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
銀川市三區發布
2025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具體如下
興慶區
為積極穩妥地做好興慶區幼兒園秋季小班招生工作,向轄區幼兒提供相對便利、多元化的學前教育服務,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推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 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5〕5號),結合興慶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招生計劃
(一)直屬公辦幼兒園。47所公辦幼兒園計劃招收小班154個共3850人(其中38所城市區域幼兒園招收小班129個共3225人,9所農村區域幼兒園招收小班25個共625人)。2025年其他在建、正在移交和有暑期維修工程的公辦幼兒園,將根據建成交付、移交及維修工程進展情況由幼兒園另行發布公告組織招生。
(二)民辦普惠性幼兒園。26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計劃招收小班67個共1600人。
(三)民辦非普惠性幼兒園。8所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計劃招收小班26個共635人。
(四)非直屬公辦園。轄區3所非直屬公辦幼兒園計劃招收小班9個共225人。
二
招生要求及范圍
(一)年齡要求
招收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年滿3周歲適齡幼兒。
(二)招生范圍
1.城市區域服務區幼兒園(38所)。原則上優先招收就近對應小區和就近街道辦事處內的興慶區戶籍幼兒和小區購房戶子女,剩余學位招收興慶區其他區域戶籍幼兒。
2.農村區域直屬公辦幼兒園(9所)。原則上招收周邊小區、村委會興慶區戶籍幼兒入園,學位充裕的情況下可招收周邊小區、村委會興慶區購房戶子女、租房的外來隨遷子女、其他區域興慶區戶籍幼兒及周邊外來隨遷子女,直至招滿為止。
3.轄區民辦幼兒園(34所,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原則上招收興慶區戶籍幼兒、興慶區購房戶子女和租房的外來隨遷子女,在學位充裕的情況下可招收興慶區以外區域幼兒入園。具體招生范圍由各幼兒園自行確定并在本園招生公告中公布。
4.非直屬公辦幼兒園(3所)。轄區非直屬公辦幼兒園的招生政策由其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
(三)招生條件
興慶區城市區域直屬公辦幼兒園所招收興慶區戶籍幼兒戶籍遷入興慶區時間截止為2025年7月18日,所招收的購房戶子女房屋購買時間截至2025年7月18日。
三
招生方式(詳見招生細則)
根據興慶區適齡人口數和學前教育資源發展的實際情況,綜合區域學前教育總量和學齡人口數量等因素,全面推行公辦幼兒園服務區招生改革工作。
(一)城市區域直屬公辦幼兒園。分兩階段招生。
1.第一階段:38所城市服務區幼兒園面向就近對應小區和就近街道辦事處內的興慶區戶籍幼兒和小區購房戶子女招生。采取網上登記、核驗證件方式進行,如符合條件的登記人數未超出學位數,則幼兒園全部接收;如符合條件的登記人數超出學位數,則各園按照招生細則分類別依次組織公開搖號確定入園幼兒名單。
2.第二階段:城市區域服務區幼兒園完成第一階段招生后仍有剩余學位的幼兒園補錄,面向未被錄取符合入園條件的幼兒。采取現場登記、核驗證件方式進行,如符合條件的登記人數未超出學位數,則幼兒園全部接收;如符合條件的登記人數超出學位數,則各園按照招生細則分類別依次組織公開搖號確定入園幼兒名單。補錄結束后,統籌安排經兩個階段招生仍未被錄取的優待對象入園。
(二)城市區域民辦幼兒園(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各幼兒園根據本園實際和本方案中要求的招生范圍開展招生工作。幼兒園自行制定招生方案,對外發布招生公告,公布招生時間、范圍、條件、方式和程序。招生方案、招生簡章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各級教育部門規定。同時,各園要積極落實優待對象入園政策,妥善處理各類問題。
(三)農村區域公(民)辦幼兒園。采用現場登記報名方式進行。按照興慶區戶籍幼兒、興慶區購房戶子女、興慶區租房的外來隨遷子女順序進行招生,直至招滿為止。
四
政策性優待子女入園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地或父(母)單位駐地在興慶區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優撫對象,符合登記條件的幼兒先行參與意向幼兒園招生,未被錄取的按照相關文件精神落實優待政策。
