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這個時代的陷阱太多了,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獨自撐傘。
有的人努力一輩子,輸在了一場意外;有人回鄉創業三年,媒體卻說她養出了四千頭牛。
當然,后者是另一本劇本,跟普通人沒關系。
每個人的劇本不一樣,結局不一樣,不是每個人都活在勵志故事的章節里。
在普通養殖戶的現實里,牛是負債,是風險,是你一不留神就可能被坑到連牛帶人一起“下水”的麻煩事。
7月19日,民生頻道、民生大參考就報道了一則新聞:
河南開封的一位養牛戶王女士,賣出自己辛苦養大的30頭牛,本想趁高溫前及時脫手、減少損耗,結果卻被卷進了一場精心編織的詐騙案。
牛被拉走了,貨款到賬卻被凍結,三年的心血化為烏有。
事情的經過很簡單,甚至簡單得讓人心里發冷。
王女士本就為牛群在酷暑中的生存擔憂,于是想早點出售這30頭牛。
7月19號,中介“老周”打來電話,說有大客戶收牛,出價還比市場價高出近四萬。
不到半小時,50萬元貨款就到賬,王女士心里一松,覺得這回運氣不錯。
結果三輛大貨車當天下午就趕來裝牛,幾個小時后人牛俱去,誰也沒想到,這居然是個徹頭徹尾的騙局。
第二天,王女士去銀行給工人發工資,卡一插,屏幕上跳出“賬戶凍結”四個字。
那一瞬間,她的腦袋嗡地一聲,牛賣了,錢卻不能動,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么。
東莞警方一查,凍結的錢是一起詐騙案的贓款。
也就是說,有人被騙了50萬元,而騙子正好通過這筆錢買了王女士的牛。
一邊是被騙的受害者急著追回損失,一邊是毫不知情的王女士成了“贓款接收人”,這場割裂的荒誕劇最終落在王女士身上:
她成了無端承擔苦果的“被連坐者”。
不僅50萬元被凍結,她還因轉賬給家人,導致家人的賬戶也被波及,連孩子的學費都取不出來。
這就是當下最難堪、最需要我們認真討論的地方:
在越來越數字化、越來越依賴轉賬和平臺操作的今天,一場跨地的詐騙,不但傷害了第一個受害者,還連環“污染”了一個又一個普通人。
王女士不是騙子,不是幫兇,不是掮客,卻要為“別人被騙”承擔結果。
這合理嗎?這合法嗎?更關鍵的,這值得嗎?
這則新聞本身已經足夠令人震驚,不需要額外的想象和解讀。
王女士的遭遇擺在那,哪怕只是靜靜地看一遍,也足以讓人憤怒。
她沒有作惡、沒有違規,只是在一個看似正常的交易里,做了一個再普通不過的決定,賣牛換錢,卻被系統性地誤傷。
這還需要質疑她哪里沒做好嗎?根本不需要。
新聞報道中沒有提及王女士是否事先查詢了對方賬戶信息,但一個基本事實是:
這是一場跨省詐騙鏈中“中轉”的一環,整個犯罪鏈條的隱蔽性和速度極高。
50萬元通過合法渠道到賬,合同簽訂,牛也實實在在被拉走。
她不是用現金私下交易,不是信口買賣,沒有做任何違法動作:
她只是個勤勤懇懇、在酷熱中做出選擇的普通人。
她因為“不小心”接觸了贓款,而被卷入司法和金融系統的“灰色地帶”。
沒有動機、沒有參與,卻要承受后果。
這是我們社會機制該如何反思和回應的大問題。
想一想這場事件中,王女士到底該不該被定格成一個“贓款持有者”?
凍結賬戶這件事,能不能有更溫和的過渡機制?錢是被詐騙者追繳的沒錯,但王女士也不是知情人,難道不能考慮給出一定的“先解凍部分資金”措施,至少不至于影響她孩子的學費、工人的工資?
她只不過是個把牛群養到壯實、賣個好價錢的農戶,犯了什么錯,要遭這種等級的懲罰?
最令人無奈的是,在這套規則里,她還得自己跑去東莞申訴、提交材料、解釋清白:
可她只是個農村婦女,面對跨省公安、司法程序,連問路都是障礙,更別說法律文本和凍結條款。
三年辛苦白干的背后,是一套對“誠實交易者”極度不友好的風險機制,是一個在凍卡的時候從不假設你無辜的系統。
這種冷冰冰的姿態,其實跟騙子沒什么不同,都是在奪走你該得的。
你不確定什么時候,自己也會變成那個“收了不該收的錢”的人。
只要你還在賣東西、接訂單、收尾款、搞合作,你永遠無法完全確定,對方的錢是不是干凈。
那胖胖認為,如果系統沒辦法區分“主動騙”和“被動卷”,那就該先保護那些“被動”的,而不是一視同仁地先下手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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