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危機應對法則的抽簽制:
《流浪地球》的法學思想實驗
譚萱 / 文
譚萱(1997—),男,湖北仙桃人,中山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當前研究領域為立法學、法律與科技、法律與文學。
導論
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及其帶來的不確定性已經成為當今社會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新興技術的快速演進,如人工智能、基因編輯和虛擬現實等,已經開始對我們的社會和法律制度構成全新的挑戰。如何應對這些挑戰并保護公共利益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面對這種情況,科幻作品也許能提供一個獨特的透視角度,通過探索未來社會的形態,成為法學研究的基礎。目前,國內的法律與科幻研究仍是一棵“幼苗”。雖然 2020 年 8 月 30 日舉辦的“科技還是科幻:未來的法學研究”線上研討會在國內第一次集中討論了法律與科幻問題,其成果已結集成《法律和社會科學》的“法律與科幻”專號出版,但總的來說,中國的法律與科幻研究還處于起步階段,甚至在法律與科幻的兼容性方面還存在懸而未決的爭議。
《法律和社會科學》
正如陳頎所總結的那樣,目前關于法律與科幻存在兩派不同的觀點1,支持派主要論點有:1. 作為想象空間,進行反現實思考。“科幻小說提供了一個空間,在這個空間里可以考慮另一種社會和法律制度、條件和變量,而且考慮這些另一種情況對法律來說是有益的,甚至某種程度上侵犯了現行法律。”2 2. 科技轉化迅速,導致法律滯后,產生社會風險,因此需要科幻作品提供未來社會圖景,從而進行前瞻性的法學研究。3 3. 打破法學傳統的“線性思維”方式,引入發散性、先鋒性的非線性法律思維4。而反對派的核心論點在于兩方面,科幻文藝中所找到的是假問題5以及科幻作品難以提供法學研究所需要的真實材料6。這兩方面的批判都是站在法學作為一門實踐性學科的角度作出的。陳頎對后者作出有力的回應,通過論證科幻文藝作為法學思想實驗的可行性,從而否定了只有真實材料才能創造法學知識的論調。7然而正如學者對于法律與文學研究的批評那樣,即使承認研究的可行性,但仍然可以質疑其優越性。就如有觀點認為:只需下鄉調研,就可以發現不止一個“秋菊打官司”的事例,而且這類素材的可信度遠比“現實主義文學”要高。8
為了回應上述批評,本文試圖通過對《流浪地球》系列中的《聯合政府抽簽法》進行法學層面的反思,試圖在此基礎上生產出具有創新性的法學知識,由此為科幻與法律兼容性的論證提出一個有力的實例。
《流浪地球1》
《流浪地球2》
之所以選擇以此作為材料,原因有以下三點:一者在《流浪地球2》制作手記中有《聯合政府抽簽法》的幾條重要法律原則,作為分析材料的基礎較為扎實,而且與法學的關系比較密切;二者,這一問題的化用可能性相對較高。對重要稀缺資源的分配一直是法律需要關注的重要問題,具有很強的現實關懷,比如在公共衛生危機中的醫療資源分配,這與地下城入住資格有一定相似性,都事關獲選者的生命;三者,以抽簽方式決定地下城入住資格事關法理學的一個基本價值取向——平等。
回觀目前學界關于《流浪地球》的探討,主要有以下幾個角度:第一,從電影創作與電影行業的角度出發,關注跨媒介改編流程9、電影工業化10、視覺設計11、聲音設計12等問題。第二,關注作品的社會傳播與觀眾影響,有從視覺、情節與文化價值分析為何該作品獲得觀眾喜愛的研究13;也有研究關注電影在文化傳播與國家形象建構中的作用。14第三,也是本文所關注的主題,即對作品的內容(人物、情節、世界觀)進行研究。主要面向有: 1. 角色形象。有認為從劉培強“叛逆英雄”的形象來看,作品仍是好萊塢式的15;有從性別視角注意到女性角色缺失的16; 2. 故事情節。主要有:犧牲情節及背后的集體性價值17、飽和式救援情節與星球主義視角18、帶上地球去流浪的鄉土情結與家國情懷19、“移山派”與“數字派”斗爭背后的生命政治路線之爭20 3. 世界觀設定。有研究揭示抽簽制決定生存機會的設定體現了自由主義價值觀與集體主義價值觀的對立21;也有學者認為抽簽決定親人的“生死”,顯然有悖于人性可以接受的道德底線,這使得影片中所表達的英雄主義、拯救人類的主題和要被拯救的地球的價值都會大大減弱22;有觀點認為電影所建構的“聯合政府”及其法律秩序作為一種“異托邦”,巧妙地完成了融合中國立場與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藝術化的意識形態表達。23
本文與上述研究最大的差異在于是否把《流浪地球》塑造的科幻可能世界作為一個思想實驗,并在其基礎上進行社會科學意義上的研究。之前許多研究也關注抽簽進入地下城的情節,但是這些研究都停留在解讀作者設置這一情節的意義上,看出了作者想要探討由于“末日情境”的降臨,人類作為種群得以保存繁衍的道德性,是不是就重新具有了高于作為個體的人獲得平等生存機遇和生存資源的道德性24的問題。這其實僅僅是用理論來對作品進行解讀,對于理論本身無法起到推進作用。而抽簽制是否在社會科學的意義上是成立的?這能為當下的理論研究提供什么啟示與反思?這都是目前的研究所未涉及的,也是本文希望做出突破的。
一、思想實驗的背景設定
