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9點,楊浦區區長周海鷹走進上海人民廣播電臺“2025夏令熱線區長訪談”節目。
兩小時的直播中,周海鷹區長與主持人共同接聽前方記者與市民來電,第一時間連線各有關職能部門和屬地街鎮負責人,回應市民群眾關切。
現場接了哪些電話?我們一起來看!
指示牌英文翻譯不統一?
高中生邊思考邊提問
帶著專業敏感度,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外國語學校的小高同學撥通了熱線電話,他發現楊浦區的“新江灣城”在五角場環島指示牌上是“New Jiangwan Town”,一會兒在街道辦事處又成了“Xinjiangwan Sub-district”,到地鐵站又是“xinjiangwanchen”。應該怎么翻譯,該直譯還是意譯?標識不一致肯定不對,到底怎么翻呢?”
(小高同學此前拍攝的照片)
小高同學認真地表示,依照《上海市公共場所中文名稱英譯基本規則》第1.2條“表達同一事物或概念的中文名稱,在不同場合中內涵和外延都一致的情況下,其英文譯名應當統一”。
直播中,新江灣城街道管理辦主任成劍杰坦言“得現場核實具體內容”;區府辦副主任謝靜當場表示會聯合相關部門包括翻譯專家到現場逐一核查,“讓翻譯更加統一、精準、規范。”
上海作為國際化大都市,不光自己看得懂,更要讓國際朋友也看得懂
楊浦區長周海鷹點出關鍵,“小高同學這個問題提得非常好!幫我們發現一些語言上不規范的問題。這件事區規資局要會同多部門,包括公安、建管等部門,要對全區范圍內的一些路名,包括一些重要場所的標識標牌,不管是中文還是英文,要做一個統一的檢查,對英文翻譯進行確認。這位高同學非常細致。上海是一個國際化大都市,在這方面不光是我們自己要看得懂,要讓國際友人也看得懂。”
案例反饋
1.針對交通指示牌,鑒于公共服務設施指示標志的設立需遵循嚴格的審批和管理規定,區規劃資源局將會同區建管委進一步核實處理。
2.針對受理中心標牌,街道將對辦公場所涉及英文翻譯的標識標牌進行梳理,并根據專業部門的意見,對相應英文翻譯進行確認,并按照有關要求,對不規范的標志標牌及時進行更換。
3.為進一步提升城市形象與管理水平,近期將組織開展城市地名管理事務專題培訓,屆時區規劃資源局將會同區建管委、區交警支隊、區政府外辦及各屬地街道等單位共同參與。
讓景觀河道不僅"亮得穩"
更要成"藍綠相間"的安全空間
楊浦區融媒記者成佳佳現場報道,位于楊樹浦港蘭州路段的景觀步道夜間照明問題突出:沿岸不少景觀燈底部出現不同程度損壞和生銹,草坪段還存在電線裸露情況,夜間照明不佳給市民出行、游玩帶來較大安全隱患。記者了解到,“這里照明主要依靠太陽能供電,夜晚無法正常工作。”
(記者拍攝現場照片)
楊浦區建管委主任徐明介紹,該路段太陽能燈具為2017-2018年區水務部門所設,因使用年限較長路燈照度衰減,且周邊低壓電源供應不足。“我們會同綠化部門和屬地街道重點養護,對損壞的燈具從安全角度先暫停使用,防止發生安全隱患。”
(記者拍攝現場照片)
他還表示,前階段接到投訴后,已立即協調電力部門解決外接電源問題,目前改造方案及財政部門預算均已落實。“此次改造將覆蓋楊樹浦港沿線貫通段的平涼路蘭州路區域,包括一期760米路段和二期450米路段,沿線所有路燈都將更換為低壓電源改造的路燈。”對此,區綠化市容局局長劉刃與江浦路街道主任陳凡也表示,將配合區建管委做好改造期間的相關工作。
楊浦區區長周海鷹強調,楊樹浦港是楊浦區的“母親河”,其沿線改造是重點工作。他明確要求:“區建管委牽頭,屬地街道、區綠化市容局積極配合做好工作,按照相關工作承諾在年底前必須完成整個區域改造,將楊樹浦港打造成‘藍綠相間、清新明亮’的活動空間,同時后期路燈、綠地維護要緊緊跟上,為周邊居民創造一個可感可及、安全舒適的空間。”
案例反饋
目前已完成項目改造前期手續,待電力接入方案確認后,第一時間進場施工,計劃于年底前完成施工改造。待施工完成后移交區綠化市容局接收維養。同時,加強工地現場安全管理,嚴格按規范要求,避免出現安全事故。依托屬地街道,做好周邊居民溝通解釋、巡視、勸阻工作,區綠化市容局配合做好改造、維保工作。
修路高低差絆倒路人?
