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深圳的一位電動自行車車主,在不知道深南大道(參數丨圖片)對電動車限行的情況下,騎電動自行車誤闖電動車禁行區,結果沒多久就收到了處罰信息,隨后車輛被扣,且處罰2000元,交這么多的罰款,足夠買輛新車了。
躲不過的高額罰款
有網友給車主出主意“車別要了,直接2000元買輛新車吧”,但事實遠沒那么簡單,有人稱這個罰款不但要繳,還得按時繳納,否則不僅被扣的車輛拿不回來,時間久了還得繳納滯納金,甚至會影響征信。看來這位電動車主2000元的高額罰款是躲不過去了!
違規處罰要符合實際情況
電動車在其他地區違規也就是勸導、警告、處罰,普通違法行為罰款金額最多不會超過500元,深圳處罰金額卻高達2000元,不少人反饋執法太嚴格了,甚至質疑執法者的法律依據,但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34條第1款和第111條第1款規定,處罰2000元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可能貧窮限制了我們的想象,有網友稱深圳違停都能罰款2000-3000元,對于特區的經濟水平和人們的收入水平來講,2000元已經屬正常罰款了。
電動車上路行駛不要心存僥
隨著科技的進步,不少地區已經開始實施電動車違規電子抓拍,甚至使用無人機流動抓拍。
據悉,深圳車主闖禁行區的道路即深南大道,就是交警采用的無人機巡邏拍攝到的,無人機搭載的是高清攝像頭與AI算法,能實時掃描和識別電動車逆行、闖紅燈、闖禁行或限行區等違法違規行為,一旦拍攝到車輛有違法行為,交警就會快速行動,精準攔截。
所以電動車主上路行駛時一定不要心存僥幸,沒有交警就違反交規、肆意行駛的僥幸心理要不得,否則等待我們的就是被抓拍、被處罰。
電動車上路還是應謹遵交規
在電動車交通事故中,大多數事故都是因電動車違反交規,隨意穿行導致的。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無論處罰多少,電動車主為了他人及自身安全,上路行駛時都應遵守交規。
電動車安全出行11條:①有牌有證;②不闖紅燈;③不逆向行駛;④不隨意變道;⑤不非法改裝或加裝;⑥不違法載人;⑦不非法營運;⑧不酒駕或醉駕;⑨不擅闖禁行區或限行區;⑩正確戴安全頭盔;?按規定車道行駛等。
總結:電動車的規范化管理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循序漸進,所以各地的電動車管理政策還在不斷完善中。總之,電動車是老百姓日常出行必備交通代步工具,管理政策還應人性化,方能讓電動車更好地服務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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