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西雙版納熱帶植物園高級工程師王曉靜正在對復種到樹木上的蘭花開展二次固定操作。
盛夏,北緯21度,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海縣國有林場某管護站。古樹虬枝之上,一叢叢曾被非法采摘、瀕臨凋零的野生蘭花,正舒展著碧綠葉片,微風拂過,葉片輕顫,仿佛在低語著“回家”的安寧。
中國科學院西雙版納熱帶植物園最新的科研監測檔案顯示,4萬余株野生蘭花在回歸原生雨林后,成活率和原生境適應率均超90%。這樣一組數據,不僅宣告了一場生命奇跡,更鐫刻著西雙版納州檢察機關寫好生態修復“后半篇文章”的堅實足跡。
野生蘭花是生態健康的指示物種。西雙版納茂密的原始森林是中國蘭科植物的“基因寶庫”,這里分布著400余種蘭科植物,其中大多數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然而,2021年12月至2023年3月,這群“雨林精靈”卻慘遭一場大規模的非法采摘。為獲取經濟利益,胡某等人采摘、收購野生蘭科植物并售賣給同一人。經鑒定,涉案野生蘭科植物共有4萬余株,且其中大多屬于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公安機關在追查上游犯罪時發現相關線索,經偵查后分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到案后,胡某等人均自愿認罪認罰,結合犯罪嫌疑人態度和社會危害性,檢察機關依法對胡某等人作出不起訴決定。“胡某等人雖然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生態損害這筆‘賬’還要算。”西雙版納州檢察院檢察官李瑜告訴記者,胡某等人采摘野生蘭花,不僅致使野生蘭花根系脫水、菌群破壞,而且嚴重威脅到它們的生存,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該院于2023年6月先后對胡某等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后不久,西雙版納州檢察院召開了一場公開聽證會,邀請中國科學院西雙版納熱帶植物園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參加,就如何做好生態修復進行探討。
“保護蘭花不僅是保存某個物種,更是守護整個雨林生態系統。將涉案野生蘭花回植到未受人為過多干擾的原生環境是最大程度彌補、修復已受損生態環境的首選。”會上,中國科學院西雙版納熱帶植物園專家給出了專業意見。
“因被告缺乏專業知識,如果僅僅通過提起訴訟的方式讓被告去修復,修復效果難以保障。”該院副檢察長李青結合專家意見,提出該院將以“義務代履行+生態修復”的方式,讓4萬余株野生蘭花安然“回家”。同時,該院組建了由植物專家、護林員組成的復合型辦案團隊,確保修復方案的科學性與可操作性。
2023年10月,在法院的主持下,檢察機關與胡某等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胡某等人不僅當場表示會支付所需要的生態損害賠償金,更承諾親身參與生態修復。
如何為這些奄奄一息的“雨林精靈”找到“回家”之路?西雙版納州檢察機關與中國科學院西雙版納熱帶植物園構建“檢園合作”機制,邀請植物專家在野生蘭花臨時保護、回植地點選擇、回植過程、日常管理等方面提供專業協助。在綜合考量光照、溫度、濕度等因素的基礎上,他們最終確定野生蘭花回植的原生點位——勐海縣國有林場某管護站。
隨后,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胡某等人將一株株野生蘭花綁回原生樹木。“現在明白了,它們是受法律保護的‘生態哨兵’。”一名參與回植的被告感慨道。
“這種‘義務代履行’,既是司法懲戒,更是法治教育。”西雙版納州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凌哲維告訴記者,檢察機關將在此探索建立野生蘭科植物司法保護基地,為后續的長效監測奠定基礎。
生態修復并非終點,而是守護的新起點。此后近兩年時間里,西雙版納州檢察機關持續深化“專業評估—協同修復—長效監管”辦案模式:向林草部門和鄉鎮政府送達檢察建議,督促有關部門構建立體化監管體系;將護林員日常巡護與“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相結合,合力織密野生蘭花保護網;聯合林草部門、中國科學院西雙版納熱帶植物園建立動態監測機制,實時掌握植株生長狀態;對于幼苗發育不全、根系嚴重受損的高風險蘭花植株,持續協調科研團隊進行人工復壯……
今年4月,受檢察機關邀請,中國科學院西雙版納熱帶植物園高級工程師王曉靜再次踏入這片保護基地。“看,它的菌根網絡已經成功重建,有的甚至結出了果實。這片區域,未來有望發展成一個壯觀的蘭花園!”王曉靜欣喜不已。這批曾因野蠻采摘而菌根斷裂的野生蘭花,經過近兩年的適應性培育和科學管護,正在重新融入雨林的生命律動。
(來源:檢察日報·檢察新聞版 作者:王昱璇 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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