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成立剛滿一個月的投資公司——滴灌通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已提交赴港上市的初步申請文件,匯豐為其獨家保薦人。
這家公司可不簡單,創始人是港交所前總裁李小加,上市方式還是港交所15年以來都沒采用過的方式:《上市規則》第21章。
為什么滴灌投資這么神秘、處處都是個例呢?
小新想先介紹一下港交所前總裁李小加滴灌通的商業模式:這家公司是提供金融服務的,但是非股非債。
假設小新我開了一家小新飯館,滴灌通看上我了,和我說,小新啊,我給你點錢你把面館開起來,但是呢,只要你每賣出一碗面,就得給我分4成,要是你回本了,給我分2成就行,這輩子我就綁定你小新了。
有沒有感受到,很多投資是按利潤分紅,但是滴灌通不是,他們是收入分成。從開業的第一天,只要有營業額,滴灌通就從里面分錢,回本以后,分錢的比例還能降。如果這個店沒有回本就倒閉了,錢也不用你還。
是不是看起來很美好?但是啊,市場對滴灌通的質疑聲可不小,最有名的要數加華資本的宋向前。
宋向前表示,滴灌通的商業模式是給小商戶提供資金,然后直接抽成,并不真正參與企業經營,不承擔合伙和經營的風險,本質上它就是貸款。中小微、個體工商戶、小門店,他因為接受了你的錢,他才被迫讓你從營收中間抽取流水,取得利潤都不容易,你直接去抽人家的流水,這太厲害了。
宋向前還說啊,不管是內地還是香港,放貸就得持牌,滴灌通向不特定對象募集錢,拿到國內開奶茶店、餐飲店,再把錢給這些不特定對象的門店,這不就剛好符合P2P的典型嗎?
宋向前還還還說啊,你說你不是高利貸,你就把你投過的所有的項目一個個地打出來,你究竟投了多少錢,收了多少收益,這個收益可以當它是利息。
建議大家可以去百度一下這事兒,宋向前真還挺憤怒的。
其實滴灌通的問題,就藏在宋向前的三個質疑里,這么操作是不是有脫離監管之嫌呢?如果要監管似乎都沒辦法下手,你非股非債,還得給你制定個單獨的條例。對投資者這邊,如果遇到系統性造假,將對公司效益產生巨大影響。
另外,這次港股上市的主體——滴灌投資,今年5月底才剛剛注冊成立,公司還未展業就申請IPO,大家都說,顧名思義,滴灌投資的業務肯定和滴灌通有強關聯。
而且它的招股書并沒有收入、利潤、壞賬等基礎財務數據,因為港交所《上市規則》第21章規定,投資公司上市,無需披露非上市公司主體的歷史財報。
誒,還是港交所的自己人會玩啊!
作者丨冰河
編輯丨墨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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