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都不到就敢開車?
這屆孩子太“勇”了!
背后居然還有個"神助攻"
7月18日,桂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疊彩大隊在疊彩區(qū)東二環(huán)路南洲大橋路段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輛可疑白色小客車。
經查,駕駛人孫某未滿周18歲,屬無證駕駛。民警當場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扣留車輛,并要求其限期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7月21日,孫某在父親和“車主”范某陪同下到交警隊處理無證駕駛案。調查發(fā)現(xiàn),范某作為抵押車債權轉讓簽字人,未盡管理責任,將車輛交由未成年孫某使用。民警嚴肅告知范某需承擔的法律風險,范某表示悔悟。
疊彩交警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未成年無證駕駛人孫某依法處以1500元罰款,并嚴肅批評教育,指出未成年人駕駛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交警提示
廣大家長和學校,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交通安全意識,杜絕無證駕駛等危險行為。同時,在車輛交易過程中,各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確保交易合法合規(guī)。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麻新宇
內容來源:桂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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