五
工作要求
(一)嚴格履行職責。各幼兒園園長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招生工作。各園須制定招生風險防范控制預案,安排專人負責線上線下解答幼兒園招生政策,積極回應家長訴求。
(二)規范招生程序。各幼兒園嚴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進行招生,不得提前招生、跨范圍招生、超計劃招生。嚴格落實公、民辦幼兒園同步招生要求。在滿足 3 周歲適齡幼兒入園需求后,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 2 周歲幼兒入園需求,為社會提供多樣化的學前教育服務。
(三)落實陽光招生。通過網絡平臺、新聞發布、張貼公告等方式主動向社會發布招生信息,利用多種方式面向全社會廣泛宣傳。城市區域直屬公辦幼兒園符合條件登記人數超出學位數時采取公開電腦派位或公開搖號方式確定入園幼兒。幼兒入園除進行健康檢查外,各級各類幼兒園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入園和分班測試。
(四)加大監督力度。興慶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組協同教育局加大對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督導檢查力度,嚴格核查招生流程,確保公開透明;嚴肅查處違規行為,維護公平公正;暢通舉報渠道,接受社會監督,全力保障幼兒入園權益。監督舉報電話 0951-6735897(學前辦)、0951-6715379(信訪辦)。
附件:1. 興慶區2025年幼兒園招生細則
2. 興慶區2025年大新鎮公辦幼兒園服務區招生計劃
3. 興慶區2025年城市區域公辦幼兒園服務區招生計劃
4. 興慶區2025年農村公辦幼兒園服務區招生計劃
5. 興慶區2025年直屬民辦幼兒園招生計劃
6. 興慶區2025年城市區域直屬公辦幼兒園招生日程安排
附件1
興慶區2025年幼兒園招生細則
一
城市區域直屬公辦幼兒園現場核驗所需材料
(一)處于城市服務區幼兒園對應街道和小區內的興慶區戶籍幼兒和購房戶子女
1.對應街道和小區興慶區戶籍幼兒。提供幼兒戶口簿、戶址所在小區的合法有效印證性材料(房產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公證書等其中一項,不含未經公證或房管部門備案的私人購房合同或協議),戶主和購房人應是幼兒直系親屬且保持一致,幼兒戶籍遷入興慶區時間截至2025年7月18日(招生公告發布之前)。如幼兒戶籍屬農村拆遷戶暫無法做到人戶一致的,需提供對應小區的拆遷安置協議或分房協議,或房產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公證書等其中一項,不含未經公證或未在房管部門備案的私人購房合同或協議。
2.對應街道和小區購房戶子女。原則上應遷入戶口。確有特殊原因無法遷戶的,應提供幼兒戶口簿、對應小區的購房合法有效印證性材料(房產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公證書等其中一項,不含未經公證或未在房管部門備案的私人購房合同或協議)。購房時間截至2025年7月18日(招生公告發布之前)。購房人應是幼兒直系親屬,如與幼兒不在同一戶口上,還需提供購房人戶口簿。
(二)興慶區購房戶子女、租房的外來隨遷子女
提供幼兒戶口簿,興慶區購房材料或租房協議、居住證其中一項。其中如是購房戶子女,購房人應是幼兒直系親屬,購房材料為房產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公證書等其中一項,不含未經公證或房管部門備案的私人購房合同或協議,購房時間截至2025年7月18日(招生公告發布之前)。
二
城市區域直屬公辦幼兒園招生流程
(一)發布招生信息
7月18日,興慶區教育局通過微信公眾號“如愿入學服務平臺”面向社會發布《興慶區2025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兒園通過門口或宣傳欄張貼幼兒園招生公告。
(二)第一階段:38所城市區域服務區幼兒園招生
1.招生對象。原則上優先招收就近對應小區和就近街道辦事處內的興慶區3周歲戶籍幼兒,在完成3周歲適齡幼兒入園需求后,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滿2周歲幼兒入園。
2.網上登記。7月19日8:00至7月21日24:00符合條件的幼兒家長關注“如愿入學服務平臺”微信公眾號,選擇一所公辦幼兒園登記,如實完整填寫幼兒信息。登記完成后須保存登記成功短信原文,記錄登記編號。每名幼兒只能選擇一所幼兒園,同一幼兒不能同時兼報兩所幼兒園。
