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徐明鋒 攝影報道)7月14日,屯昌縣舉行2025年“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第三場),介紹安居房政策的最新進展與優化措施。記者從發布會獲悉,近年來,屯昌縣積極推動安居房項目建設,不斷優化安居房政策,以更好地滿足居民住房剛性需求,改善人居環境。
據介紹,屯昌縣已發動5家房地產開發企業,謀劃動工建設海馨家園、海銘家園、“林溪緣”華鳳府、厚土陽光、盛華佳園5個安居房項目,共計建設安居房1580套,總建筑面積21.68萬平方米,計劃總投資10.88億元。目前,海馨家園小區已竣工驗收,873套房源達到上市交易和入住條件;“林溪緣”華鳳府336套房已封頂,正在進行室內裝修,預計今年10月底可上市交易;厚土陽光、海銘家園及盛華佳園3個項目也在緊鑼密鼓地建設中。截至發布會當日,屯昌縣安居房項目累計已完成投資8.06億元。
屯昌縣還因地制宜優化安居房政策,并于2025年1月印發《關于屯昌縣安居房政策調整優化有關工作的通知》。政策調整亮點紛呈,旨在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調整優化安居房政策保障范圍。一是推動安居房政策保障范圍從本地戶籍人口擴展至常住人口。不再將戶籍作為申購安居房的必備條件,將安居房政策保障范圍從本地戶籍人口擴展至常住人口,將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安居房政策保障范圍。
二是優化申購安居房的住房方面限制條件。將安居房申購人家庭住房方面限制條件調整為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在城鎮無住房或只有1套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本縣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且未購買過安居房的均可購買。
三是優化申購安居房的社保、個稅繳納方面限制條件。不再將“在本縣連續2年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作為申購安居房的必備條件。本縣居民,不再審核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情況。已在本縣工作、生活滿2年的58歲以下(含本數,下同)非本省戶籍常住居民申購安居房的,可提供同期內在海南居住或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用工協議等證明材料作為申請;在本縣工作生活未滿2年的,也可以提供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的至少2年期從業服務年限承諾書作為申請材料;非本省戶籍常住居民列為人才引進對象的,可結合實際需求放寬年齡限制。
同時,積極助力提升安居房購房支付能力。一是積極推行提取公積金支付安居房購房首付款。加快優化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買安居房首付款流程,簡化購房人申辦流程。購房人及其配偶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簽訂安居房購房合同時,可同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首付款。二是落實安居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15%。
此外,多措并舉盤活安居房存量資源。一是支持安居房存量房源轉化為安置房。加強與安居房項目滯銷的開發建設企業溝通協調,采取政府批量回購或整體回購房源方式,將安居房轉化為安置房解決安置需求。
二是支持收購安居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人才房。做好需求摸底調查,加強與銀行機構溝通,爭取保障性住房再貸款等金融政策支持,收購符合條件的安居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人才房。
三是支持探索安居房“先租后售”模式。鼓勵屯昌縣重點企事業單位團購安居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解決本單位職工階段性居住問題;滿足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年限后,在尊重職工意愿的前提下,可定向向符合安居房申購條件的承租職工配售。
【責任編輯:苗小藝】
【內容審核:蘇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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