本文利用的方法是思想實驗,即通過建構內在一致或不一致的可能世界模型進行理想化的科學實驗,從而構想出可能的“另類現實”,并以此進行內推或外推,從而創造法學知識。25在思想實驗中,對于基本設定的確定非常重要。因為如果偷偷引入前提假設,而讀者亦未察覺,這個思想實驗就很容易產生誤導。因此審慎的作者都會明確揭示自己思想實驗的前提條件。除了前提條件外,實驗內容都應當依據常識來理解。26
《流浪地球》世界作為“可能世界”,其基本設定一方面來自讀者關于經驗現實的概念,另一方面是創作者對于這個概念進行的種種敘述上的明顯改動。27這種改動及在此之上的合理推演導致了“可能世界”與“零度世界”(作者與讀者共同的對現實世界的理解)產生了“間離”。而在《流浪地球》中,最核心的改動就是給人類社會設置了“太陽氦閃”危機。整個人類社會被迫轉到對足以滅絕人類的危機進行應對的軌道上,并且危機是即將來臨的,人類并沒有充足的時間和資源進行更加全面的應對。這一改動也是思想實驗的最為基礎的預設。
面對這一危機,人類所采取的策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主要關注政治與法律方面的措施),而這些策略在實施過程中又產生了一些次生的預設。
其一,整合力量,最重要的就是成立聯合政府,這是在2030年初,由聯合國大會通過《聯合政府憲章》成立的,具有中央性的立法、司法、行政機關28,但是各組成國家又保留一些權力,比如地下城的管理權。29因此,這種聯合政府的組成形式更類似現在的聯邦制國家。
其二,提升社會動員能力。要應對末日危機,聯合政府需要對經濟進行嚴格管制,以使得社會力量最大化地投入到“流浪地球”計劃中,最主要的經濟政策是準戰時經濟制度,各成員國一方面是加強對經濟活動的控制、調節和管理,另一方面又把各個國家部分經濟活動權力交由聯合政府統一調配。30
其三,重塑和凝聚主流意識形態。其原因在于在“太陽危機初期”,消極和逃避形成主流,絕望和信任缺失成為分裂的根源,社會上出現了“虛擬派”“反智主義”“享樂主義”“喪文化”等不利于“流浪地球”計劃組織社會生產力的思潮。31因此為了凝聚人心,聯合政府推出“新地心說”這樣的官方意識形態,并創作了相關的文藝作品。32在教育上也有采用“生命”教育、地球環球旅行等教學方式來凝聚社會意識形態。
其四,消除不穩定因素,這主要有兩個值得注意的方面:一方面是禁止危害到“移山計劃”(“流浪地球”計劃)的其他末日應對措施。最重要的反抗力量就是“數字生命”派,它經歷五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它還是一個“去中心化”的“太陽危機”應對計劃,成員都是通過極其嚴格的推薦—審核制度篩選出來的,目的是排除國家干預。第二階段,在技術初步成型之后,國家的力量介入,并建立了官方的研究機構,并明確以應對“太陽危機”為目標。第三階段,因數字生命所產生的倫理危機而被聯合政府禁止。33第四階段,“數字生命”派活動轉入地下,并制造了2044年“太空電梯危機”。第五階段,在“移山”計劃可行性驗證完成后,支持數字生命的思潮逐漸消失。小說原著中的主要反對力量“飛船派”在電影中幾乎不見蹤跡,代之以電影原創的“數字生命”派,這體現了創作團隊對數字技術進展的深切關注。34
另一方面是警惕人工智能對社會的危害。電影中,在2065年隨著地面發動機、地下城建設的完成,聯合政府強行啟動了“隔離”計劃,把所有智能化、自動化無人設備封存于北極,僅把唯一的人工智能設備550W保留在“領航員”號上,并且其做出的決策要經過安理會授權。35
其五,分配生存資源,這涉及對人所必需的食物、醫療等資源的分配,但最為關鍵的是地下城名額的分配,對此聯合政府大會專門通過了《聯合政府抽簽法》和《聯合政府有關地下城居住權指標分配實施細則》。36
從上述策略可以看出社會的四個特征,這同時是思想實驗中產生的四個基本預設。 1. 社會在盡力消除區分。一者是國家的區分,雖然沒有消弭主權國家在電影的呈現,在大政方針上的決策權已經統一行使;二者是階級的區分,即使是權貴階級也不會比平民百姓享有更多的特權。 2. 政府的威權性大大提升,這體現在全面計劃經濟、嚴密的思想控制與鎮壓反抗等多個方面。 3. 資源存在一定的稀缺性。面臨人類滅絕的危機,在時間極度緊迫的情況下,聯合政府無法為全體人類準備充足的生存資源。 4. 人的基本權利受到許多限制。面對著生死存亡的危機,“權利話語”逐漸失去效用,生存權成為了岌岌可危的第一權利,其他基本權利更是難以得到像過去一樣的保障。基于這些基本預設,本文接下來將對思想實驗所要驗證的待檢命題進行驗證,即分析抽簽制在特定社會環境下作為生存資源的分配方式是否具有法理正當性。
二、抽簽制之于《流浪地球》的法理正當性
(一)對《聯合政府抽簽法》的經驗梳理
在對一個法律制度進行分析之前,首先是要掌握該制度以及與其相關的事實,因此需要對研究對象在科幻世界中所涉及的所有經驗進行梳理,這種梳理需要盡量全面。在法律經驗研究中,“飽和”的經驗下經驗呈現就可能更真實,研究方法也更靈活多元。37雖然基于科幻文藝的法學研究并不能算作一種經驗研究,但是從法律現象中找關聯,對問題進行解釋的思路是一樣的。把文本(乃至于科幻世界)擬制為一種經驗素材后,把握的相關經驗細節越多,就越有可能更深入地分析問題。
具體到《聯合政府抽簽法》,可以把對現實法律制度的社會科學研究中所會涉及的一些方面作為指引,在現實世界中搜尋所需要的素材。可能會涉及的方面有以下幾個:
