點有問題的是,該學校是否盡到了保護學生的責任?
對于一所學校來說,除了教授知識之外,更重要的責任,是給學生傳遞正確的價值觀,保護、引導自己的學生,不受其他人的侵害。
這件事情發生以后,學校就像是丟棄可惡的橡皮糖一樣,把學生快速的處理清除了。這種態度,與其說是“有損國格”,不如說是擔心“敗壞學校名聲”,來的更有說服力。
事件發生之后,學校在忙著處理學生的同時,是否也嘗試了一些方法,去在烏克蘭或者相關的網絡上,對于自己學生受到的傷害,做出過一些保護性的努力?
比如在國際輿論上譴責該烏克蘭選手的無恥行為?或者為自己的學生發聲,引導國際輿論的轉向?
一個好的大學,不僅僅是教書,更重要的是育人,保護自己的學生,引導塑造正確的價值觀。
在這個案例中,該女生做的不對,是毋庸置疑的,作為成年人,她確實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是,該學校就盡到了責任和義務嗎?
我們的國際地位是需要靠我們去爭取的,但是需要的是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如果一個學校,在自己的學生取得榮譽的時候,站出來共享光榮,而在學生受到傷害的時候,刀背向外、背后無人,這樣的做法,是否又是合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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