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連工業大學一則《關于擬給予李某某同學開除學籍處分的公告》在網絡引發軒然大波。
該校學生李某某因與外籍人士的不正當交往行為,被校方認定 “有損國格、校譽”,擬給予開除學籍的頂格處罰。
這一事件不僅揭開了高校涉外管理的爭議,更引發了公眾對大學生行為邊界與法律規范的深度思考。
一、事件曝光:私密視頻外泄,校紀重典祭出
根據校方公告,李某某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的不當行為造成 “惡劣負面影響”,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條第六款及《大連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十九條第六款,擬開除其學籍。
事件核心矛盾指向烏克蘭退役電競選手 Zeus。網傳該男子已婚,卻在 2024 年 12 月向粉絲群傳播與李某某的私密視頻,并發表不當言論。
盡管 Zeus 的行為涉嫌侵犯隱私、傳播淫穢內容,但中國司法機關因跨國取證困難,尚未對其采取法律措施。
反觀李某某,其行為雖違背公序良俗,卻未直接違反現行法律,校方將私德問題上升至學籍處分,引發 “小過重罰” 的質疑。
二、校規爭議:“不正當交往” 界定模糊,法律適用存疑
大連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十九條第六款明確,“與外國人不正當交往,有損國格、校譽的,視情節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但該條款中 “不正當交往” 的定義過于寬泛,缺乏具體行為標準,導致校方裁量權過大。
更關鍵的是,校方公告中引用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條第六款,實為 “退學處理” 條款,而非 “開除學籍” 的依據。
法律界人士指出,開除學籍需適用第五十二條,要求行為 “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而李某某事件是否達到這一程度仍需商榷。若李某某在 9 月 7 日前提出申訴,校方處理決定存在被撤銷或變更的可能。
三、輿論撕裂:道德審判與法律邊界的博弈
事件曝光后,網絡輿論呈現鮮明的兩極分化:
- 支持者認為,李某某的行為助長 “崇洋媚外” 偏見,間接導致中國女性在國際輿論中被污名化,開除學籍是維護校紀和社會公德的必要手段。
- 反對者則指出,李某某同樣是隱私泄露的受害者,學校將私德問題納入行政處分,涉嫌侵犯學生基本權利。更有網友質疑,為何外籍男子未受任何處罰,中國學生卻要承擔全部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大連工業大學的校規中還存在 “禁止婚前性行為”“禁止觀看淫穢視頻” 等條款,被批評為 “過于保守”“管得太寬”。有評論指出,高校應厘清道德、法律與輿論的邊界,避免將學生推向社會對立面。
四、專家警示:涉外交往需守底線,高校管理亟待規范
法律專家強調,涉外交往中需警惕兩種風險:一是個人隱私泄露,二是國家安全隱患。根據《國家安全法》第二十九條,與境外人員串謀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將面臨刑事處罰。盡管李某某事件未涉及間諜行為,但其行為客觀上損害了國家形象,高校加強管理具有合理性。
然而,管理需在法律框架內進行。上海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楊莉莉指出,高校校規不得超越上位法,且處罰應與過錯程度相適應。建議校方將處分改為記過或留校察看,并推動對 Zeus 的法律追責,例如實施經濟制裁或永久禁止入境。
五、結語:青春不是任性的籌碼,涉外交往當自重
李某某事件為當代大學生敲響警鐘:在全球化背景下,涉外交往需秉持平等、尊重的原則,既要避免盲目排外,更要杜絕自輕自賤。
正如浙江外國語學院 “理解當代中國暑期學校” 所倡導的,真正的文化自信源于理性交往,而非無底線妥協。
對于高校而言,加強涉外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刻不容緩。既要通過《國家安全法》《涉外人員管理條例》等普法活動提升學生法律意識,也要建立更清晰的行為規范,避免 “一刀切” 式的管理損害學生權益。
唯有如此,才能在開放與安全之間找到平衡點,培養真正具有國際視野與家國情懷的新時代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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