其一是法律的制定者。該法是“在全球多國代表的推動下,由聯合政府大會通過的”。聯合政府大會是聯合政府的最高立法機關,它相較于現在的議會制,最大的不同在于人民不是由選舉出來的“人”進行代表的,而是由國家來代表的。這有點像德意志第二帝國憲法中聯邦議會的設置,它由聯邦參議院 (Bundesrat) 和帝國議會 (Reichstag) 組成。聯邦參議院是兩院的重心,由來自22個諸侯國和3個自由城市政府的58名全權代表組成,議員代表各邦,按照各邦的指令而非個人意愿投票。而由普選產生的帝國議會是權力在前者之下的。38兩者在制度背景的共同點都在于組成更大政治共同體的國家(邦)都還保留著完善的政治體制和強烈的政治認同,因此需要以這種方式進行過渡,減少不必要的矛盾與沖突,協調各方的利益。
其二是法律的制定背景和目的。背景是地下城的容納人數少于地球目前人口,因此產生了地下城入住權的分配矛盾。所以,立法目的就是確保地下城居住權指標配置的公平性,有秩序、公正地分配指標。39
其三是法律的內容40。程序上的規定主要有抽簽時間、抽簽的信息公開制度、抽選結果的嚴格保密、放棄抽選名額的處理方式、“遞增式配額制度”的名額配置方式等。
實體上的規定有以下六條:
1. “國家平等原則”,要求“按比例將三十五億地下城居住資格分配給各個主權國家”。筆者看來,這條規定在文義上有不明確之處,因為它可能會有兩種分配方式,一種是各國先按照人口分配到地下城,然后由各國內部按照抽簽法進行抽選,另一種是不確定各國分配到的地下城,它們分配到的都是名額。按照“就近原則”和地下城由各國政府進行管理的權力分配來看,前者的解釋應該是更合理的。
2. “人人平等原則”,所有現存人口和新增人口均有抽簽權利。
3. “特惠人員制度”,聯合政府批準的特殊任務參與者,有權指導一名特惠人員,無須抽簽直接擁有地下城入住資格。
4. “未成年監護制度”,對于中簽的未成年人(未滿十八歲),聯邦政府允許一名法定監護人隨行進入地下城,保護被監護人的合法民事權益。
5. “就近原則”,主權國家需根據中簽者現居住地,就近安排其遷入工作,需要移民的居民需要向現居住地地下城提交遷移申請。
6. 面對緊急狀態的開放,在“月球危機”中,聯合政府宣布進入緊急狀態,臨時開放所有地下城(不抽簽),供附近居民緊急避難。但是在緊急情況之后要盡快恢復一般法律。(恢復到抽簽制)。
其四是圍繞法律而產生的沖突。一個是未中簽者在地表狀況逐漸惡化,抽簽接近尾聲時,開始對抽簽制度產生悲觀、憤怒、絕望等情緒,進行了一些抗議與反對運動。另一個是電影中描述的,在2058年緊急開放地下城時,一些國家代表表示反對,認為:“現在讓他們進去了,以后就不會出來了。”這也會導致中簽者和未中簽者的沖突。
其五是沖突的解決。這點在電影中并沒有描述,而世界觀文件中也沒有進行說明。這種沖突的解決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 1.隨著流浪地球計劃的開展,地球環境越發惡化,導致未中簽者大量死亡,減少了反抗者。 2.新建地下城、原地下城居民死亡使得地下城可以容納一些未中簽者進入。 3.政府對于反抗的剛性、柔性壓制。后者包括一些對名額的策略性分配手段,比如說把新入地下城的資格作為籌碼與反抗的帶頭者進行談判等。
(二)語境化的分析正當性
為什么要語境化?語境即語言所處的具體環境,在法律與文學研究中一般把語境理解為戲劇文本及其背后的歷史經驗都發生于具體的特定時空的環境。41只有在具體語境中,才能進行問題的分析,這是因為在一定的語境中,理論才有正確與不正確之分。42具體到《聯合政府抽簽法》同樣如此,要基于這一法學思想實驗來進行正當性分析。不然,單從作為參考系的零度世界”來觀察,以抽簽制來決定性命攸關的生存資源分配就顯得兒戲了。
法律與科幻的研究中有時會出現脫離語境的分析,就如有學者對《沙丘》中的香料進行了研究。43“香料”確實是一種基礎而又稀缺的資源,提出如何公正開發這種資源當然是個很好的問題。然而在分析中,作者過度地將“香料”與“數據”進行類比,試圖從對前者的研究中對更具現實性的后者提供借鑒。但問題在于這種類比的嘗試很容易就脫離了文本的語境,比如說“香料”和數據都需要保障其自由流動與高效利用,否則會產生巨大交易成本,這是合理的。但數據是虛擬的,是分散生產的,而“香料”是實體的,是壟斷生產的,如果直接進行類比,似乎就已經離開文本語境了。該文提出的制度調控的正當性與路徑分析是具有學術貢獻的,但是科幻世界仿佛僅僅是一個不太必要的注腳,甚至不如直接以數據為對象進行研究。
但是,語境化的分析是否會導致生產出的知識僅僅是一種“地方性知識”,比如《流浪地球》的法學分析會不會僅僅只對“可能世界”有效,但是無法對當下的法學研究有任何啟示?要避免這點,還需要對研究進行一般化的拓展,比如蘇力雖然分析了復仇制度的產生與消亡的具體語境,這似乎對當下是沒有意義的。但是進一步提出了一個一般性的問題——在具體的歷史語境中,法律比復仇能更好地發揮解決糾紛、運送正義的功能。由此可以為現實問題帶來啟示:對現代刑罰體系的理解不能脫離其起源于復仇本能的歷史事實;并且,基于中國目前防范違法犯罪的技術條件,他不主張廢除死刑。44
(三)抽簽制在《流浪地球》中的法理正當性
應該如何判斷抽簽制的法理正當性?作為一個危機應對法則,抽簽制首先需要具有目的的正當性,即所要實現的目的并不是為了某些階級的私利,而是為了全人類利益的實現。其次,抽簽制還必須具有手段上的適當性,即它是可以實現具有正當性的目的的合理手段。最后,抽簽制還必須具有必要性,它是在多種可以選擇的應對法則中損害最小、最具有實現可能性的方式。
