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家媒體報道后,7月14日早上7時許,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緊急上門向張女士送達《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文件落款日期卻為5月12日。該局工作人員向張女士致歉:“實在不好意思,(是我們)工作不到位。”張女士拒絕在《決定書》上簽字。
7月15日,臨沂市聯合調查組發布通報稱,針對蘭山區一飯店因發布菜品視頻擬被高額處罰一事,臨沂市高度重視,對此事件進行提級調查。由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程序對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行為予以撤銷,對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時任黨組書記齊某進等五名相關工作人員作出停職處理。
經調查,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處罰證據不足。僅憑當事人發布的視頻照片作出處罰告知,事實不清。二是執法程序不當。當事人提出聽證申請后未按規定組織聽證;在作出不予處罰決定后,未按規定期限送達書面《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此前,臨沂經營飯店的張女士向媒體反映,她因隨手拍攝的一段菜品視頻,被臨沂市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為“涉嫌違反廣告法”,且拒絕配合調查,被罰款45萬元。
一段隨手拍的經營場景視頻,卻被認定違法,遭重罰45萬元,處罰事由讓人不解,金額之高更是令人咋舌——這到底是依法依規的正當行政處罰,還是另有蹊蹺?
經過多家媒體報道后,7月14日早上7時許,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緊急上門向張女士送達《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文件落款日期卻為5月12日。該局工作人員向張女士致歉:“實在不好意思,(是我們)工作不到位。”張女士拒絕在《決定書》上簽字。
張女士的代理律師龔華表示,他們曾追問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為何7月14日緊急送達《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該局法律顧問回應“現已送達,你們還想怎樣”,隨后未再正面回應該問題。
(綜合自山東頭條news、東岳客、澎湃新聞、津云、指尖新聞)
罰單可撤,執法邊界不可模糊
未經詳細調查,僅憑當事人發布的視頻照片,便作出處罰告知;當事人提出聽證申請后未按規定組織聽證,書面文書也未如期送達,執法程序存在問題。
監管的本質是護航發展,助力企業健康經營。要糾正“管理就是處罰,嚴管就是重罰”的錯誤認識,按照處罰法定、公正公開、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實施行政處罰,保護行政管理對象的權利,實現執法力度與執法溫度的統一。
罰單可撤,執法邊界不可模糊。若企業確有違法行為,依法依規處罰無可非議;若僅是正常經營展示,則不該進行處罰。唯有嚴格規范執法程序,對涉及小微主體的高額處罰審慎評估,才能提升監管效能,保障經營者合法權益。
《人民日報》(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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