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
記者從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了解到
今年以來
全區12315平臺
共接到奶茶類相關投訴舉報105件
消費者反映的問題有:
奶茶中驚現頭發、蟲子甚至塑料;
宣傳圖片上堆滿配料的大杯飲品,
到手卻變成“縮水版”;
有店員態度惡劣、訂單操作錯誤
消費者謝先生反映,其通過外賣平臺在一飲品店消費19元買了奶茶,飲用后發現有一個橢圓形的鐵制異物。經銀川市市場監管局西夏區分局執法人員核查,商家給消費者退一賠十。
消費者張先生在某品牌飲品店消費11.9元購買一份大杯奶茶。收到奶茶后卻發現實際為中杯規格,但商家仍按大杯價格收費。經吳忠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核查調處,商家給消費者退款。
消費者王先生在一飲品店消費15元購買兩杯奶茶,等待30分鐘后商家未上餐,消費者詢問時工作人員態度惡劣。經鹽池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核查調處,商家退還消費者15元。執法人員要求商家就服務態度進行整改,進一步落實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禁止生產經營‘混有異物’‘變質’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自治區市場監管廳投訴舉報中心工作人員介紹,對于違反規定的商家,監管部門依法可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1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可吊銷許可證。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消費者除了可以請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額外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如果請求額外增加的賠償金數額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計算。
自治區市場監管廳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奶茶時注意這些事項:購買前查看商家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優先選擇證照齊全、環境衛生整潔、口碑良好的店鋪。
注意飲用時效,現制奶茶建議現做現喝,從制作完成到飲用的時間最好不超過2小時,不建議冷藏或隔夜后飲用。
拿到奶茶后,可先觀察飲品狀態,如是否有異物、分層、沉淀等。
若發現奶茶發酸、液體分層,外觀或口感明顯改變,應立即停止飲用。購買時保留購物小票等消費憑證。若遇到消費糾紛,先與商家協商解決;協商無果時,可撥打12315、12345熱線或通過全國12315平臺等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寧夏日報客戶端
編輯:王瑜婧
審核:申亮
監制: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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