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慧/文
同一家飯店、同一道菜,在店里吃是鮮肉炭烤、現炒熱菜,一旦改成外賣,就可能變成冷凍肉速熱;堂食炒菜用壓榨花生油,外賣則改用桶裝調和油;堂食米飯選用當年新米,外賣則使用價格低廉的陳米。近日,《法治日報》的調查揭開了餐飲行業的一個普遍現象:外賣與堂食的食材“同名不同質、同價不同貨”。
這種“雙標”本質上是一種“信息差”。外賣顧客看不到廚房,也無法比對堂食和外賣版本的區別,商家便有了壓分量、換原料、縮流程的空間。消費者花了和堂食一樣的錢,甚至為包裝費、配送費多付了錢,卻只能吃到菜品的低配版本。這不僅不合理,更觸碰了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紅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和自主選擇權。用預制菜冒充現炒、用冷凍食材替代鮮品,卻在產品描述中語焉不詳,甚至標榜“現做現賣”,實質已構成誤導性宣傳乃至欺詐。
一頓飯花錢不多、投訴成本卻不低,多數消費者囿于無力取證、維權成本高的現實往往作罷,這也是外賣“雙標”長期沒有引發大眾注意的原因。
不少商家在接受采訪時將“雙標”歸因于平臺抽成高、活動補貼重、超時處罰嚴。比如,有商家稱,一份30元的外賣訂單,商家扣除傭金、滿減補貼、包裝配送、人工水電后,利潤只剩5元出頭,而堂食同樣菜品利潤能達12元。
一些商家被迫降低外賣訂單的食材成本,簡化加工標準。以糖醋排骨為例,現炒成本約8元,預制菜成本僅5元,還省掉了廚師操作、品質波動、時間風險,再考慮到平臺對配送時效、評分維度的算法管控,許多商家為保穩定、避風險,也傾向使用標準化的預制菜或凍品。
但如此一來,商家、平臺、消費者便形成了一種非良性的循環:平臺推動高流量,商家選擇低成本,消費者被動接受低質量的菜品,整個外賣生態圍繞“快速+廉價”運轉。一旦劣幣驅逐良幣成風,那些堅持真材實料、現炒現做的餐飲品牌將被迫退出外賣市場,最終傷害的是整個餐飲行業和消費者。
需要看到,外賣平臺是線上餐飲生態的構建者,不能只拿流量紅利、抽成,而回避信息審核與責任義務。平臺不妨強制商家在平臺端標注“預制菜/現場制作”“冷凍復熱/鮮品現做”等標簽,規范產品描述標準;同時公開評分與排名算法,限制“唯速度論”的激勵機制,轉向以食品品質為導向的機制。
這里并不是要求外賣要面面俱到,而是要求它至少“標示真實、貨真價實”。消費者一旦對平臺和商家心存戒備,再多優惠也喚不回回頭客。因此,治理外賣“雙標”,不是挑刺,而是在維護最基本的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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