1.抽簽制的目的正當性
在目的正當性上,抽簽制是要對生存資源進行合理的分配。基于次生預設之三的資源稀缺性,在地下城名額有限的情況下,除非死硬地堅持“一個不能少”的觀念,就必然要進行分配,否則只會造成人類整體上的滅絕,連原本可以保證的存活機會也失去了。
有人可能會提出疑問,可以以一半人的生命作為代價,換取另一半人的存活嗎?這里需要與另外一個著名的思想實驗—電車難題進行區別。在后者中犧牲少數的道德風險在于,一方面人沒有決定誰的生命更有價值的權力,另一方面這種對于權利的侵害很有可能導致多數人暴政。45然而,在《流浪地球》的思想實驗中,如果不進行任何分配,最終只會是全體人類一起滅絕。轉化為電車難題的場景就是所有的六個人都被綁在電車軌道上,只有三個人可以解開繩子,跳出軌道。這不是三個人與三個人之間的生命權衡 (這關乎分配方式,而非是否要分配),而是沒有人獲救與三個人獲救的區別。如果這個時候主張權利,反對犧牲也許只是一種不愿意對方過得比自己好的自私。
這一思想實驗其實更接近洞穴奇案,同樣是不犧牲一部分人,最終會導致全體滅絕的后果。關鍵性的區別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在后者中是有明確的實定法規定殺人罪的后果,并且沒有允許任何例外。但在《流浪地球》的思想實驗中,聯合政府有立法權,自然就不會存在與實定法沖動的情況。雖然其中有可能存在立法的合憲性問題,但《聯合政府憲章》出臺后,所有組成國的憲法因為“緊急狀態”而中止,因此也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另一方面是在天平的砝碼上還應該加上人類文明。人類滅絕不僅是作為個體的數十億人的死亡,更是綿延至今的人類文明的滅亡。雖然“沒有人的文明毫無意義”,但放棄能保存一半人和文明的方式不選毋庸置疑是犯罪。
2.抽簽制作為手段的適當性
抽簽制的目的就是實現對生存資源的合理分配,其合理性在于這是一種有條件的機會平等,因為生命是平等重要的,任何人獲得生存機會的概率都是平等。并且以平等作為理由消除分配中所可能產生的劇烈社會沖突。
首先,平等也需要設計。這體現在“國家平等”原則,它與體現絕對平等的“人人平等原則”沒有沖突,所有人口的中簽可能性是一樣的(除了特殊照顧人群)。前者只是說先按人口比例將名額分配到國家,再由國家往下分。這可以避免不同國家之間出現名額獲得比例過于懸殊的情況。這里的原因除了考慮國家對地下城的分區管理之外,還有盡可能消除國家、民族對立的考慮。在電影中可以看到,雖然各國成立了聯合政府,盡量消除各國國別與民族的界分,但是在很多方面仍然是以國家為單位活動的,人們對國家、民族還是有著很強的認同感。而如果各國得到的名額占本國人口的比例差距過于懸殊,就容易使比例低的國家對比例高的國家產生仇視心理,甚至造成陰謀論在這些國家的傳播。
其次,絕對平等是不切實際的。《聯合政府抽簽法》中有兩個制度與絕對平等是沖突的,一個是特惠人員制度,另一個是未成年人監護制度。后者是出于未成年人保護的考慮,自然不必多說。特惠人員制度擴展開來講是一個精英吸納問題。在人類面臨危機,需要斷尾求生時,一般都是認為要盡量保存社會的精英。電影《2012》是這方面構想的極端,諾亞方舟上都是精英,造船工人反而沒有立足之地。而《流浪地球》中同樣有這樣的考慮,美國所提出的“方舟”計劃正是如此,“方舟”國際空間站所承載的3000名航天員必然是人類社會的精英。不過,《聯合政府抽簽法》中的特惠人員僅僅限制在很小的范圍,這是否會導致精英對聯合政府的離心甚至反抗,這是電影里面沒有講清楚的,而且筆者認為需要補充的。
最后,抽簽制的機會平等性有減少社會沖突的作用。以洞穴奇案為例,在這一故事中,被吃掉的威特莫爾提議殺掉一個成員,并把它吃掉,并提出用骰子進行抽簽。后面他們對于抽簽的公平性進行了嚴謹的數學分析。
為什么大家都同意抽簽?除了平等之外,它可以避免沖突和個人產生道德負罪感。無論是選擇身體最差還是大家最討厭的人殺掉,一方面被選的人會拼命反抗,其他人有被對方反殺的風險,另一方面投票和動手者都會背上殺人的負罪感。而采取抽簽的方式,沒有抽中的人可以用神靈、命運的意志為理由為自己開脫,而被抽中的人也很大程度上會因為自我責難而放棄反抗。
而《聯合政府抽簽法》中的程序性規定更加強化了抽簽制度的這一優勢。一方面是公開性,除了中簽者的個人信息外,其他相關信息都是完全公開的,接受全社會的監督,這強化了大眾對抽簽公平性的信任。另一方面是“遞增式配額制度”,抽簽是分成多次的,并且名額是遞增的。這在抽簽完全結束之前都能安撫好未中簽者,給他們一個希望“也許下次就中了”,從而保障了社會秩序在抽簽過程中的穩定。
3.抽簽制作為手段的必要性
必要性是指國家機關應當在達致目的的手段群中選擇一個對公民權利侵害最小的手段。46也就是說對一個制度進行分析,需要關注它是否有可行的替代性措施。如果有比其更為有效,對權利損害更小的措施,那么這一制度就沒有必要性,也隨之會喪失正當性。
抽簽制有四種可能可行的替代措施: (1) 市場分配,名額價高者得。 (2) 民主分配,采取民主投票的方式分配名額。 (3) 評分制分配,聯合政府用一些標準對全體人民進行打分,超過一定的分數才能進入地下城。 (4) 門檻制,要么是滿足某些門檻才能進入地下城,要么就是不符合某些門檻就不能進入地下城。比如年齡,未成年人可以直接進入地下城,超過多少歲的人不能進入地下城。
那么,替代措施為什么不合理?
