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7月11日,王家山煤礦分公司在當地媒體上發布《啟事》,稱該公司職工趙某等61人無故多次或長期曠工不上班,要求這61人自《啟事》登報之日起15日內限期返回單位并確保出勤正常。逾期不到者,該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并終止勞動關系。此《啟事》視同送達本人。據了解,甘肅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系國有企業。
甘肅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礦分公司登報“喊話”61名職工限期返崗的事件,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這一現象背后可能涉及多重隱情,反映了國企管理中的一些深層次問題。
如此登報“喊職工回來上班”,極有可能涉及這幾方面的隱情。一是管理松散與“吃空餉”的可能。61名職工長期或多次曠工,企業卻未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直到登報“喊話”才公開處理,暴露了管理上的滯后和松散。有網友質疑,這些職工是否仍在領取工資或享受社保待遇。類似案例中,部分國企存在“吃空餉”現象,即職工長期不在崗卻仍保留勞動關系,甚至由單位代繳社保。
二是“鐵飯碗”思維作崇,國企相較于私企,勞動關系更為穩定,部分職工可能抱有“不會被輕易辭退”的心態,導致長期曠工仍未被解雇。
三是復雜的人際關系所致,國企內部可能存在裙帶關系或歷史遺留問題,使得管理層在處理曠工問題時顧慮較多,不敢輕易采取強硬措施。
問題是,登報“視同送達”是否有效?有律師指出,企業直接登報通知可能不符合法律程序,按照《勞動合同法》,企業應優先嘗試書面、郵寄等方式送達解除通知,只有在職工“下落不明”時才可采用公告送達。如果企業未履行完整的送達程序,后續解除勞動合同可能面臨法律風險,甚至被認定為違法解除。
當然,也不排除這些員工實在不想干了,煤炭開采行業勞動強度大、環境艱苦,部分職工可能因身體或心理原因選擇長期曠工,但企業未能有效溝通或調整崗位。總公司回應稱“有些人想上班,有些人不想上班”,暗示部分職工可能主動選擇消極怠工,而企業缺乏有效的激勵或約束機制。
類似事件并非首次了,2024年吉林森工集團也曾登報要求4名離崗職工返崗,其中一人甚至曠工長達16年,反映出部分國企對長期曠工問題的處理存在通病。
61名員工長期不在崗,企業仍在運轉,那是否也說明企業運轉存在人浮于事的問題?或可說明國企在勞動紀律管理上可能仍沿用傳統模式,未能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導致人浮于事、效率低下。
次事件不僅是單一企業的管理問題,更折射出部分國企在勞動紀律、制度執行和法律合規方面的短板。背后可能涉及管理惰性、體制僵化、行業特性等多重因素。要解決這一問題,國企需加強內部監管,完善勞動紀律制度,同時依法依規處理勞動關系,避免“寬嚴失度”帶來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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