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購買他人暫未下證的拆遷房,有這些法律風險!
也迪律師解答
您購買了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暫時沒有辦法為您辦理過戶登記。我國《民法典》之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以辦理不動產登記為要件,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不發生物權變動效果,因此您目前并沒有取得房屋所有權。
此時,若對方與第三人再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完成交易,并在拿到房產證的第一時間為對方辦理不動產過戶登記,第三人從辦理完畢過戶登記起獲得房屋所有權,您就不能請求賣家繼續履行合同為您辦理過戶登記,也就是說,您就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了,只能請求賣家返還已支付房款及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另外,有些拆遷房安置的對象是特定的動遷戶,您能否買賣和辦理、變更不動產登記不僅受法律法規影響,可能還要受當地政策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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