3.現場核驗。7月22日,各園在幼兒園現場核驗幼兒資料。幼兒家長(限1名家長,無需帶領幼兒)按登記平臺短信通知時間攜帶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幼兒網上登記成功短信及登記號,到短信指定幼兒園現場核驗。未按時進行現場核驗的幼兒視為放棄,前期登記無效。登記虛假信息的,將取消幼兒登記資格。
4.確定錄取名單。如符合條件的登記人數未超出學位數,幼兒園全部接收并對外公示入園幼兒名單。如符合條件的登記人數超出學位數時,分以下情況進行:如符合條件的戶籍幼兒已超出學位數,面向符合條件的戶籍幼兒采取公開搖號方式確定入園名單,不再接收購房戶子女;如符合條件的戶籍幼兒未超出學位數則全部接收,剩余學位面向符合條件的購房戶子女采取公開搖號方式確定入園名單。各園應于7月24日對外公示入園幼兒名單或參加公開搖號幼兒名單。
5.公開電腦派位。7月25日以幼教集團為單位組織公開電腦派位,電腦派位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證部門、紀檢人員、教育部門、家長代表參與監督。參加電腦派位的家長代表由公證部門隨機選取并于7月24日電話通知,幼兒園公示家長代表名單。派位結果于當日在公開電腦派位現場、登記平臺公示,同時各園對外公示名單。登記在同一幼兒園的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捆綁進行公開電腦派位,其中1人派中,則同胞幼兒均視為被派中,按人數占學位名額,否則均視為未派中。
6.公布剩余學位。7月26日,興慶區教育局通過“如愿入學服務平臺”發布完成第一階段招生后城市區域服務區幼兒園剩余學位數。
(三)第二階段:有剩余學位的幼兒園補錄,統籌安排未被錄取的優待人員子女。
1.招生對象。依次補錄符合條件的未被錄取的興慶區戶籍幼兒、興慶區購房戶子女和興慶區租房的外來隨遷子女。補錄結束后統籌安排未被錄取的優待人員子女。
2.幼兒園補錄。7月26日—7月28日,采取現場登記、核驗證件方式,依次分批補錄興慶區戶籍幼兒、興慶區購房戶子女、興慶區租房的外來隨遷子女。具體時間安排、攜帶證件要求由補錄幼兒園安排并對外公告。幼兒家長(限1名,無需帶領幼兒)持幼兒園公告所需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到幼兒園現場登記并核驗證件。當符合條件的登記人數超出補錄學位數時,分以下情況采取公開搖號方式確定入園幼兒:如符合條件的戶籍幼兒超出補錄學位數,面向符合條件的戶籍幼兒采取公開搖號方式確定入園名單,不再接收購房戶子女和租房的外來隨遷子女;如符合條件的戶籍幼兒未超出補錄學位數則全部接收,剩余補錄學位面向符合條件的購房戶子女采取公開搖號方式確定入園名單;如符合條件的戶籍幼兒、購房戶子女全部接收后補錄學位仍有剩余的,面向符合條件的租房的外來隨遷子女采取公開搖號方式確定入園幼兒。各園應于現場登記結束第二天對外公示入園幼兒名單或參加公開搖號幼兒名單。若需進行搖號,幼兒園應制定公開搖號方案并報興慶區教育局備案。搖號應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證部門、紀檢人員、教育部門、家長代表共同參與,全程監督。參加搖號的家長代表由公證部門隨機選取并電話通知,幼兒園公示家長代表名單。登記在同一幼兒園的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捆綁進行搖號,其中1人搖中,則同胞幼兒均視為被搖中,按人數占學位名額,否則均視為未搖中。幼兒園應于搖號完成當天對外公示入園幼兒名單。
3.統籌安排未被錄取優待人員子女。經第一、二階段后,仍未被錄取的優待人員子女,7月29日后按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園。
三
城市區域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招生流程
1.招生對象。原則上招收興慶區戶籍幼兒、興慶區購房戶子女和興慶區租房的外來隨遷子女滿3周歲適齡幼兒入園。在完成3周歲適齡幼兒入園需求后,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滿2周歲幼兒入園。
2.自主招生錄取。7月18日起一周內,幼兒園發布招生公告,自行確定招生時間。各園按本園制定的招生方案進行招生,同時落實優待對象入園。幼兒家長可按幼兒園要求進行登記報名。
四
農村區域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招生流程
各園7月18日發布招生公告,面向社會公布招生時間、人數、條件、程序及要求,幼兒家長按公告規定時間持相關證件現場登記報名,幼兒園現場核驗證件。幼兒園按照興慶區戶籍幼兒、購房、租房的外來隨遷子女順序進行招生,直至招滿為止。
五
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招生流程
