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花千骨》電視劇插曲《年輪》陷入“原唱”爭議。對此,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岳屾山 于7月25日解讀稱,首先,我國《著作權法》中并沒有“原唱”這一法律概念。著作權法中規定的是詞曲作者和表演者。
汪蘇瀧作為詞曲作者,享有完整的著作權,包含“復制、發行、表演、信息網絡傳播”等權利。他可以在授權范圍內許可任何人演唱,也可以自己演唱,不受次數限制。因此,無論男聲版還是女聲版,都只是對其作品的使用,而不會產生“誰更正宗”的法律后果。
根據《著作權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權利。張碧晨在2015年6月15日首發的錄音版本,使她成為該版本的“表演者”。但她只是“這一版”的演唱者,卻不屬于“唯一”的演唱者,除非其享有專有表演的權利。
雖然《著作權法》中并沒有"原唱"的概念,但在“最早演唱并公開發行”這一語境下,如張碧晨版本之前確無其他在先發行版本的,則張碧晨符合公眾語境中“原唱”一詞的標準,其應被視為《年輪》的原唱。
公開資料顯示,2015年《花千骨》電視劇插曲《年輪》由張碧晨演唱女生版(6月15日發行),汪蘇瀧演唱男聲版(6月30日發行),兩版本同期收錄于官方原聲帶。
近日,千萬粉絲網紅“旺仔小喬”宣布將以蒙面形式在上海舉辦首場個人演唱會,其蒙面演出的方式被質疑不合理,陷入輿論風波。7月22日,旺仔小喬稱《年輪》原唱不是汪蘇瀧的話題登上熱搜引發爭議。旺仔小喬回復網友評論稱:“《年輪》由汪蘇瀧創作,但原唱是張碧晨,我認定的事不會改”。
7月23日,有網友發現QQ音樂移除了張碧晨版《年輪》的“原唱”標簽,引發網友關注。此前該平臺僅標注張碧晨為原唱,而網易云音樂等平臺則長期標注張碧晨與汪蘇瀧為“雙原唱”。
7月25日凌晨,張碧晨工作室針對近期網絡上關于歌曲《年輪》的相關言論發布聲明,強調《年輪》作為電視劇《花千骨》插曲率先上線,由張碧晨女士演唱,為該歌曲最早正式發布的錄音版本,亦是《花千骨》電視劇中唯一使用的演唱版本,2015年6月30日,男聲版本以單曲形式上架音樂平臺,時間上明顯晚于張碧晨版本。因此張碧晨女士是《年輪》的唯一原唱,這一事實清晰明確、無可爭議。
汪蘇瀧曾在脫口秀表演中,回應過《年輪》原唱這件事,并調侃:“這首歌除了張碧晨,其他都是我的”。
7月25日,汪蘇瀧對接號@SilenceRadio0917 發文稱,作為創作者,我們尊重每一位合作方,也尊重音樂的生長規則,希望讓關注回歸音樂本身。在《年輪》發行十年之時,我們決定收回《年輪》授權,暫不授權該作品做任何演唱。同時,關于因《年輪》產生的另一首歌曲《夢幻誅仙》的風波,我們第一時間在查詢合約后,確認這首歌曲也是雙原唱。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