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禹城市人民法院
懸賞公告
(2025)魯1482執819號
為依法制裁、懲戒不履行生效判決書、裁定書義務的被執行人,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本院現決定根據申請執行人申請對下列被執行人公開懸賞下落及財產線索,特公告如下:
一、被執行人身份情況
被執行人:張青青,女,1987年3月8日出生,漢族,住山東省禹城市高新區七橋村,公民身份證號碼:371482198703085440。
被執行人:禹城市運達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禹城市漢槐街湖濱花園A2-20沿街樓二樓,法定代表人:張青青。
二、案件執行標的
未履行標的為人民幣151474元。
三、懸賞期限
自2025年7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
四、懸賞比例
向本院舉報提供被執行人準確下落、協助本院拘傳、拘留到被執行人,或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準確財產線索,申請執行人自愿支付執行到位案款金額或財產變價款的5%作為懸賞金。
五、懸賞條件
舉報人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并實際執行到位,符合執行懸賞相關規定(本院已發現的被執行人未處置財產不屬于懸賞范圍)。
本院鄭重承諾:將對提供財產線索人員的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嚴禁打擊報復,嚴禁使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取舉報線索!
舉報電話:0534-8278809
聯系人:李法官
特此公告。
山東省禹城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本文同步推送至:網易新聞、騰訊新聞等客戶端。
本站專注德州大城小事、為民辦事。(聯系本站可添加主編微信號:1292906698)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