各園7月18日起一周內,發布招生公告,自行確定招生時間,按招生公告的程序進行招生,招滿為止。幼兒家長可按幼兒園要求進行登記報名。各園原則上招收興慶區戶籍幼兒和興慶區購房戶子女、興慶區租房的外來隨遷子女,落實優待對象入園。
附件2
2025年興慶區大新鎮直屬公辦幼兒園服務區劃分招生計劃
附件3
2025年興慶區城市區域直屬公辦幼兒園服務區劃分招生計劃
附件4
2025年興慶區農村直屬公辦幼兒園服務區劃分招生計劃
附件5
興慶區2025年直屬民辦幼兒園招生計劃
附件6
興慶區2025年城市區域直屬公辦幼兒園服務區招生日程安排
金鳳區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推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函〔2025〕35號)及銀川市教育局相關要求,構建覆蓋城鄉、公平優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滿足轄區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穩妥有序做好金鳳區2025年幼兒園招生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1.
普惠主導、多元供給原則
根據金鳳區學前教育發展實際,結合轄區適齡幼兒人數和幼兒園提供學位情況,為適齡兒童提供普惠為主、公民辦數量相當的學前教育服務,滿足學前教育多元供給需求。
2.
屬地管理、相對就近原則
金鳳區教育局統籌轄區招生工作,根據轄區適齡幼兒人數變化、學前教育資源布局、幼兒園辦學規模等因素,相對就近劃分學前教育服務片區。
3.
公正公平、免試入園原則
主動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學前教育服務片區劃分、咨詢電話等信息,除必要的健康檢查外,幼兒園不得對幼兒和家長進行任何形式的測試。嚴格規范招生程序,招生過程公開透明,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政策
1.招生對象
招收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年滿3周歲幼兒。
2.招生范圍
金鳳區城市公辦幼兒園根據區域內幼兒園規模與人口密度分布的實際狀況劃分學前教育服務片區,招收具有相應服務片區戶籍幼兒,戶主為幼兒父母(戶主為幼兒祖父母、外祖父母時,其法定監護人至少一人與該名幼兒同在此戶上),戶籍與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一致,購房以實際入住且幼兒與戶主或監護人戶籍遷入金鳳區該服務片區時間應為2024年12月31日前,學位有剩余時可就近招收其他金鳳區內常住幼兒;
金鳳區鄉鎮、農村公辦幼兒園原則上招收本地幼兒;
轄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原則上要優先滿足小區內符合入園條件的幼兒,學位有剩余時招收周邊金鳳區內常住幼兒;
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生。
自治區直屬管理的幼兒園(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政興幼兒園、寧大南校區幼兒園),銀川市直屬管理的幼兒園(銀川市第一幼兒園、銀川一幼豐登校區、北師大銀川園)自主招生。
3.特殊群體保障
政策性統籌安排
1.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含在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外籍華僑子女等優撫對象,由其歸口單位(銀川市教育局、金鳳區人民武裝部、金鳳區消防救援大隊等)于2025年7月23日前統一報送名單,過期將不再受理。符合登記報名條件幼兒家長先登錄“如愿入學服務平臺”微信公眾號登記報名并參加派位,派位不成功的按照相關文件精神落實優待政策。
2.為能夠適應集體生活、符合隨班就讀要求的殘疾兒童 提供必要的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展融合教育。
4.不符合金鳳區城市公辦
幼兒園入園條件的情況
(1)非金鳳區戶籍幼兒;
(2)金鳳區戶籍中租房戶、戶主是曾祖父母、集體戶、空掛戶(有戶無房)、掛靠其他親屬;晚遷戶(即戶籍于2024年12月31日之后遷入該服務片區);
(3)房戶不一致;
(4)購買商業用房,雖已遷戶但該房轉租他人未自主經營;
(5)購買在建或未交付使用的房屋;
(6)房產份額不足51%。
三、招生計劃及方式
(一)城市公辦幼兒園招生(詳見附件1)
金鳳區管理的城市公辦幼兒園招生采取網上登記報名、幼兒園核驗證件、電腦公開派位方式進行,每位幼兒只能選報所在服務片區內1所公辦幼兒園登記報名,如符合條件的登記人數超出計劃人數,公開派位確定入園幼兒,未派位成功幼兒可選報周邊民辦幼兒園。如符合條件的登記人數未超出計劃人數,幼兒園全部接收。
