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調查,否則坐牢!”
羅女士聽到電話那頭這么說
心驚膽戰多日
最終選擇寄出4罐奶粉
而那些奶粉價值15萬元
近日,羅女士接到一個
自稱“某市公安局警官”的來電
對方稱她卷入一起金融詐騙案件
名下存在258萬元涉案資金
要求她“配合調查”
在對方的持續施壓下
羅女士按照對方引導
從銀行取出15萬元現金
分成4份藏入奶粉罐
準備寄往湖南郴州
由于羅女士不會使用手機下單快遞
便向兒子鄧先生求助
鄧先生察覺母親神色慌張、言語矛盾
反復追問后發現母親被騙
但羅女士深陷恐懼仍執意匯款
鄧先生勸阻無果
便向昆明市公安局
經開分局阿拉派出所報警求助
接警后
阿拉派出所立即啟動反詐應急處置機制
民警火速趕往鄧先生家中
當場向羅女士
詳細拆解詐騙分子的套路
包括“冒充公檢法”“偽造通緝令”
“虛假案件威脅”等常見話術
并結合真實案例進行反詐宣傳
“公檢法機關絕不會電話辦案
更不會要求郵寄現金!”
經耐心勸導
羅女士終于醒悟,放棄郵寄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
尤其是老年人群體
務必提高警惕
防范此類詐騙
1. 在“冒充公檢法”詐騙中,詐騙分子往往以“涉案”為由恐嚇受害人,利用偽造的證件、警服等博取信任,再以“拘捕”等說辭施加壓力,最終誘導受害人轉賬或操控其手機。
2. 在接到自稱“家屬”朋友或公檢法機關電話要求交付現金或轉賬時,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急于做決定,應及時與其他家人溝通,聯系屬地派出所核實,始終牢記不貪心、不輕信、不匯款,守護好自己的“養老錢”。
3. 如果發現被騙,要及時撥打110求助,保留好相關證據,如詐騙電話號碼、短信內容、轉賬記錄或面交付款時的監控視頻等,以便公安機關及時開展偵查工作,挽回損失。
來源:昆明警方發布
編輯:謝泠然
編審:李雪
終審:周健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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