(1) 市場分配,問題在于:一是地下城的建設是政府行為,動用的費用是公共財政,因此地下城理論上應該屬于全民共有的。通過市場分配固然可以彌補建設費用,但是最終受益者都會是權貴階級,這無疑是一種不平等的分配。二是造成社會的道德虛無感,人們一般認為生命是不能買賣的。但是性命攸關的地下城入住資格要是以市場方式進行分配,無疑會沖擊這種價值觀念,使得“拜金主義”成為社會主流。三是會加劇社會動蕩。一方面是加劇了社會的“仇富”思想,造成窮人對富人的攻擊;另一方面會使得金錢變得更加性命攸關,刺激人們為了金錢鋌而走險,行偷盜搶劫,乃至謀財害命之事。
(2) 民主選舉的問題在于究竟是投票選擇分配方案還是直接決定分配名額。如果是前者,那它就不是一種獨立分配方式,不需要進行討論。如果是后者,它會帶來許多風險。
首先,作為個體的人有權力決定平等主體的生存機會嗎?法官雖然也可以給犯人判處死刑,但這是依據法律作出的,而不是基于自己意志。但在投票中,每一個投票者都是在以自己的意志,甚至是好惡決定著對方的生死,這對于投票者來說是種沉重的道德負擔。
其次,究竟是以什么樣的群體范圍為單位進行投票?對于分配名額的選舉,都是要在一個群體中選出一些人。群體的范圍越大,選民對于候選人的情況了解就更弱。從這個角度來說,要決定對方的生死,就應該在非常熟悉的情況下來做,選舉群體放到互相熟悉的單位、鄰里中。但選擇“投死”認識的人遠比“投死”陌生人所產生的道德負罪感更大。而如果給遠方的陌生人群體投票,要么就只能根據資料上不知道是否準確的描述(制作這種資料的人可以借機尋租)來投,要么就是看臉、看名字來投。如果隔絕掉所有信息,讓選民只是選擇數字或者代號,這其實跟抽簽制就沒有區別了。
再次,投票選擇以什么為標準?在熟人群體中,也許可以以關系親疏進行投票,最后能獲得地下城名額的就是人緣好的人,這不一定能稱得上是一個公正的選擇。但如果是在陌生人群體中進行投票,即使投票者是希望選擇“善良”的人獲得名額。但是什么是善良,如何判斷一個人是善良的,都會成為問題。
最后,投票產生了仇恨目標,這特指在熟人群體中進行選舉。就算是不記名投票,落選者無法確切知道誰對它投了否定票,但他總會有懷疑的目標,比如說日常生活中有矛盾的人。而后者如果恰恰又獲得了名額,嫉妒和仇恨之心交雜之下,落選者做出一些極端行為也不奇怪了。
(3) 至于評分制,如何評分其實不是問題。在人工智能幫助下,政府掌握著一個人的全面信息,并且有著足夠的算力進行“檔案性”的分析。關鍵問題是評價標準,究竟以什么為客觀、中立、有效的評價標準?這點問題與門檻制的門檻設定標準是一樣的。任何評分標準都很難避免價值的滲入,就算是設定一個終極標準——要選擇有利于人類延續的人。那哪種職業更應該獲得高分?理工背景的人士也許就會認為一個物理學家的分數要比社會學家高得多,但是人文社科背景的人士就會提出反對,最后標準的商定只能是莫衷一是。
在不違背平等的大原則前提下,可以考慮將評分制與抽簽制結合起來。其實“特惠人員制度”某種意義上也是一種一刀切,去領航員空間站工作的貢獻就會與在其他重要崗位的貢獻有質的不同?雖然所謂“聯合政府批準的特殊任務參與者”這個資格不能泛化,但是有許多同樣作出了卓越貢獻的人員需要獎勵。可以嘗試著給這些人員進行積分,達到一定的分數可以提升自身或者指定的近親屬獲得中簽的概率。比如說中簽概率是50%,如果作出貢獻,積分達到10分,就可以在下次抽簽中提升10%的中簽概率。
(4) 門檻制最大的問題就是“一刀切”,比如未滿18歲可以無條件進入地下城,那18歲零1天和17歲零364天究竟有什么區別。比如有過犯罪記錄的人一律不得進入地下城,把過失犯罪與故意犯罪混為一談,是否合理?當然,在電影中有個場景用了門檻制,就是張鵬所說的那句臺詞:“中國航天飛行中隊,五十歲以上的,出列!”為什么這個時候采用門檻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原因在于情況太緊急了,已經沒有時間再去選舉、再去對個人進行評分了。而這一任務又具有挑戰性,有經驗的飛行員會比年輕飛行員更有可能勝任。
從上述可以看出,抽簽法實際可以說是一種別無他法的選擇,不過必要性論證還不足以支撐一個策略的正當性。如果抽簽制沒有道德價值可以作為正當性支持的話,選擇雖然存在其他問題、但是更為道德合理的策略也許是更優之選。
三、抽簽制思想實驗的法學啟迪
正如上文所說,把《聯合政府抽簽法》視為人類應對宇宙危機的一種法學思想實驗,其目的在于創造新的法學知識。基于對該法語境化的分析,可能在以下四個方面能為法學帶來一些啟迪。
第一,最直觀的就是拓展了研究抽簽制的視角。目前,在對代議民主的一波又一波的反思熱潮中,抽簽也趁勢浴火重生了。從20世紀70年代起,各國出現了一系列抽簽/ 抽選的實踐。因此,有必要對于抽簽制的理論進行深入研究,除了從歷史的角度發掘雅典、羅馬共和國、佛羅倫薩共和國、威尼斯共和國的抽簽制實踐和意義之外,上文對《聯合政府抽簽法》的分析也會對抽簽制的研究有所助益。這起到了烏托邦學中復活思想里長期睡眠的部分,復活政治、歷史和社會想象中因不用而退化的器官,復活因長期不鍛煉而僵硬的肌肉,復活因長期習慣于不行動而喪失的革命姿態47的作用,讓研究者可以看到原有政治實踐在新的社會中的意義。
第二,這可以喚起人們對于潛在危機的關注。正如阿西莫夫所認為:要應對災難,人們必須及時預見到災難,而科幻小說能幫助人們做到這點。48作品中應對災難的措施是否有效也許并不那么重要,因為創作者基于自身與時代的局限性難以提出有效的策略,但如果能通過一部優秀的科幻作品引發社會性的思考,總能在真正危機發生之前提供一些物質上的準備與智識上的積累。這對于法學研究也會提供新的問題與視角。
