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最近發表的一篇深度調查報告,揭露了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在過去的五年中,美國醫療體系以“循環死亡后器官捐獻”為名,已有超過2萬人可能在尚未完全死亡的情況下,被提前結束生命,只為獲取可移植的器官。
需要明確的是,美國醫療系統長期以來依賴“腦死亡”作為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所謂腦死亡,是指大腦功能永久性喪失,在醫學上被視為死亡標準。盡管社會對“腦死亡”的認知仍存在一定爭議,但相關法律與規范已較為完善。
然而,面對器官供不應求的現實,移植機構逐漸采用更為寬松的判定方式——循環死亡(Donation after Circulatory Death,簡稱DCD)。
這一模式的核心在于:病人雖未達到腦死亡標準,但醫生判斷其生命無法逆轉,便與家屬溝通撤除生命維持系統,在心臟停止跳動1至2小時后立即取出器官。
從表面上看,這是基于“知情同意”與“醫學判斷”的雙重機制,但實際情況卻遠比想象中復雜。
有護理人員向媒體透露,一些患者在撤除呼吸機時仍表現出明顯的求生意志,有的緊咬導管,有的身體劇烈掙扎。醫生則迅速給予鎮靜藥物,待心跳停止后立即進行手術取器官。在某些情況下,若患者“死亡”過程過長,器官因缺血而無法使用,整套流程便成為一次失敗的“操作”。
這類行為雖難以被法律界定為“謀殺”,但從醫學倫理角度而言,早已突破底線。
早在2023年,《華爾街日報》曾披露一樁引發廣泛關注的事件:一名醫生被要求對一位尚未死亡、甚至即將康復出院的住院病人進行器官摘除。醫生拒絕執行后,該事件被提交至美國國會,并引發聽證會。
但除了幾句“道德譴責”之外,美國醫療監管機構并未采取任何實質性的措施。
根本癥結在于,美國的器官捐獻機制已演變為一個完整的商業鏈條。器官移植并非單純的公益行為,而是高度市場化的操作。從器官獲取組織到移植醫院,再到醫保體系與相關商業機構,每一次移植都涉及巨額資金流動、技術分成與機構績效評估。
根據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的統計,截至2024年,美國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已超過10萬人,而每年實際完成的移植手術尚不足需求的一半。這種巨大的供需失衡,促使整個行業對“可用器官”產生強烈渴望。
當監管松懈、道德界限被有意模糊,部分醫療機構便在“是否死亡”的灰色地帶,進行著人命交易的操作。而一份“家屬同意書”,在許多場合下成了醫生“合法撤機”的擋箭牌。
多位參與DCD流程的醫護人員在接受《紐約時報》采訪時坦言,他們經歷了嚴重的職業焦慮與心理創傷。一位擁有12年護理經驗的護士表示:“我們過去總認為自己是挽救生命的天使,但如今很多時候,我們更像是在策劃一場‘盡快結束生命’的程序。”
還有醫生匿名透露,一些患者只需再多維持幾個小時的呼吸支持,或許就能恢復自主呼吸,但考慮到器官“有效獲取窗口”的限制,他們仍被“安排”迅速死亡,以確保器官的活性。
更令人擔憂的是,這種做法并非個別現象。在器官移植活躍地區,如加利福尼亞州、德克薩斯州和紐約州等地,“快速判定死亡、快速摘取器官”的流程已逐漸成為行業慣例。某些醫療中心甚至制定了標準化操作手冊,明確規定患者在撤除呼吸支持后“預期死亡時間”不應超過90分鐘。
這場關于器官捐獻的倫理困境,本質上是對“人”的價值的重新定義:當一個人的生存已無法帶來“實際效益”,是否就可以被終止?
美國醫療系統近年來不斷強化“績效導向”與“成本控制”的理念。從ICU床位的分配,到呼吸機使用時間的限制,再到器官使用效率的量化評估,每一個環節都在推動醫療機構將“資源最大化利用”置于“生命尊嚴”之上。
而在DCD模式下,病人的“生存”已不再具有完整意義,他們被簡化為“潛在器官供體”,生與死的界限也因此被人為模糊。
這不僅是一個醫學倫理問題,更折射出整個社會對“弱勢群體命運”的冷漠態度。美國醫療體系長期被批評“富人看病如購物,窮人看病如賭博”,而在DCD的器官來源中,大量來自無家可歸者、殘障人士和低收入群體,這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醫療系統對“邊緣生命”的忽視甚至剝奪。
當一個國家允許“未完全死亡者”被定義為“器官來源”,當醫院將“延長生命”視為資源浪費,誰能確保,明天躺在急診室里被“判為無救”的那個人,不會是你我?
信息來源:觀察者網:《紐約時報:美國去年約兩萬個器官疑似醫療集團故意謀殺未腦死亡的病人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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