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5)浙0382破11號之一
本院于2025年5月27日裁定受理邦尼璐金屬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越人(平陽)律師事務所為該案的管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有關規定,債權人應于2025年7月16日前,向邦尼璐金屬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書面申報債權(申報地址: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昆陽鎮人民路158號三樓浙江越人(平陽)律師事務所;聯系人:王德允、周海珊;聯系電話:13958901882、13626507053】。說明債權數額和有無擔保,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逾期未申報的,依法處理。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定于2025年7月23日上午10時在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召開。
二O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邦尼璐金屬集團有限公司
邦尼璐金屬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4日,注冊資本15800萬,注冊地位于浙江省樂清市柳市鎮柳江路18號。經營范圍包括:金屬材料制造;金屬制品研發;金屬制品修理;建筑裝飾、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屬制品制造;金屬制品銷售;金屬鏈條及其他金屬制品銷售。
來源:樂清市人民法院、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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