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吧,人活一生,最緊要的就是尊重二字,既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別人,最起碼要懂得給人留后路,只要對方沒有做下傷天害理欺師滅祖的事情,那最好還是要給當事人留幾分薄面。
當然,這些不是我的說法,這些都是老祖宗們的大概意思,可是現在呢,我們很多人,包括媒體和機構都忘記了這一點,這在昨天的大連李同學這事上尤為明顯。
說到不尊重,李同學所在學校是春中的最大推手,他們沒有尊重李同學的隱私,哪怕說是李某某同學也行,他們沒有,直接就是想讓李同學社死的節奏。
其次,大連工業大學也沒有尊重法律,有律師網友看出了第一個不尊重法律之處。
錯吳的法律依據,得到錯誤的決定。
這是第二個不尊重法律之處。
這方面有相關的指導案例可作參考。
當然,最關鍵的還是隱私權,網友覺得就這一條而論,大連工業大學簡直是在自行立法了。
關于知情權與隱私權,這是目前比較合理的態度。
可惜就這一條而言,不但學校沒有尊重,我們的很多媒體也沒有尊重。
澎湃沒有公布李同學的姓名,這才有底氣發表這樣一個評論。
才有理由站在道德制高點批評其他媒體同行。
事實上,學校和媒體真正應該做到的是這些,也就是追究那個烏克蘭敗類的責任,正是他偷拍李同學的隱私視頻在先,才引發了后面一系列的不尊重,他才是罪魁禍首。
其他網友也認同這一點。
把這個事情無限拔高,其實還是傳統文化中最不堪的一面,那就是用道德大義殺人。
事實上,李同學已經遭遇了雙重傷害,第一重是來自那個烏克蘭敗類,第二重是其所在的學校。
有犀利的網友直接說了這樣的重話,學校和媒體未能如父如兄,反而如狼似狗。
也有網友看出了大連工業大學的第六條校規是怎么來的,起因是因為獸獸。
于是覺得這個大學完全是把這個李同學推出去擋槍,而不是保護她。
其實很多事就怕對比,對比其他熱點公眾人物,他們的隱私權都得到很好的保護,比如董小姐。
就連撤銷證書也沒有曝出真實名字。
比如黃楊小姐。
又比如那爾那茜的。
這些人的真實姓名都沒在通報中提到,盡管大家都知道他們的名字了,但通報中都隱去了,相反李同學的真實姓名是大多數網友都不知道的,可是學校在通報中,媒體在報道時,都全報出來了。
從這個角度來說,這算是最大的不尊重,也是最大的不公平,其實這個事件中處處都充滿不不尊重,包括李同學自己也不例 外,她不尊重自己的感情,背叛了自己的男朋友。但真正的不尊重還是來自于學校和媒體,都沒有尊重隱私權和法律,而是對她進行了無情的羞辱,他們只想讓李同學社死。
雖然說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但李同學所遭遇的,遠遠超過了她所應得的,她沒有得到應有的保護,只有無盡的羞辱。
這就是我的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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