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徐陽晨
“最高時速可改到200km/h”“小作坊不敢改,自己買配件也能改”“網上電動車改裝賬號上百個,詳細直播改裝技巧”……近年來,電動車非法改裝屢禁不止。按照現行標準,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限制在55公斤以下,最高設計車速為25km/h,為了提高續航里程和速度,很多車主設法解除限速裝置、更換大功率電機、加裝或更換高性能控制器或超標鋰電池、并聯電池組提升容量。
改裝生意套路深
近日,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采訪了蘇州的一名電動車技術專家。他透露,無論是電動自行車還是電動摩托車(最高設計車速大于50km/h),過去不少電動車銷售門店為了促成生意,往往會“默認”非法改裝的“私活”,最常見的一種就是解除限速器非法提速。“電動自行車最快時速只能達到25km/h,但跑到15km/h就會有提示音。不少車主難以忍受這點,所以購買電動車后通常會選擇解除限速器。”
該專家表示,明面上,一般有執照經營的正規店鋪不會直說“改裝提速”,但會暗示車主購買各種改裝配件,不斷提高其購車預算,吹噓“頂配車”應有的配置和時速。
大多數電動車改裝是無任何相關資質、未取得營業執照的小作坊接下,由臨街的店鋪、網上平臺負責接單,再把客戶帶到隱蔽檔口進行改車。“這種改裝往往與超標電池相關聯,已經形成了灰色產業鏈。”專家表示。
據上海檢察院公開信息顯示,此前審理的一起案件中,有人專門負責超標電池生產和改裝業務“接頭”,如甲負責在網上平臺接單,將客戶需求派單至乙處,乙將生產好的超標電池通過物流發到丁的維修店,再由丁負責安裝到電動自行車上,完成交付。
從“廢電池回收—暴力拆解—翻新—倒賣”開始,一旦電機電控配件沒有嚴格監管出廠渠道,流入灰色地帶,電動車改裝的暗箱操作就難以完全杜絕。
除了電池,改裝最多的是電機和控制器。“一個控制器大車300元,小車200元以內。”在網絡上,充斥著大量的“解碼”教程,花30多元就可租到“解碼器”,解碼后可消除超速的嘀嘀警報聲。有網友稱:“碼表還是25碼,但速度明顯快了,預計有30碼。”
“爆改競速”風難禁
據悉,一輛價值3000元的普通電動自行車,改裝后可賣到上萬元,通過加大功率電池、控制器、機電,電動車時速可達百公里左右。而電動摩托車的改裝需求,也從最初的“單純提速”變為“玩命競速”。
“在電摩產品里,買某號和某牛品牌的人,很少有不改的,這樣的“爆改”不僅僅是外賣騎手‘王者段位’的追求,更是很多‘電摩仔’的炫耀資本。”有資深改裝玩家在網上評論,某些高端電動車簡單改裝一下,零百加速就能輕松達到3秒,是絕對的澎湃動力。
相關專家解釋,通過“爆改”的電摩,可達到和摩托車一樣的爆發力和操控性能。但由于成本限制,5000元以內的電動車基本上達不到同等的動力效果,不少車主會花幾萬元去改裝,通過個性化裝配達到自己理想的速度。
為了跟風,很多電動車商家也打起限速“擦邊球”,為迎合競速人群,在產品宣傳時重點提出“超跑”“狂飆感”“最強機甲”等概念,凸顯最大輸出功率、零百加速、峰值扭矩等極速性能,試圖營造讓電摩消費“賽車化”的氛圍。
此前,有網友上傳視頻顯示,廣州的電動車“發燒友”凌晨在馬路上飆車競速,畫面顯示時速超過75km/h,觸目驚心。“一些十幾歲的青少年,沉迷于極速的炫酷感,偷偷攢零花錢改裝電摩,再約上朋友一起去飆車,非常危險。”某地交管部門在交通安全宣講中指出,電動“炸街”近年來在全國多地頻發,尤其在青少年群體中形成了不良風氣,這種行為不僅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安全,還可能導致火災、人員傷亡等嚴重后果。
監管應從“溯源”下手
非法改裝的電動車,因零件性能不兼容、車速遠超國家標準,極易失控導致翻車、碰撞事故;更換的大容量鋰電池或劣質電池還會導致短路、過熱,甚至爆炸。但由于非法改裝的監管發現難度大,執法處罰力度不足,近年來很多電動車非法改裝由明轉暗,越改越“瘋狂”。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封蔚然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北京等多地的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此作出了進一步的規定。當前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行為主要涉及五大類安全隱患:一是非法加裝車篷,影響車輛穩定性;二是非法改裝蓄電池組,破壞原廠電路設計;三是擅自加裝踏板、座位,改變車輛結構;四是解除限速裝置,導致超速行駛;五是私自改變線路,容易引發火情。對于駕駛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上路的,依法對駕駛人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車輛予以收繳。對從事經營性拼裝、改裝電動自行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較大數額的罰款。
“國家對電動自行車產品既有強制性認證,也有禁止銷售的車型目錄,查處力度也不斷升級。但因為非法改裝越來越隱蔽,導致后續取證困難,增大了監管的難度。”封蔚然認為,可以借鑒地方“可溯源”的亮點做法,如杭州通過推行“浙品碼”進行數字化核驗等方式,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從生產、銷售、使用的全鏈條數字化監管。
她提到,現行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對“有無可篡改的限速裝置”“是否存在解除速度限制的按鈕等裝置”等方面要求應當進行防篡改檢查;修訂后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將于今年9月1日實施,增強了有關“電池組防篡改”“控制器防篡改”“限速器防篡改”等方面的技術要求,進一步防范非法改裝行為,促進源頭治理。
“駕駛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上路,不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還危及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封蔚然認為,電動自行車治理是一項綜合性、系統性的工程,要進一步厘清涉非法改裝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不斷完善全鏈條的監督管理機制,推進協同治理。希望相關職能部門全面履行法定職責,加強協作,形成執法合力,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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