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紹
原告系我方委托人,委托人委托我方就其生母與繼父的繼承案件進行訴訟。本案系重組家庭,雙方均有多段婚史,委托人生母先于委托人繼父去世。委托人繼父嚴某(化名)去世前留有對房屋的“處理意見”一份,上載明“若死后”其名下房屋的分配方式。最終本案調解結案,調解方案中房屋處理與“處理意見”一致,并對繼承人名下動產(存款)進行了分割。
二、辦案思路
本案難點有二:其一,確認被繼承人范圍。因二位繼承人均具有多段婚史且子女眾多,需要查明被繼承人范圍。接受委托后,我方為查明身份關系,通過戶籍摘抄、申請調查令等方式進行多次且長達數月的信息調取,明確每段婚姻狀態、是否有其他子女等關鍵身份情況。根據調取情況,確認被繼承人范圍、委托人生母繼父夫妻共同財產范圍及法定情況下遺產分配比例。其二,對房屋“處理意見”內容及性質進行分析。該“處理意見”中明確了各被繼承人的贍養義務以及嚴某去世后房屋的處理方式。經多次法律檢索、案件研判及與委托人溝通,最后確認訴訟意見為該文件以“處理意見”為名但實為繼承人自書遺囑,且遺囑中約定的贍養義務原告已經履行完畢,遺囑所附生效條件已經滿足。
三、情理與法理的分析
本案中“處理意見”是否被法院認定為遺囑是影響判決的關鍵因素,若我方觀點被法院依法采納,則更有利于我方委托人利益保障。本案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我方對該處理意見進行了多角度的論證,同時,在審理過程中,我方意識到各被繼承人之間矛盾沖突并非都激烈到不可調和,各方亦都希望查清遺產情況。故我方也根據該情況對調解策略進行靈活變通,并多次溝通后于法院調解。
最終,各方愿意平息紛爭、尊重繼承人生前意思表示,并在此基礎上進行了調解方案確認,該調解方案也實現了我方委托人的期待與利益保障。作為家事律師,更應該充分了解并尊重委托人的實際需求以及訴訟各方情感導向,在家事案件“應調盡調”的原則下,捍衛委托人權益,為委托人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本文作者
家理(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汪勝蘭
擅長溝通、訴訟、調解、談判。畢業于華東政法大學,獲法律碩士學位。2020年取得專利代理師資格,擁有多年法律服務經驗。曾為包括世界500強企業在內的多家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常年、專項及訴訟法律服務。工作領域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企業顧問服務、民商事爭議解決等,辦理過多起知識產權、動遷、合同、婚姻家事等類型案件,為客戶提供最佳解決方案并爭取最優結果。2022年加入家理,專注婚姻家事領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