比如《流浪地球》所關注的前瞻性問題——人類如何應對末日危機,筆者認為這一問題值得法學界認真對待。一方面,末日危機并非完全不可能,地球上已經發生了數次足以毀滅全球大部分生物的危機,最著名的一次導致了6500萬年前的恐龍滅絕。一個小行星、一次太陽的活動、一段時間的急劇性氣候變化都有可能導致人類滅絕。另一方面,應對末日危機的思考是可以化用到對現實問題的思考上。這種化用一者是基于場景問題的相似性,雖然現在人類沒有面臨末日危機,但是時刻面臨著小的危機。那么這些小的危機中如何進行利益衡量與取舍,如何進行法治化應對?是可以基于舉重以明輕的當然推理進行化用的,比如應對末日危機都需要尊重某些最基礎的人權,那么應對一些公共安全危機(如恐怖襲擊)的時候也應該效仿。二者是基于措施的相似性,比如說對地下城資格的抽簽方式研究可以化用到某些稀缺資源的抽簽分配上,這同樣是基于當然推理。比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時對于醫療資源的分配。有技巧的公平分配和通過平等來減少分配中產生的社會矛盾都是值得借鑒的。
第三,從更一般化的角度來看,《流浪地球》所構筑的“可能世界”通過對現實社會的變形,能讓讀者對“公平”“權利”等法學基本概念進行反思。
科幻研究者蘇恩文認為:科幻小說就是這樣一種文學類型,它的必要的和充分的條件就是陌生化與認知的出場以及二者之間的相互作用。49
《科幻小說面面觀》
《科幻小說變形記》
認知性是科幻作品得以作為社會科學研究材料的基礎。前者對后者的要求是要達到“理想的”可能性的極限,即有關任何概念的,或者可想象的可能性的前提以及/ 或者結果不存在任何內在的矛盾之處。50這要求科幻作品的情節和世界觀至少在社會科學意義上可以成立,由此可以以其為基礎構筑思想實驗,進行內推與外推。51為什么基于《流浪地球》的抽簽制思想實驗的法學反思具有可推廣的一般性,這正是因為在一條基本預設和四條次生預設之外,它所設定的世界的物理和社會規律都是跟現實世界別無二致的。
陌生化(間離),這來自對虛構事跡的事實性報道,來自對作者所處經驗環境的想象性擬換。52而這種陌生化對于研究者來說有解放與批判性的作用,解放是為了更好的批判。科幻作品可以使得讀者對于現實制度保持一定距離,從現實的洞穴中解放出來。53有學者反對這種解放,認為拯救人類文明的思想實驗會使人著迷于超越道德底線的殘酷選擇,從而消解具體道德判斷力。54然而,作為研究者,也許只有超越學科的價值底線,才能實現更加深刻的批判。如果囿于人權話語,那么似乎就可以簡單地對抽簽制的正當性進行否定了,因為它犧牲掉了一半人的生命權。
同時,這種陌生化也有減少研究者成為“壞信使”的風險,王小波講過一個關于花剌子模信使的寓言,并提出一個引人深思的問題:“對于學者來說,研究的結論會不會累及自身,是個帶有根本性的問題。這主要取決于在學者周圍有沒有花剌子模君王類的人。”55而作為社會科學的研究者,一旦挑戰了學科中的基本預設,很有可能就會被當作一個“壞信使”而受到懲罰,更有甚者會招致社會公眾“突破價值底線”的責問。而利用科幻作品進行討論,可以通過把基本價值陌生化來減少道德風險。如在現實世界討論生命權的條件會招致反人類的指責,但在《流浪地球》的世界觀中,這種討論會在道德上變得更可接受些。
具體而言,一方面可以看到不同價值取向上對“公平”的定義會存在區別,如對于生存資源的分配,歐美精英會認為只有北方國家的精英才能有活下去的機會,并且資源是通過市場購買與政府選擇的方式分配的,因為只有這些人才能更好在災難后重建人類文明(電影《2012》),而平等主義的公平觀則會采取抽簽的方式分配資源,只會對極少數特殊貢獻者進行優待(《流浪地球》)。另外,還可以看到公平分配不一定就能消除資源稀缺本身所產生的矛盾,還需要通過公開、逐步釋放名額等方式盡量緩和社會矛盾。
另一方面的啟示在于:“權利”并不是天賦,而是有代價的,生存依賴于社會的穩定,當社會自身都難以延續的時候,國家就會以“緊急狀態”為名終止權利宣言,基于現實狀況重新對資源進行分配,而這種分配必然就會導致基本權利的變動。
余論
本文的關注點不僅限于如何從法學的角度研究科幻文藝作品,而是后者對前者的研究如何起到促進作用,那么必須要重申后者所具有的獨特價值。科幻所設定的“可能世界”作為法學思想實驗的獨特價值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者,科幻作品具有間離性,它能比科技的實證材料和未來學的研究更加自由地增加一些反事實設定,從而能夠給予法律的制度和理論更加深刻的批判。正如厄休拉·勒奎恩所著的小說《黑暗的左手》,這一作品所設定的格森人都是周期性的雌雄同體人,十七歲至三十五歲的人都有可能會“為分娩所累”。因此,小說中的觀察者認為:我們有關于性的所有社會交往模式在這里都是不存在的。56而通過這樣一種對人類性征的故意變形,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看清我們自己的性別狀況的真相。57由此,可以對社會中的性別規范、關于性的法律制度的自然性與正當性進行質疑與批判。
二者,科幻作品中的世界更加形象與完整,再配上作品的故事與人物后,讓人似乎身臨其境,仿佛真實存在著這樣的一個世界。《流浪地球》劇組在世界觀的設定下了非常大的功夫,郭帆導演提出:因為觀眾到這個“世界”來,第一件事就是要了解這個“世界”。如果我們不下功夫呈現,觀眾就不相信里面的人,也不相信他們的事情。因此,劇組制作了十萬字以上的世界觀說明,包含大量細節。