(二)鄉鎮、農村公辦幼兒園招生(詳見附件2)
金鳳區鄉鎮、農村公辦幼兒園招生以各幼兒園為單位,采取現場登記報名方式進行。
(三)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招生
金鳳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于7月19日前向金鳳區教育局上報招生工作方案、招生風險預案,并經金鳳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方可招生,不得跨學期提前招生。各民辦幼兒園要積極接收外來隨遷子女入園。
四、招生程序
(一)城市公辦幼兒園
1.發布公告。7月18日金鳳區教育局統一發布《金鳳區2025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向社會告知招生人數、條件、程序及要求。
2.網上登記。7月19日8:00 至7月24日18:00 符合條件的幼兒家長可登錄“如愿入學服務平臺”微信公眾號登記(登記時間截止后不再補錄),按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幼兒信息并留存好登記成功短信原文。每位適齡幼兒只能報名注冊1所公辦幼兒園。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選報同1所幼兒園的,只可報名注冊1個賬號,如果派位成功則視為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全部派位成功;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選報不同幼兒園的,按照實際派位結果確定是否入園。如有重復報名者,取消報名資格。
3.核驗證件。7月25日-7月26日在平臺登記成功的幼兒家長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核驗證件,核驗時間和地點將會短信通知。未按時進行現場核驗證件的幼兒視為放棄,登記無效。屬政策性統籌安排的家長,攜帶以下相關證明性材料(證件、文件或單位介紹信)到指定地點核驗證件:
(1)幼兒網上登記成功短信及登記號;
(2)幼兒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3)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4)與幼兒戶籍地址住房相符的房產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公證書之一均可)原件及復印件(新交付小區需做入戶調查);
(5)家長身份證,電話信息。
報名材料需經核驗,確定符合條件的登記幼兒人數。符合條件幼兒人數在招生計劃內,直接確定入園名單,并以平臺短信形式告知家長;符合條件幼兒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啟動電腦派位程序,具體派位時間地點將通過服務平臺告知家長。
4.電腦派位。電腦派位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并進行錄像。
(二)鄉鎮、農村公辦幼兒園
7月18日金鳳區教育局統一發布招生方案,向社會告知招生人數、條件、程序及要求。各園按照金鳳區教育局統一要求的報名時間進行登記報名,幼兒家長持幼兒園招生公告中要求的證件到園現場登記報名。
(三)金鳳區民辦幼兒園
金鳳區普惠性民辦園于7月18日開始進行登記報名,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招生時間自行確定。
五、城市公辦幼兒園學前教育服務片區劃分
1.金鳳區第一幼兒園、金鳳區紫陽幼兒園、金鳳區第二十一幼兒園片區
包蘭鐵路以東、親水街以西、賀蘭山路以南、北京路以北,森林公園社區。
2.金鳳區第二幼兒園、金鳳區第四幼兒園、金鳳區福通幼兒園、金鳳區陽光美林幼兒園、金鳳區第十八幼兒園片區
包蘭鐵路以東、親水街以西、北京路以南、長城路以北。(該片區幼兒也可選報金鳳區第二十一幼兒園)
3.金鳳區長城幼兒園、金鳳區盈南幼兒園、金鳳區天匯里幼兒園、金鳳區通福家園幼兒園片區
包蘭鐵路以東、親水街以西、長城路以南、南繞城高速路以北。
4.金鳳區第六幼兒園、金鳳區第七幼兒園、金鳳區第二十幼兒園片區
滿城街以東、親水街以西、黃河路以南、長城路以北。
5.金鳳區第八幼兒園、金鳳區寧安幼兒園、金鳳區熙湖幼兒園、金鳳區寶湖華府幼兒園、金鳳區海藍和光幼兒園片區
親水街以東、唐徠渠以西、北京路以南、寶湖路以北。
6.金鳳區第十一幼兒園、金鳳區御景湖城幼兒園、金鳳區翡翠公園幼兒園、金鳳區五里水鄉幼兒園、金鳳區第十七幼兒園、金鳳區南泊灣幼兒園、金鳳區五里湖畔幼兒園片區
親水街以東、正源街以西、寶湖路以南、南繞城高速路以北。
7.金鳳區第三幼兒園、金鳳區連湖花園幼兒園、金鳳區寶湖印象幼兒園片區