如何平衡“縮工期”與“保質量”?
市民楊阿姨反映的問題與道路安全有關。“6月24日我經過靖宇東路敦化路(上海理工大學附屬小學附近)時,因該路段正在施工,路面未鋪柏油上街沿有高低落差,不慎絆倒摔傷,嘴巴和膝蓋都破了,牙齒也撞壞了。”
楊阿姨說,該路段已經修了很長一段時間了,其他路人也會不小心絆倒,“希望相關部門加快施工、縮短工期,加強安全防護,避免這樣的風險隱患。”
區長周海鷹立即要求區建管委會同所涉街道和施工單位,進一步完善施工安全措施。“特別是有潛在風險的點位,該設置警示標識的必須設置,該拉安全警戒線的必須拉好,盡最大努力,確保行人安全,防止意外發生。”
案例反饋
經核查,上海理工大學附屬小學門口在建路段為安圖路(延吉東路—松花江路)道路整治工程范圍。為避免道路重復開挖,該道路結合上水和煤氣管網改造一并實施,故工期相對較長。車行道與平石之間的高差,為道路整治工程面層攤鋪前的階段性情況,將立即對全路段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排查道路平整度、設施銜接等細節,確保無遺漏問題。同時,安圖路項目已進入收尾階段,7月21日晚啟動道路面層攤鋪作業,預計7月25日主體完工。街道將加強實地巡查,做好安全提醒、隱患排查等工作,監督施工單位規范設置警示標志和隔離設施,發現隱患后及時提醒施工單位整改。
停擺四年,楊浦區政立路687弄15號樓
加梯工程終因相鄰糾紛停工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是市民非常關心的問題,記者潘越文來到楊浦區政立路687弄15號樓現場——該處加梯項目已經停擺了4年。“現場鋼架銹跡斑斑、施工材料堆積,存在不小的安全隱患。”據了解,該項目于2021年7月停工,停工原因是隔壁14號樓居民認為調整后的電梯方案將影響樓內通風采光,居民之間的矛盾也不斷升級,甚至還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認為調整后的施工方案與原先的安全認證方案存在明顯差異,要求在新的安全性論證方案出具前該工程暫緩施工。”
加梯的需求有多迫切,不同利益的居民矛盾就有多突出。直播節目中誠馨物業公司經理宋磊回應稱,“每日進行安全巡視,目前未發現鋼架晃動或傾斜。”新江灣城街道辦事處主任胡元暉表示,“首先是確保安全;其次,在法院二審判決生效后,街道曾會同多部門協商推進,但難度確實較大,14號樓居民依然強烈反對。區規劃資源局副局長楊揚補充,2020年8月核發了原加梯工程規劃許可證,后續針對居民意見,對方案進行了符合相關規定的調整公示,但新問題出現了,區房管局局長戴弘接著說,由于代建單位燦維公司在方案調整時,未嚴格履行相關手續,導致居民矛盾被激化。目前已將該公司納入黑名單,取消其接新項目的資格。
然而遺憾的是,推進到這一步,根據法院判決及有關的安全性論證,戴弘表示“在現有井架上繼續施工的條件已不具備,后續將推進該井架的安全拆除工作;積極引導業主通過協商和法律途徑解決費用退還問題。”此外,如果15號樓居民后續仍有加梯訴求,會在充分溝通的前提下,會同相關部門研判重啟加梯的具體路徑。
楊浦區區長周海鷹總結分析:首先是確保安全,必須加強對現有構筑物安全的日常檢測,尤其防臺防汛期,發現隱患立即排除,必要時由代建方或街道牽頭拆除;其次要依法合規處理,尊重法院判決。新江灣城街道要與14號樓居民做好溝通,如果15號樓居民想重啟加梯,區規資局、區房管局要根據小區實際情況,確定合理規劃位置。同時,要兼顧雙方利益,在依法處理的過程中,平衡15號樓加梯需求與14號樓居民不受打擾的權益。
區房管局局長戴弘在直播節目中給出了一組數據:歷年來已完成加梯1159臺,去年完成了333臺,今年目標是446臺,截至6月底已經實施了363臺,完成居民征詢208臺,在建260臺,目前實施量在全市排名第一。
