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東北大學6名學生在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公司烏努格吐山銅鉬礦選礦廠浮選槽溺亡的悲劇,為高校實踐教學安全敲響了警鐘,也暴露出高校與實踐教育基地關系的不均等:在高校與對口實踐教育基地的關系中,高校因資源依賴被迫讓渡支配權,而部分企業因“提供平臺”之名忽視實質投入,最終使“產教融合”淪為帶有隱患的實踐。當東北大學礦物加工專業僅能依托少數省級基地完成必修學分,而高校無力要求涉事企業保障其師生安全完成教育實踐時,所謂“校企合作”已在安全責任上徹底失衡。
實踐基地是高校人才培養的重要平臺,為學生提供寶貴的實操機會,助其將理論與實際結合,滿足學生了解行業需求,優化專業設置與課程內容。高校重視實踐基地建設,積極拓展并維護這些資源,力求為學生創造良好實踐、就業機會。高校與實踐基地本該相互依存、合作共贏。
但現實中,部分高校在合作中往往十分被動。優質實踐基地資源稀缺、競爭激烈,像一些熱門行業的頭部企業,實習崗位供不應求,高校為讓學生獲得實習、就業機會,難以在合作中占據主導,不敢對企業提出過多要求。企業運營有自身節奏和目標,與高校實踐安排沖突時,高校話語權普遍較弱。
這種權力不對等直接導致高校對實踐基地安全管理的失控。高校安全考察淪為“蓋章驗收”,安全協議條款空洞化,僅泛泛要求“保障安全”,卻無法提出實質性整改要求;高校相關責任人提前考察,如果沒有專業人士協助,是否有行業安全辨識能力尚且存疑,即使發現安全疑點,依照《教育部關于加強和規范普通本科高校實習管理工作的意見》(?高校需審核實習單位資質及安全條件)對不符合要求的實踐基地也只有終止合作一種選擇,對合作單位的安全管理介入權十分有限。這實際上讓高校教師對實踐教育基地的現場監管權形同虛設。更令人唏噓的是,保險常成為責任轉嫁工具,校企合作保障依托于保單,生命保障被壓縮為事后賠償。
此次悲劇令人痛心,也警示高校必須將安全視為實踐教學不可妥協的底線,嚴格篩選實踐基地,定期深入考察企業安全條件,簽訂詳細的安全協議,明確雙方安全責任。同時,高校應加強學生行業實踐安全教育,不僅在實習前集中培訓,還要將安全培訓貫穿實踐全過程,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實操技能與自我保護能力。學生的安全關乎家庭幸福與社會未來,高校和企業都該肩負起責任,完善實踐基地標準,規范實踐教學安全管理,別讓悲劇再次上演。
慘痛代價催生安全意識覺醒,部分高校推行白名單動態淘汰制,引入第三方季度審計高?;卦O備,對不達標企業立即終止合作;更有第三方檢測機構愿意助力“校企合作”,建議以工程技術參數取代協議泛化條款,強制約定實踐教育基地核心生產要素的安全標準。唯有將高校從資源“乞求者”轉化為安全否決方,以技術參數筑牢安全協議,才能扭轉“校企合作”被動態勢——畢竟任何實習學分都不值得用青春生命兌換。
看看新聞記者: 陳瑞
編輯: 陳瑞
責編: 王力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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