正源街以東、六盤山路典農河橋以西、寶湖路以南、六盤山路以北。
8.金鳳區第十幼兒園、金鳳區國賓壹號幼兒園、金鳳區景湖幼兒園、金鳳區翡翠灣幼兒園、金鳳區金域藍灣幼兒園、金鳳區高橋家園幼兒園、金鳳區蓮湖馨苑幼兒園、金鳳區第十三幼兒園(原金鳳區凱旋門幼兒園)、金鳳區豐盈幼兒園、金鳳區第二十二幼兒園片區
正源街以東、唐徠渠以西、六盤山路以南、南繞城高速路以北,金域藍灣小區、碧桂園翡翠灣小區、中梁御府小區。
9.金鳳區第十二幼兒園、金鳳區銀新苑幼兒園、金鳳區金海明月幼兒園片區
親水街以東、唐徠渠以西、賀蘭山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10.金鳳區第五幼兒園、金鳳區閱海幼兒園、金鳳區閱欣幼兒園、金鳳區西湖苑幼兒園、金鳳區錦宸幼兒園片區
正源街以東、唐徠渠以西、閱福路以南、賀蘭山路以北。
11.幼高專附屬第一幼兒園、幼高專附屬第二幼兒園片區
正源街以東、唐徠渠以西、大連路以南、閱福路以北。
12.金鳳區鳳北幼兒園片區
正源街以東、唐徠渠以西、北繞城高速路以南、大連路以北。
13.金鳳區鉑悅府幼兒園片區
親水街以東、正源街以西、沈陽路以南、大連路以北,該片區幼兒也可選報金鳳區第十五幼兒園。
14.銀川市第一幼兒園、金鳳區第十五幼兒園片區
親水街以東、正源街以西、大連路以南、賀蘭山路以北;
鴻曦悅海灣、閱海灣壹號、云上閱海、閱海灣新華聯廣場、中海新都會、茂悅府小區可選報金鳳區第十五幼兒園。
15.北師大銀川園、金鳳區第十九幼兒園片區(該片區入住率逐年增加,2026年該片區范圍會有所調整)
正源街以東、唐徠渠以西、大連路以南、閱福路以北;
親水街以東、唐徠渠以西、沈陽路以南、大連路以北。
16.金鳳區海珀蘭軒幼兒園、江南賦幼兒園、金鳳區悅府幼兒園片區
滿城街以東、親水街以西、沈陽路以南、賀蘭山路以北。
17.金鳳區第九幼兒園、金鳳區悅湖幼兒園片區
包蘭鐵路以東、滿城街以西、沈陽路以南、賀蘭山路以北。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招生方案公布后,各園要嚴格遵照執行,不得擅自招收幼兒;如確需調整,須報金鳳區教育局研究決定。
(二)嚴格履行職責
幼兒園園長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嚴格履行工作職責,服從領導、顧全大局,在規定的時間內配合完成招生工作。各園招生工作方案須經金鳳區教育局審核備案后方可招生。各園須制定招生風險應急預案,積極應對家長訴求。
(三)規范招生標準
各幼兒園要落實收費公示制度,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不得擅自變更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跨學期收費,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電腦派位招生的城市公辦幼兒園要嚴格執行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按計劃完成招生;鄉鎮、農村公辦幼兒園及轄區其他幼兒園的招生班級與幼兒數量要與辦園規模相符合,各幼兒園不得舉辦學前班,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做好宣傳引導
各幼兒園要加大宣傳力度,多渠道公開招生信息,細致解讀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報名條件、招生程序,確保幼兒園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各幼兒園辦理幼兒入園手續時要與家長簽訂《入園協議》等相關協議,明確家長與園方責任,明確收退費等各項事宜。
(五)加強工作監督
各幼兒園須嚴格招生工作紀律,暢通舉報渠道,金鳳區教育局將對違規宣傳、違規招生和違規收費的幼兒園予以嚴肅查處,維護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金鳳區各幼兒園招生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951-5676931。
(六)風險預警提示
根據往年招生情況和適齡幼兒人數摸底調查情況分析,城市居民居住集中區部分幼兒園招生壓力較大,選報幼兒園前幼兒家長需認真閱讀招生公告,隨時關注平臺報名信息,及時了解掌握招生政策,統籌考慮幼兒園分布、學位資源等情況,合理選報幼兒園。
西夏區
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相關規定,最大限度保障轄區內適齡兒童享受學前教育權益,為家長提供便捷的入園服務。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推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函〔2025〕35號)文件要求,結合轄區招生實際情況,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
