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刑事案件,正接受調查。無論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在中國都要遵守中國法律?!?/strong>
7月21日,中國外交部的一句話,把美籍華人茅晨月推上風口浪尖——這位常住亞特蘭大、手握富國銀行董事總經理與全球保理組織FCI副主席頭銜的“金融精英”,本應在7月離境,如今卻成了“困在上海的大魚”。
而比起茅晨月究竟干了什么更耐人尋味的是,華爾街那邊的反應......
金融精英的“上海困境”
出生于上海的茅晨月,如今已是美國公民,常駐亞特蘭大。
作為跨境保理領域的資深專家,茅晨月二十年來始終掌控著全球貿易融資的關鍵命脈。其工作性質的特殊性,使得這位銀行家的一舉一動都備受關注。
今年4月,她以商務旅行為由入境中國,表面上是為了簽署跨國合作協議。然而實際情況卻是,它與中國司法機關正在調查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存在密切關聯。
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在7月21日的例行記者會上做出了明確回應:“茅晨月女士因涉嫌參與中方正在偵辦的刑事案件,依據相關法律被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這番擲地有聲的官方表態,直接粉碎了富國銀行試圖將此事輕描淡寫為“普通商務糾紛”的企圖。
華爾街的“集體恐慌”
有意思的是,茅晨月被限制出境的消息剛露頭,富國銀行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凍結了所有員工赴華差旅,緊接著,高盛、摩根大通等巨頭也跟著繃緊了神經。
用耶魯大學政治學博士郭正亮的話說:“這種反映規模,華爾街幾十年沒見過?!?/strong>
要知道,這些華爾街巨頭常年在全球金融市場翻云覆雨,什么大風大浪沒見過?
2008年金融危機沒讓他們集體停擺跨境業務,新冠疫情最嚴重時也沒見他們對中國市場如此忌憚。如今只因一個高管被查就亂了陣腳,只能說明:這事絕不像表面看起來那么簡單。
更反常的是美國官方的態度。按常理,美籍公民在海外遇挫,美國國務院往往第一時間跳出來“喊話”,可這次卻異常沉默。
反倒是企業層面先慌了神——富國銀行的反應像極了“怕引火燒身”,這種“政府冷、企業熱”的錯位,本身就是最大的疑點。
兩條可能的“罪路”
那么茅晨月究竟觸了什么紅線?前民代郭正亮抽絲剝繭指出兩條致命路徑:
第一條:跨境金融的“灰幕操作”。矛頭直指她經手的一筆2.4億美元保理融資——收款方是某家早被美國列入黑名單的深圳芯片材料商。
這筆錢究竟是企業繞開制裁的“過墻梯”?還是富國銀行借融資通道,將稀土技術參數裹進金融數據輸送給美方?
更值得警惕的是富國銀行的“案底”。2016年該行偽造360萬個幽靈賬戶吃下天價罰單,2020年又因欺詐客戶被罰30億美元。當這樣的機構操盤中國企業的跨境融資,監管部門怎能不繃緊神經?
第二條:金融情報的“致命轉身”。當保理業務遭遇國安紅線,性質瞬間劇變。郭正亮犀利點破:“富國銀行是否借美元融資竊取中國企業機密,轉身交給美國安全部門?”
若查實,茅晨月團隊操作的40億美元中國業務,可能就是覆蓋情報交易的完美偽裝。
尤其在中美科技戰白熱化的當口——意大利剛配合美國逮捕中國工程師徐澤偉,中方反手扣住華爾街金融高管。這記“以牙還牙”的博弈,時間點精準得令人窒息。
時間點太微妙:是巧合,還是博弈?
更值得琢磨的是事件的時間線。茅晨月4月就已入境,7月才被曝出限制出境,中間三個月,中美之間有沒有“臺面下的較量”?答案幾乎是肯定的。
巧的是,就在不久前,意大利配合美國抓了中國工程師徐澤偉;而8月,美國商務部長計劃訪華談“供應鏈安全”。
此時曝出美籍高管涉刑事案件,難免讓人聯想到“博弈籌碼”的可能。
如果茅晨月真涉及國家安全,那無疑會給即將到來的談判增加變數;即便只是金融違規,中國若借機徹查富國銀行在華業務,也足以讓華爾街膽寒。
要知道,這家銀行上海分行剛計劃投100億到可再生能源領域,現在全卡在了半空中。
更耐人尋味的是貝萊德的動作。幾乎同時,這家美國資管巨頭突然要求員工赴華差旅不得攜帶公司設備。
是怕員工像茅晨月一樣“出事”?還是怕設備里的秘密被查?這種“做賊心虛”式的反應,反倒坐實了外資機構在華業務可能藏著“不能見光”的操作。
美方反應有點大
美國彭博社于7月19日發表專題分析文章,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故意夸大、歪曲了茅晨月被依法限制出境一事,妄圖曲解我國司法主權!
以彭博社為代表的部分美媒,借機渲染“中國針對美企高管”等抹黑論調,試圖將茅晨月此案描繪成系統性的在華經營風險,利用一切機會編造美西方企業對華營商環境表示擔憂、不滿及恐慌的假情緒!
針對澎湃新聞記者的相關提問,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7月21日記者會上明確說明了三點核心事實:
一是茅晨月因涉及在辦刑事案件,因此被依法限制出境;二是法律依據清晰——《出境入境管理法》賦予了我國執法部門在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或案件調查需要時,采取該措施的權力;三是中方的原則不容妥協:“無論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在中國都要遵守中國的法律”!
然而主動炒作此事件的美媒彭博社并不罷休,該社記者當場又以一起所謂“美商務部員工離境受阻”一事,進行混淆追問。
發言人郭嘉昆進行了直接、正面的回答:“沒有可以提供的具體情況”,并言簡意賅地闡述了我國的執法理念與司法根基:“中國是法治國家,依法處理出入境事務”!
隨后,英國《金融時報》記者還在一旁給美國同行幫腔作勢,繼續追問美國商務部員工被禁止離境中國一事,我發言人郭嘉昆則直接不客氣地回應:我剛才已經回答了有關問題!
總之,風暴中心的茅晨月案件,大概率如發言人郭嘉昆所說:“是一起司法個案”。
結語
事實上,不管茅晨月在美國是什么樣的大人物,如果她真在中國犯了事兒,就得按中國的法律老老實實地接受調查、審判,以及被判決,直到服刑完畢后,才會被遣返回美國。
無論美國大使館苦苦求情予以釋放,甚至發出威脅逼迫,都不可能得逞,中方絕不會答應任何無視、違反中國法律的無理要求!
因此我們不應該過度解讀,更不能中了美媒混淆視聽的一些毒報道,我們等待中國司法機關依法完成調查程序后給出后續公告,以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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