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楔子
今天刷到一則新聞,讓我非常震驚。說的是上海嘉定一個小區,開發商為了增加項目賣點,預留了屋頂的外墻,并承諾購房者買了之后會給加屋頂。
但是這個加屋頂哪那么容易啊,所以不少屋頂出現了“蓄水池”。(如上圖)
這都2025年了,居然還有開發商宣傳“驗收后再改造”,是不是太不把法律當回事了呢!
今天這篇文章就來聊聊這個項目,以及這種“偷面積”方式的危害!
02
項目介紹
這個叫做鉑悅翔灣的小區,位于嘉定區南翔,由上海繡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造 。
項目密容積率1.2,由洋房和類別墅兩種產品,而問題就發生在類別墅上。
購房者當初在售樓處選房時,疊墅沙盤模型呈現的是每棟樓頂層都是精致的閣樓。可交房時,卻變成了連屋頂都沒有的露天圍墻。
從建筑立面看,5層位置確實安裝了窗戶。(如上圖)
但是從屋頂看,居然是沒有頂板的。(如下圖)
我相信買了疊墅的業主沒有撒謊,因為開發商用來宣傳的效果圖也是給5樓安裝了玻璃窗。(如下圖)
而在上疊平面圖上,開發商只給出了2層平面,所以屋頂就是不上人屋面。(如下圖)
現在的項目利潤都不太“厚”,我相信開發商不會單純為了造型,平白無故在不上人屋頂安裝外窗。
當然,只要開發商沒有采取“加頂”行為之前,你也不能說他違法,只能說他是“虛假宣傳”!
03
問題分析
那么開發商這樣的設計,對于建筑安全會不會有什么影響呢?
從建筑師的角度來說,這個不上人屋面只要做好了保溫隔熱,排水設計又合理,就不應該出現破損、漏水等問題。
但就怕開發商沒有做好這些本應該做好的工作,那就只能無休止的維修了 。
所以購買了上疊的業主,如果以此理由要求要求加頂,是站不住腳的。
至于有業主質疑這種設計不合理,我認為也沒有根據。因為 沒有任何一條建筑法規規定女兒墻不能超過3.0米高 。
既然開發商不再統一加頂,那么小業主可不可以自行加頂?
當然不行,因為加建就是違建 。只要有人舉報,城管一定會上門拆違。如果拒不執行,房產會被凍結交易。
開發商承諾了“加頂”卻不作為,算不算違約?甚至是違法?
這當然是違約,但是 業主們得有證據證明開發商虛假宣傳 。
但是敢于這么操作的開發商,我猜測一定是有恃無恐的,合同里根本不會出現后加頂的條款。
他們肯定 還會設置“防火墻”,最后一定會把責任推到“離職的銷售顧問”頭上 。
而小業主們鬧過一陣之后,多半也就偃旗息鼓,自認倒霉了。
04
結束語
不管是開發商覺得自己能“搞定”驗收,還是開發商“耍花腔”欺騙消費者,都不是“正規路子”,也不會長久。
但購買這個項目的小業主,這都2025年了,你們難道“心里沒點數”嗎?
這可是以“守規矩”著稱的上海,怎么能貪這樣的“小便宜”呢?
現在偷雞不成蝕把米,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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