招生原則
(一)免試入園。幼兒園招生實行免試入園,除健康檢查以外,不得對幼兒和家長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
(二)公正公開。堅持依法依規按程序招生,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公示。
(三)因地制宜。公辦幼兒園在優先招收西夏區戶籍適齡幼兒入園基礎上學位有余的,可依據區域和資源配置情況,補錄適齡隨遷子女入園。具體補錄事宜由幼兒園負責。
二
報名對象
2025年秋季小班入園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年滿3周歲的適齡幼兒。幼兒的西夏區戶籍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18日。戶主為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
招生計劃
西夏區各級各類幼兒園招生計劃詳見《銀川市西夏區2025年各級各類幼兒園招生信息統計表》(附件)。
四
登記方式
方式二:打開“我的寧夏APP”—點擊“高效辦成一件事”——選擇“教育入學-網上申報”;
方式三:打開“寧夏政務服務網”——點擊“高效辦成一件事”——選擇“教育入學-立即申請”。
五
招生辦法
(一)城市區域公辦幼兒園。采取網上登記方式,家長網上登記、幼兒園線下核驗證件。符合條件(西夏區戶籍)的幼兒人數未超出該園招生計劃人數,幼兒園按照登記幼兒人數全部接收;符合條件的幼兒人數超出幼兒園計劃招生人數,由教育局指定時間和地點,通過組織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入園幼兒名單(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二)農村區域公辦幼兒園。采取幼兒園現場登記核驗的方式。符合條件的登記幼兒人數未超出幼兒園招生計劃人數,幼兒園按照登記人數確定入園幼兒名單;符合條件的登記人數超出幼兒園招生計劃人數,由所在幼兒園組織公開搖號確定入園幼兒名單。
(三)企事業辦幼兒園。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由幼兒園自行確定本園招生細則并組織實施。
(四)民辦(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幼兒園。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生方式。在滿足周邊小區入園需求的前提下,積極接收適齡隨遷子女入園。各民辦幼兒園須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的前提下,發布本園具體招生細則,制定應急預案。7月23日前將招生細則和應急預案報學前教育發展中心備案。
六
招生程序
(一)城市區域公辦幼兒園
1.方案發布。7月18日發布《銀川市西夏區2025年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實施方案》。
2.網上登記。7月19日8:00至7月25日18:00,符合報名條件的幼兒家長進行網上登記。登記完成后,注冊的手機會收到登記成功短信,家長須保存短信原文作為核驗憑證。每名幼兒只能選擇1所公辦幼兒園登記,重復報名無效。
3.資料核驗。7月26日8:00至7月28日18:00,幼兒園核驗資料。家長根據短信提示,攜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到所登記的幼兒園核驗材料。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現場核驗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前期登記的信息不予認可。登記虛假信息,一經發現將取消該幼兒登記資格。
4.電腦派位。
(1)派位條件。幼兒園現場核驗報名材料后,確定符合條件的登記幼兒人數。符合條件的登記幼兒人數未超出該園招生計劃人數,由幼兒園確定入園名單并對外公示,剩余學位采取登記報名方式,補錄適齡幼兒入園。符合條件且登記幼兒人數超出該園招生計劃人數,由教育局通過組織公開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入園幼兒名單。教育局啟動公開電腦派位工作前,幼兒園須公示參加電腦派位的幼兒人數。
