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名小學老師,4年里猥褻14名八九歲的女學生,最后靠孩子們的陳述把他送進監獄!這個老師全程死不認罪,現場還沒監控…法院憑什么敢判他13年?今天咱們就看看,法律是怎么對付這種"零口供"的?
讓我們先還原這起令人痛心的案件始末。劉某某是四川某小學的一名普通教師,平時在同事和家長眼中是個"認真負責"的老師。然而從2018年開始,這個表面和善的教師卻利用自己的身份便利,把罪惡之手伸向了自己班上的女學生。
劉某某的作案手法具有明顯的欺騙性和隱蔽性。他通常會以"輔導作業"、"課后談話"等看似正當的理由,將女學生單獨留在教室或辦公室。在這些封閉空間里,他會先通過摟抱、親吻等看似"親昵"的動作降低孩子的戒備,然后逐步發展到撫摸敏感部位,甚至拉著孩子的手觸碰自己的下體。
更令人發指的是,每次作案后,劉某某都會用"這是我們的秘密"、"告訴別人你就不能上學了"等話術威脅孩子。這些八九歲的女童因為害怕老師報復,加上對性侵害缺乏正確認知,大多數都選擇了沉默。
事情的轉機出現在2022年7月。一名受害女童趙某某(化名)在表姐家做客時,表姐正在給她講解兒童防性侵知識。當說到"不能讓任何人觸碰隱私部位"時,趙某某突然哭了起來,支支吾吾地說:"我們劉老師...就摸過我下面..."
這個意外的發現像打開了潘多拉魔盒。趙某某的父母立即聯系了其他家長,結果令人震驚——班上竟有14名女童都有類似遭遇!有的被摸過屁股,有的被強行親吻,還有的被拉著手去碰老師的下體...
多位家長聯合向公安機關報案。第二天,警方將劉某某傳喚到案。然而面對審訊,這個曾經的"優秀教師"卻擺出了一副無辜的嘴臉,要么避重就輕,要么全盤否認。
案件偵辦遇到了現實困難:
1. 案發時間跨度長達4年,部分細節難以精確還原 ;
2. 作案場所沒有安裝監控攝像頭 ;
3. 除被害人陳述外,缺乏直接的物證 ;
4. 被告人始終拒不認罪 。
就是在這樣的不利條件下,司法機關最終成功將劉某某繩之以法。四川省自貢市沿灘區人民法院判處:劉某某犯猥褻兒童罪,有期徒刑十三年;禁止劉某某從事教育、培訓等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相關職業。宣判后,劉某某提出上訴。四川省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很多網友質疑:"沒錄像沒證據,光靠小孩說話就能判刑?" 其實這正是本案的普法價值——法律早就料到會有這種人玩"零口供"套路!看看司法機關的破案邏輯:
1. 孩子的話到底能不能信?
法院發現,14個孩子的描述驚人一致:被摸的部位、劉某某下體隱私部位的特征、威脅的話術…八九歲的孩子根本編不出這些細節!更關鍵的是,這些孩子和家長跟劉某某無冤無仇,不可能集體誣陷。
2. 案發過程太"自然"反而做不了假
案子是因為表姐科普性教育才曝光的,根本不是刻意策劃的舉報。警察順著查下去,像剝洋蔥一樣一層層發現新受害人,這種"連鎖反應"恰恰說明真實性。
3. 法律對老師的"特殊照顧"
刑法明確規定:猥褻兒童罪只要摸私密部位就構成犯罪,不像強奸罪需要發生關系證據。而且!對教育從業者猥褻學生的,必須從重處罰!
這個案子最讓我心痛的是——14個孩子里,有不少是留守兒童。她們被侵害后不敢聲張,正是因為缺少父母的日常關注。而法院最終采信孩子們的話,其實傳遞了一個重要信號:法律永遠會站在不會說話的孩子這邊!
別以為你教孩子"聽話"就是為他好,有時候更要教他"學會不聽話"!對那些借權威作惡的禽獸,我們必須用法律和輿論,把他們釘死在恥辱柱上!
親愛的讀者朋友們,此事你如何看,判處劉某某有期徒刑13年,是重還是輕?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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