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魯迅是中國文學史上有名的人物,他在文學領域中很有影響力。不過這么一個文人很多人都挺好奇的,他在那個年代中,會有多少收入。在魯迅的記事錄中,曾記載過在1924年,魯迅每個月可以領取350塊的大洋。如果這些錢放在如今得話,會是一個啥樣的水平呢?
其實在當時魯迅的經濟收入并不是固定的。1912年,在蔡元培的邀請下,魯迅成為教育部的一員,然后他就在這里能夠領到自己的工資,最初這工資也才60銀元,后來就上升到了360銀元,可是當時的北洋政府財政收入不足,實際到魯迅手里連一半都沒有。所以在他的記事錄中,才會將政府欠他的9000銀元記錄下來,從中也能夠看出魯迅心里的無奈。
由于魯迅一家人還有家族開銷龐大,所以他不得不兼職數份,白天在教育部工作,夜晚就需要備課,在周末時去八所學校中去講課。1920年,在北京大學還有北師大兩所學校中領到的薪資有18銀元,到了1925年,魯迅又兼職了六所大學,如此一個月的收入就可以得到一百銀元了。1926年魯迅被廈門大學聘為了教授,月薪有400銀元,有了這筆錢就能將他房產的欠款都全部還清,日后的生活也將容易不少。不過這也會引起一些人的思考,國民時期的一塊大洋到底可以買到什么東西呢?
1924年,一塊大洋是可以買到7斤的豬肉或者是大米18斤,巡警一個月收入是7元,普通工人還沒有拿到10銀元,那么魯迅一個月收入350塊大洋,就可以將當地得十多座的四合院給租下來。如果是這一筆錢放在如今的話,能達到3.5萬多元。不過這也不是魯迅唯一的工資收入,還有版稅,寫稿子所得,還有蔡元培給的額外補助,所以他一個月的收入達到700銀元,同如今的7萬元差不多。由此可見,魯迅在當時的收入還是挺多的,這也能夠維護他家族生活開銷,不過這也看出他的辛苦。
然而魯迅在文學上的支出也相當大方的,藏書支出也是大頭,在1912年到1926年期間,魯迅買書就花了五千多塊大洋,這在當時可是一筆巨款。那些賣書的廠商都將魯迅當作財神爺,想要讓他多買一些,畢竟書只有讀書人比較喜歡,而且像魯迅這樣瘋魔的文學家,才會對書愛不釋手。至于其他方面的開支,只要能省魯迅就會省著,不過對于孩子的花費上,魯迅卻從來不會苛刻,就像孩子的玩具,他也是非常大方。這么來看,魯迅在消費方面有自己的盤算,讓人看出雅人的經濟觀。
在經濟上的獨立,讓魯迅在反抗社會黑暗上更有動力。在有人嘲笑魯迅是跑著領工資時,魯迅不會與人爭長短,可是北新局在拖欠了魯迅兩萬多的版稅時,他不懼怕聘請律師,直接同他們打官司。在上海待了九年,他沒有同意進入官場,只靠版稅就讓他成為精神界的戰士,收入五百銀元直接讓他成為雜文的匕首。這也就讓許多人看到魯迅在文學史中的精神世界,以及他對黑暗社會的批判與無奈。
1936年魯迅離開人世,他將巨額的版稅還有沒給的稿費獨特留給了母親還有朱安,為了他們后續的生活著想。魯迅生活在那個黑暗時刻,內心有很多的不滿,卻也是無法改變,他也只能用自己的筆桿子來批判政府,表述他內心的不滿。如果魯迅生活在現代,生活壓力可能就沒有那么大,也會留存下來更多的優秀作品供后人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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