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日,央視曝光了一起令人震驚的案件,一名普通農村居民在貸款中介的“包裝操作”下,竟然“零成本”從多家銀行騙取了48萬元貸款。
所謂的“穩賺不賠”,其實是在一步步將人推向犯罪深淵。
從“白征信”的香餑餑,淪為被銀行起訴、甚至可能面臨牢獄之災的“職業背債者”!
當“白拿錢”演變成牢獄之災,我們應當警惕什么?
“職業背債人”是如何誕生的?
央視披露的這起騙貸事件,主角名叫黃某,年過半百,生活拮據,靠打零工維生,從未有過貸款或信用卡記錄。
在銀行的信用評估體系中,這類“白戶”通常不具備良好的貸款資質。
但恰恰是這種征信空白、無資產也無負債的人群,在一些黑中介眼中,成了極具操作價值的“優質資源”。
一切從一通電話開始。
某天,黃某接到自稱“貸款中介”的電話,對方聲稱可以幫他從銀行貸出80萬元,不僅無需償還本金,只需“象征性還一年”,貸款到期后也不會有人來追債。
這番話讓黃某心動,但他心里也清楚,這種事多半違法。
可終究抵不過金錢誘惑,他還是答應了。中介隨即展開“資產包裝”。
他們找來炒房客,將一套原本只值20萬元的房子虛報為40萬元,完成虛假交易流程,協助黃某取得房產抵押資格。
隨后,中介還偽造了黃某的工作單位、工資流水、社保繳納記錄等“財務資料”,將一個沒有固定收入的農民包裝成城市里收入穩定的“企業員工”。
這些造假行為漏洞百出,但令人震驚的是,多家銀行竟未察覺。
銀行審核機制本應層層把關,但在這起事件中,卻形同虛設。
最終,僅憑這些虛假材料,黃某順利獲得第一筆34萬元房貸。
但這筆錢,黃某一分錢都沒拿到。
房產交易完成后,中介和炒房客瓜分了貸款,黃某僅獲得“名義上的房產”和沉重的債務。
他的征信記錄,從“純白戶”變成負債累累的“老賴”。
但這只是開始。
中介得利,“背債人”買單
首次“房貸包裝”成功后,黃某被當作“可再開發資源”,繼續被操控進入下一輪“操作”。
這次中介瞄準的是審批門檻較低的“裝修貸”,只需提供房屋照片和裝修需求即可申請。
可黃某的房子根本沒有裝修,怎么辦?
他們“人為制造裝修現場”,把房子弄得凌亂不堪,拍照作為“施工圖”上傳。
同時,繼續偽造工資流水。表面上看,這些流水來自一家建筑公司,月薪5000元左右,連續6個月。
但實際上,黃某從未聽說過這家公司。
所有材料均由中介準備,通過模板生成、印章偽造、PS潤色,仿真度極高。
更令人震驚的是,這些假材料再次通過審核,銀行未派人實地核查,僅憑照片和文件就發放貸款。
黃某第二次騙得3.5萬元貸款,依然幾乎沒有落入自己口袋。
中介抽走近2.4萬元,僅象征性地給他一點“安慰費”。
緊接著是第三次“包裝貸款”,依舊名為“裝修貸”。
這一次,銀行要求黃某提供前一筆貸款已結清的證明,中介干脆偽造了“結清證明”,繼續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貸款,順利拿到6萬元,其中3.6萬元再次被中介瓜分。
第四輪貸款則是“助農貸”。
此類貸款本應用于扶持真實農戶發展種植、養殖項目,需提供土地、農作物或農場照片、村委證明等材料。
中介安排黃某與村干部合影,偽造“種植毛竹山”的證明,再次騙得4.7萬元貸款。
中介照舊分走2.17萬元。
至此,黃某在四輪“貸款”操作中,共騙取資金近48萬元,實際到手不過幾千元,但背負的卻是真實的銀行債務。
這場看似“穩賺不賠”的交易,最終將他推向深淵。
騙局終將暴露
很多人誤以為,“職業背債人”的代價不過是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無法高消費、坐飛機高鐵、申請信用卡,最多就是“名譽掃地”。
但實際上,事情遠非如此簡單。
黃某的案件引起銀行警覺,當三家銀行發現他貸款后遲遲未還,且無法聯系本人,才意識到問題嚴重。
三家銀行相繼提起訴訟,將黃某告上法庭。
法院調查發現,黃某涉及多項貸款材料造假,貸款用途與實際不符,資金被他人迅速轉移,這已不是普通的“逾期違約”,而是涉嫌騙取貸款罪,甚至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金融詐騙罪。
一旦罪名成立,根據我國刑法,騙取貸款金額超過20萬元的,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黃某的“貸款總額”高達48萬元,足以構成重大刑事案件,毫無疑問將面臨牢獄之災。
更嚴重的是,這種行為并非個例。
調查顯示,全國多地存在類似“貸款包裝”、“職業背債人”灰色產業鏈。
一些黑中介甚至與銀行內部人員勾結,形成“里應外合”的騙貸網絡。
這不僅嚴重破壞金融系統的安全,也讓眾多無知的“背債人”滑向犯罪邊緣。
黃某的結局值得每一位普通人警惕:不要輕信“輕松拿錢”的騙局,所謂“低風險、高回報”背后,往往隱藏著高刑責、高毀滅性的后果。
法律不會因為你“貧窮”就寬容你利用系統漏洞;銀行也不會因為你“沒拿到錢”就不追究你的還款責任。
在金融體系中,沒有人可以真正“拿了錢不還”。
對于銀行和監管部門而言,也應徹查此類“灰色產業鏈”的源頭,嚴查每一筆背后的“協助者”,打擊每一個假中介、黑代理,筑牢制度防線。
這場騙局已經敲響警鐘。如果你正在猶豫是否“賭一把”,請記住:法律面前,沒有僥幸。
你看到的是“48萬元”,但你失去的,可能是未來整個人生。
結語
有人說,窮人的最大夢想是“一夜暴富”,而騙子最擅長的,就是利用這一點來布設陷阱。
從黃某的案例可以看出,“零成本套現”不過是騙局的糖衣,職業背債人終究只是被利用的棋子。
他沒有成為有錢人,也沒有逃避責任,而是用自己的征信、自由乃至人生,換來騙子的狂歡。
對普通人來說,保持清醒、認清法律邊界,遠比任何“捷徑致富”都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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