楊浦區區長周海鷹強調“接下來加梯任務依然非常繁重,在具體實施的過程里,代建單位如果沒有按照相關審批規劃操作,就有可能會造成不少矛盾。”這個案例也提醒了街道、房管、物業等相關方,“要從一開始就要進行全過程監管,越往后相對來說裝的難度就越大,有的存在居民之間的鄰避問題,有的會涉及小區安全通道是不是可以加梯等方面的復雜問題。加裝電梯是楊浦區很重要的一項工作,楊浦區老年人口比較多,這方面需求比較大,加裝電梯過程中要依法合規,特別是對已經批準的要嚴格按照規劃批準的范圍進行實施,確保工程進展順利。”
案例反饋
一是持續做好安全防護,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拉起警戒線、張貼安全警示標語,督促物業加強施工現場每日動態巡查。每周街道派員至現場開展安全檢查,確認安全情況,一經發現安全隱患,由加梯公司先行拆除。二是積極推進協商。發揮居民自治作用,為15號樓業主搭建溝通平臺,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力求業主達成一致意見。同時,依托“多格合一”機制,聯合區房管局、區規資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研判并推進處置流程。通過約談加梯公司,引導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引導業主通過協商、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利益,協調費用退還。如居民仍有加梯訴求,將會同相關部門研判重啟項目實施路徑。
民防工程變“雜物倉”?
地下空間待整治
市民趙女士反映的問題與小區的“地下空間”有關。她居住在江浦路740弄萬登花苑小區,“我們小區的地下民防工程,可能被物業違規出租,用作倉庫使用。該空間長期堆放紙箱、木質家具等雜物,環境臟亂差、散發霉味,雨季積水嚴重。”該處還停放了大量“僵尸車”,存在安全隱患。
平涼路街道辦事處主任談寧介紹,該處為街道管轄范圍且屬于民防工程,此前已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但仍可能出現返潮,將到現場進一步了解情況。楊浦區國動辦主任鄔江波表示,民防工程分為公用和非公用兩類,趙女士提到的問題,判斷主要還是由小區物業負責日常管理。他表示后續會加強對該小區民防工程的指導和監督。
楊浦區區長周海鷹要求平涼路街道牽頭,組織區國動辦和物業公司立即到現場處置。“物業公司負有首要管理責任,必須徹底清楚雜物、解決積水霉味問題,恢復地下空間非機動車停放功能。物業對外出租需經業主委員會同意,不得違規操作。街道需指導物業公司建立常態化檢查機制,防止問題反復。同時還要提升全區地下空間質量,感謝趙女士及時發現問題,參與城市治理。”
案例反饋
一是督促物業企業盡快清理,預計本周三前清理完畢,后續聯合物業加強巡查。二是租賃收益主要用于貼補小區公共收益,租賃空間未影響消防通道。物業公司已與小區業委會協商,在召開業主大會通過出租方案且符合相關規定前,終止出租,月底前結束。下一步加強地下空間的巡查,區國動辦配合做好清理整治,發揮地下空間聯席會議平臺綜合協調作用,督促責任主體履職盡責,加強地下空間安全管理與宣傳。區房管局督促物業企業加強地下空間日常巡查、非機動車停放等工作,并配合做好地下民防空間管理。
資料丨話匣子
編輯丨奚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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