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海口7月23日電 (記者 謝雁冰)今年2月底,一場原本約定在新加坡進行的仲裁案件,在海南開庭。
這不僅是海南自貿港首例涉外臨時仲裁案件,也是境外回流到海南自貿港的首例跨境海事海商類臨時仲裁案件,標志著海南自貿港臨時仲裁制度的國際公信力與制度創新成果通過實踐檢驗。
記者日前跟隨司法部采訪組來到海南省仲裁協會,了解這例涉外臨時仲裁案件背后的故事。
何為臨時仲裁?海南省仲裁協會會長劉道俊介紹說,臨時仲裁是雙方當事人在糾紛發生后,共同選擇仲裁員組成臨時仲裁庭進行仲裁,仲裁庭在裁決作出后即告解散的仲裁方式。
“臨時仲裁相比機構仲裁,更加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當事人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可以協商制定出更靈活的程序規則,同時效率相對更高,收費較為便宜。”劉道俊說。
該案是一宗由新加坡企業訴海南企業的海事糾紛案件。雙方原選擇在新加坡仲裁,但這起爭議糾紛的標的額不高,一旦按照原合同約定在新加坡仲裁,相較在海南解決糾紛而言,雙方可能需要付出更高的維權成本,再加上往返的時間成本,企業可能得不償失。
在申請財產保全階段,海口海事法院洋浦法庭創新性引導雙方變更為在海南自貿港仲裁,適用海南自貿港臨時仲裁程序。
在臨時仲裁中,仲裁員的選擇至關重要。該案中雙方對仲裁員的選擇起初存在分歧。海南企業傾向于選擇臨時仲裁員名錄內的仲裁員,而新加坡企業則希望跳出名錄,選擇具有特定領域經驗的仲裁員。
“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商事仲裁發展若干規定》里有相關規定支持申請人的訴求。但目前在國內選擇名錄外的仲裁員,還需要做一定的創新突破。”劉道俊說,“為了更好地滿足當事人的請求,提高仲裁的專業性和公正性,我們利用海南自貿港相關法規優勢,支持雙方當事人在名錄外選擇合適的仲裁員。”
最終,在海南省仲裁協會的協助下,雙方共同選擇了一位在臨時仲裁員名錄外、具有多年海事仲裁經驗的中國籍臨時仲裁員。
“有了海南自貿港一系列的制度保證,我們在當地就能展開臨時仲裁,臨時仲裁庭審非常公平、專業,具備國際化水平,仲裁員對案件的把握非常準確,仲裁全流程非常順利、高效,確實為我們企業節約了不少成本。”申請人新加坡某公司委托代理人殷嘉科表示,海南自貿港制度創新開放,有效維護了企業權益。
對于被申請人海南某公司委托代理人秦偉來說,該案的順利推進,讓本地企業充分感受到了海南自貿港臨時仲裁制度的優勢,進而對海南的法治環境充滿信心。
目前該案已于今年3月底作出臨時仲裁裁決。“本案的順利裁決意味著海南臨時仲裁制度創新首次應用于有臨時仲裁應用傳統的海事海商行業領域,體現該項制度創新在海南自貿港重點產業領域的國際影響力正日益擴大。”劉道俊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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