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遼寧葫蘆島居民李敏(化名)近日求助稱,其侄子李某某去年12月被騙至緬甸妙瓦底,經歷了一段坎坷的解救歷程。
據李敏講述,侄子原本在廣東一家電池廠打工,因公司多次降薪,便在某招聘網站尋找新機會。看到一則泰國包機票的高薪工作信息后,他私信咨詢并擅自前往,到當?shù)睾蟛虐l(fā)現(xiàn)不對勁,卻已被控制,隨后被轉至緬甸妙瓦底。
四五天后,園區(qū)主管聯(lián)系到李敏,要求準備14萬元贖金。李敏提供的領事協(xié)助信息登記表顯示,對方曾談過賠付卻拒絕放人,還對李某某實施虐待、毆打和恐嚇,李某某曾偷偷發(fā)送微信定位并多次求救。
由于經濟條件有限,李敏一家賤賣了農具、農作物,又東拼西湊才湊夠14萬元。但因擔心人財兩空,他們沒按園區(qū)要求直接轉賬,而是求助了一些有過贖回孩子經歷的家長和反詐主播,之后通過一名公益主播認識了自稱云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民警的黃某。
李敏當面核實了黃某的身份信息,雙方簽署協(xié)議。協(xié)議提到,2024年12月20日黃某收到家屬轉來的18萬元解救款,用于解救李某某,解救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從此筆經費中扣除,多退少補,若解救未成功,黃某保證資金安全并原路全額退還。2024年12月20日至21日,李某某家屬分6次向黃某提供的銀行卡轉賬18萬元。
轉賬后,李敏留在昆明等待消息,可黃某一直未提供解救進展,半個月后還刪除了她的微信好友。李敏前往黃某所在的云南邊防總站了解情況,工作人員告知,黃某因個人作風問題被紀委監(jiān)委帶走接受調查。曾與黃某有過往來的侯麗(化名)也證實,黃某收取李敏的解救款后被帶走,目前仍在看守所關押。
今年2月,經過中國、緬甸、泰國警方聯(lián)合打擊,李某某被遣返回國,但那18萬元解救款卻沒了下文。在有關部門建議下,李敏向交易地點所在的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區(qū)分局小板橋派出所報警,3月7日該派出所受理此案,并建議后續(xù)可通過“直接來人”的方式查詢案件進展。
7月15日,記者以家屬身份咨詢云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工作人員表示,黃某確實曾在該單位就職,但已被開除,對于其私自收取緬甸失聯(lián)人員家屬錢款一事,無法協(xié)助調查,建議聯(lián)系黃某本人或立案單位。小板橋派出所工作人員稱該案具體情況需聯(lián)系上級部門,官渡分局則回應不接受電話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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