這對于研究者來說存在著幾個方面的優勢:其一,能夠更加形象直觀地觀察問題。比如同樣是面對末世危機如何決策,未來學論著只能提出一些較為抽象的策略,而在電影中,可以直觀地看到決策的后果:有人進入了地下城獲得生存的機會,有人就在地面艱難求生,最終絕望死去。其二,基于前面所說的形象直觀性,科幻文藝能夠調動起研究者更多的情感,賦予研究結論更多人文上的關懷。其三,世界觀的相對完整有助于對問題進行“語境化”的解讀,這使得對問題的討論更加深入具體。其四,以科幻作品進行研究還可以借用他人的智力資源。《流浪地球》劇組就邀請了各個領域的專家來完善世界觀,很多未來的想象與相應對策都是經過理論與數據的支撐58,具有較強的科學性。這相比研究者自己構筑一個思想實驗,再往里面填補設定,無疑會更具科學性。因為“人類社會是一個通過各種關系有機聯系起來的復雜網絡……又需要作者走進生活,熟悉整個社會的運作機制和生活模式等等”59,這對于年輕的科幻作者和未來研究者來說都是巨大的挑戰。
三者,能讓研究具有開放性與共同性。這指的是,便于吸引其他學者進行研究,并且研究之間是可以對話的,并不僅是作者的自說自話。圍繞故事進行分析研究法律問題的最大優點之一也許是故事的開放性、可解釋性。60只有大家相互交流和爭論,才可能把個人理解轉換成社會共識或分歧。61這說明科幻作品作為研究素材的兩大優勢,一方面文本是開放的,允許研究者進行多元的、自由的解讀;另一方面文本是共同的,并非某人獨占的,大家可以基于同一文本進行不同解讀,從而推進研究。而個人構筑的思想實驗在開放性和共同性上都不如經典的科幻文本,因此較后者來說,難以吸引其他學者跟進研究,更無法進行研究上的相互對話。
本文原刊于《科幻人文》(第一輯)
參考文獻
1 陳頎:《未來法學:作為法學思想實驗的科幻》,《法律和社會科學》第 19 卷第 2 輯,第1-33頁。
2 MitchellTravis, MakingSpace:LawandScienceFiction, Law&Literature, 23: No.2(2011), 241-261.
3 王威駟:《基于科幻的思想實驗與未來法原則》,《法律和社會科學》第 19 卷第 2 輯,第69-93頁。
4 衛洪光:《烏托邦科幻文學對法律研究的啟示》,《法律和社會科學》第 19 卷第 2 輯,第365-394頁。
5 韓旭至:《人工智能法學研究的批評與回應》,《中國社會科學報》2020 年 11 月 11 日,第 3 版。
6 單勇、王熠:《未來法學研究的可視化分析(2010-2020)》,《法律和社會科學》第 19 卷第 2 輯,第35-68頁。
7 陳頎:《未來法學:作為法學思想實驗的科幻》,《法律和社會科學》第 19 卷第 2 輯,第1-33頁。
8 韓尚宜:《從“秋菊的困惑”到法學知識生產之惑——中國“法律與文學”研究反思》,《中國法律評論》 2022 年第1期,第193-201頁。
9 劉健:《〈流浪地球〉:從小說到電影》,《天津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 年第 4 期,第56-63頁。
10 閆懷康:《〈動物世界〉與〈流浪地球〉:“劇本工業”拓新“電影工業”之維》,《電影評介》2019年15期,第74-76頁。
11 馬馳、呂偉毅:《系列科幻電影的影像探索和技術升級——與劉寅、魏明談〈流浪地球2〉的視覺實現》,《電影藝術》2023 年第 2 期。,第135-140頁。
12 吳麗穎:《樸素與克制的美學探索——與王丹戎談〈流浪地球〉的聲音創作》,《電影藝術》2019 年第 2 期,第145-149頁。
13 楊超:《〈流浪地球〉:觀眾視角下的中國科幻電影審美心理共情》,《電影文學》2019 年第 8 期,第97-99頁。
14 王東、張策:《〈流浪地球〉對中國國家形象的建構》,《電影文學》2019 年第 24 期,第74-76頁。
15 楊寧:《〈流浪地球〉:一部“反好萊塢的好萊塢式”電影》,《電影文學》2019 年第 8 期,第65-69頁。
16 陳琳:《〈流浪地球〉:中國科幻元年的類型開拓與女性的缺席》,《大眾文藝》2022 年第 3 期,第114-116頁。
17 余桐:《論〈流浪地球〉系列電影的“犧牲情節”》,《電影文學》2023 年第 13 期,第158-161頁。
18 王卓異:《在宇宙飛船與世界飛船之間:星球主義、好萊塢與〈流浪地球〉的冰山狀敘事》,《影視文化》 2021年第2期,第74-86頁。
19 鄭燕芳:《〈流浪地球〉:國家文化形象的建構與傳播》,《電影文學》2019 年第 8 期,第62-64頁。
20 張寧:《〈流浪地球2〉生命政治:中國傳統與賽博未來》, 《東方學刊》2023年第1期,第104-108頁。
21 楊寧:《〈流浪地球〉:一部“反好萊塢的好萊塢式”電影》, 《電影文學》2019年第8期,第65-69頁。
22 李一鳴:《〈流浪地球〉:中國科幻大片的類型化奠基》, 《電影藝術》2019年第2期,第53-55頁。
23 孫可佳:《〈流浪地球〉的法律異托邦想象》《法律和社會科學》第19卷第2輯,第145-166頁。
24 蓋琪:《末日時代的新天下秩序:〈流浪地球〉與新大國敘事》, 《探索與爭鳴》2019年第3期,第73-80、142-143、145頁。
25 參見陳頎:《未來法學:作為法學思想實驗的科幻》, 《法律和社會科學》第19卷第2輯,第1-33頁。
26 參見凌斌:《思想實驗及其法學啟迪》, 《法學》2008年第1期,第31-46頁。
27 【加】達科·蘇恩文:《科幻小說面面觀》,郝琳等譯,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2011年,第158頁。
28 朔方等:《流浪地球2電影制作手記》,北京:中信出版社,2023年,第413頁。
