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25年7月24日訊(深圳特區報記者 張燕 通訊員 陳若冰)一場精心設計的面試“反向”騙局,讓企業主損失13萬余元。近日,羅湖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合同詐騙案,對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的董某提起公訴,最終,法院依法對董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2023年5月,董某到某科技公司面試,面試官是公司負責人張先生。面試中,董某故意不經意地透露,自己知曉該公司因被某大型供貨公司列入黑名單,而無法從供貨公司采購儀器的內情。
緊接著,董某拋出“誘餌”:“我認識供貨公司的高管,說不定能幫上忙,把這個黑名單給解除了?!币姀埾壬行┬膭?,董某話鋒一轉,“不過這事得打點一下,需要1萬元的招待費?!?/p>
一心想拓展業務的張先生沒多想,很快就通過微信向董某轉了1萬元。
沒過多久,董某告訴張先生“黑名單已解除”,還說可以通過他向供貨公司訂購儀器。為了讓張先生徹底相信,董某虛構了供貨公司高管“娜姐”的身份,自己則假扮“娜姐”,用另一個微信號和張先生溝通訂購細節。
就這樣,“娜姐”以預收儀器貨款為由,又從張先生那里騙走了12萬余元。而這些錢,全被董某用于償還個人債務。
兩個月后,張先生聯系“娜姐”催要貨物,對方卻再也不回信息。這時,張先生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騙了,立即報案。
羅湖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董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張先生財物,數額較大,應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近日,法院依法對董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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