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城市的圖書館不僅是城市文化地標,而且成為不少家長眼中的遛娃寶地。圖/IC photo
據澎湃新聞報道,近日,多地圖書館發文批評“家長甩手放娃”現象,呼吁保持安靜。衡陽市圖書館工作人員稱,每天將近100名無看護兒童在館,家長點完外賣讓孩子待一整天。
近些年來,每逢寒暑假,越來越多的家長把孩子送進圖書館。這本身并無不可。豐富的藏書、優美的環境、多樣的互動體驗,很多城市的圖書館不僅是城市文化地標,還成為不少家長眼中的遛娃寶地。而且圖書館舉辦的形式各樣的閱讀活動,對廣大家長和孩子也產生不小的吸引力。
但是,暑假開啟不到一個月,多地圖書館就發文批評“家長甩手放娃”現象。在筆者看來,這不是小題大做,也不是對青少年兒童讀者下逐客令,而是對家長監護責任的公開呼喚。
不可否認,作為社會的文化場所、教育場地,接納兒童讀者是公共圖書館的功能和職責之一。我國公共圖書館法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應當設置少年兒童閱覽區域,根據少年兒童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開展面向少年兒童的閱讀指導和社會教育活動,并為學校開展有關課外活動提供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單獨設立少年兒童圖書館。
而且,一些家長當“甩手掌柜”,把孩子一個人放在圖書館一整天,既是對圖書館的信任,也具有一定的無奈。
對雙職工家庭而言,把孩子獨自放在家里,或讓孩子一個人外出玩耍,不安全、不放心,而把孩子送去圖書館,既能看書寫作業,還能吹空調避暑,可謂是兩全其美。
但是,信任不等于托付,并不能成為一些家長把公共圖書館當成免費“托管所”“游樂場”的理由,家長不能就此把自身的監護責任轉嫁給公共資源。對于這一點,家長們需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圖書館是閱讀的公共場所,每一位讀者都應當自覺遵守圖書館的公共秩序,共同營造良好的文明閱讀氛圍,保持安靜的閱讀環境。青少年、兒童讀者也不例外。
家長放任孩子在圖書館玩耍、嬉鬧,無疑直接破壞了圖書館的安靜環境和公共秩序,在客觀上影響到其他讀者閱讀。而且,圖書館的安保人員、工作人員人手有限,暑假人流量比較大,難以看管到每個孩子,而孩子在圖書館內追逐打鬧或在樓梯上跳躍游戲,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很可能發生意外事故。
維護圖書館的公共秩序,保持安靜的閱讀環境,需要廣大家長盡到自身的監護責任,至少在把孩子送進圖書館之前,要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使其遵守社會公德和圖書館相關規定,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
除此之外,有條件的圖書館特別是新建圖書館,不妨優化設計,將空間合理分區,明晰區域邊界,以技術手段盡可能減少兒童讀者對其他讀者的打擾。比如,圖書館可以設立兒童閱讀區和兒童專用出入口,并盡可能多安排些工作人員和志愿者照看孩子。
撰稿 / 何勇(職員)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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