29 朔方等:《流浪地球2電影制作手記》,北京:中信出版社,2023年,,第454頁。
30 朔方等:《流浪地球2電影制作手記》,北京:中信出版社,2023年,,第431頁。
31 朔方等:《流浪地球2電影制作手記》,北京:中信出版社,2023年,,第435-440頁。
32 朔方等:《流浪地球2電影制作手記》,北京:中信出版社,2023年,,第441頁。
33 朔方等:《流浪地球2電影制作手記》,北京:中信出版社,2023年,,第340-341。
34 朔方等:《流浪地球2電影制作手記》,北京:中信出版社,2023年,,第22頁。
35 朔方等:《流浪地球2電影制作手記》,北京:中信出版社,2023年,,第359頁。
36 朔方等:《流浪地球2電影制作手記》,北京:中信出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415頁。
37 陳柏峰:《法律經驗研究的微觀過程與理論創造》, 《法制與社會發展》2021年第2期,第171-192頁。
38 章永樂:《變法思想家的“制度認知落差”:康有為與韋伯論德國憲制》, 《社會科學》2022年第11期,第174-192頁。
39 朔方等:《〈流浪地球2〉電影制作手記》。北京:中信出版社,2023年,第415頁。
40 朔方等:《〈流浪地球2〉電影制作手記》。北京:中信出版社,2023年,第416-417頁。
41 陳頎:《法律與文學的社會科學進路:洞見與不足——以蘇力〈法律與文學〉前三章為樣本》, 《法律書評》第8輯,2009年,第4-5頁。
42 蘇力:《法律與文學:以中國傳統戲劇為材料》。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年,第389頁。
43 趙澤睿:《〈沙丘〉香料作為稀缺資源如何公正開發》, 《法律和社會科學》第19卷第2輯,第167-194頁。
44 陳頎:《法律與文學的社會科學進路:洞見與不足——以蘇力〈法律與文學〉前三章為樣本》, 《法律書評〈第8輯〉》,2009年,第8頁。
45 卡思卡特:《電車難題:該不該把胖子推下橋》,朱沉之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第27-43頁。
46 梅揚:《比例原則的立法適用與展開》. 《甘肅政法大學學報》2022年第4期,第1-14頁。
47【美】羅伯特·斯科爾斯、弗雷德里克·詹姆遜、阿瑟B·艾文斯:《科幻文學的批評與建構》,王逢振、蘇湛、李廣益等譯,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2011年,第102頁。
48 艾薩克·阿西莫夫:《阿西莫夫論科幻小說》,涂明求,胡俊,姜男譯,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2011年,第77頁。
49 達科·蘇恩文:《科幻小說變形記》,丁素萍等譯,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2011年,第8頁。
50 達科·蘇恩文:《科幻小說變形記》,丁素萍等譯,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2011年,第73頁。
51陳頎:《未來法學:作為法學思想實驗的科幻》, 《法律和社會科學》第19卷第2輯。
52 達科·蘇恩文:《科幻小說變形記》,丁素萍等譯,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2011年,第8頁。
53達科·蘇恩文:《科幻小說面面觀》,郝琳等譯,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2011年,第93頁。
54 李向平:《道德殺手與思想試驗——從“流浪地球”到“黑暗森林”的邏輯反轉》, 《文化藝術研究》2023年第1期,第20-23、112頁。
55 王小波:《花剌子模信使問題》, 《讀書》1995年第3期,第20-24頁。
56 厄休拉·勒古恩:《黑暗的左手》,陶雪蕾譯,北京: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7年,第69頁。
57 羅伯特·斯科爾斯、弗雷德里克·詹姆遜、阿瑟B·艾文斯:《科幻文學的批評與建構》,王逢振、蘇湛、李廣益等譯,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2011年,第63頁。
58 羅伯特·斯科爾斯、弗雷德里克·詹姆遜、阿瑟B·艾文斯:《科幻文學的批評與建構》,王逢振、蘇湛、李廣益等譯,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2011年,第17頁。
59 李廣益主編:《科幻導論》,重慶:重慶大學出版社,2023年,第257頁。
60 蘇力:《法律與文學:以中國傳統戲劇為材料》。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年,第386頁。
61 蘇力:《為什么未老先衰——“法律與文學”在當代中國》, 《法律科學》2021年第5期,第3-16頁。
圖片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責任編輯:張澡雪
來源 四十二史
轉載 高校科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