(2)派位要求。8月2日,由西夏區教育局指定具體時間和地點,組織相關的城市公辦幼兒園依次進行電腦公開派位。電腦公開派位時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家長代表(家長代表由公證部門隨機抽選后,幼兒園負責提前通知)參與。電腦公開派位后,現場公布入園幼兒名單。登記在同一幼兒園的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捆綁在一起參加派位,若派中則同胞幼兒均派中,占招收幼兒名額;若未派中則同胞幼兒均未派中。西夏區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干部、公證部門人員、教育局工作人員、街道(社區)工作人員,負責全程監督電腦公開派位。
5.公布剩余學位。8月2日18:00,西夏區教育局公開發布各公辦幼兒園剩余學位。8月3日—8月5日由各幼兒園補錄。
(二)農村區域公辦幼兒園。7月18日招生方案發布后,各園面向社會公示招生人數、條件、程序及要求。幼兒家長持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到所選幼兒園登記報名,幼兒園現場核驗證件后,確定招收人數。凡符合條件的登記幼兒人數未超出該園招生計劃人數,由幼兒園確定入園名單并對外公示;凡符合條件的登記幼兒人數超出該園招生計劃人數,由幼兒園組織公開搖號確定入園的幼兒名單。
(三)企事業辦幼兒園。7月18日招生方案發布后,各幼兒園自行確定招生時間,按照本園招生細則組織招收適齡幼兒。
(四)民辦(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幼兒園。7月18日招生方案發布后,各幼兒園按照本園招生細則組織招收適齡幼兒。
七
妥善做好特殊幼兒群體入園工作
各幼兒園要認真落實殘疾幼兒隨園保教政策和相關教育優待政策,安排具有接受普通學前教育能力的殘疾幼兒入園。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積極落實符合條件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含在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外籍華僑子女等各類優撫對象的教育優待政策。優撫對象子女入園申報材料由各歸口單位負責審核匯總,須于2025年7月21日前提交至教育局學前教育發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八
工作要求
(一)嚴格履行職責。園長是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嚴格落實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服從全局需要,確保招生工作順利完成。同時各園須制定招生入園工作應急預案,積極回應家長訴求。
(二)規范招生標準。嚴格執行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計劃,按計劃人數完成招生;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認真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園掛鉤的任何贊助費用;不得舉辦學前班,不得設置實驗班或特色班。民辦幼兒園招生情況納入當年年檢考核。
(三)強化監督問責。教育局將會同西夏區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加強幼兒園招生全過程監督,暢通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嚴肅查處違規違紀招生行為。西夏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將幼兒園招生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適時開展招生政策落實情況的督導。
(四)做好宣傳引導。通過各級各類媒體及時發布招生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各幼兒園要通過張貼公告等方式,加大招生工作宣傳力度,及時做好群眾關注問題的宣傳解釋,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幼兒園招生咨詢電話:0951-8671698
監督舉報電話: 0951-2077834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銀川市西夏區2025年屬地幼兒園招生信息統計表
銀川市西夏區教育局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銀川市西夏區2025年屬地幼兒園招生信息統計表
來源:如愿入學服務
編輯:王瑜婧
審核:申亮
監制: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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