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巴基斯坦的歷史,總繞不開祖爾菲卡爾·阿里·布托這個人。他是巴基斯坦政壇上一個關鍵人物,從一個貴族家庭走出來,到成為總統和總理,再到最后被絞刑,這一路走得跌宕起伏,讓人感慨。1979年4月4日凌晨,在拉瓦爾品第中央監獄,布托被執行絞刑,那一刻他留下的話是“我是無罪之人”,這句遺言到現在還被很多人提起,成了他一生爭議的縮影。布托不是什么完美的人,他的政策和做法有好有壞,但他的故事反映了巴基斯坦政治的復雜性,從建國后的動蕩到軍政交織,再到家族傳承,都能從中看到影子。
布托出生在1928年1月5日,在信德省的拉爾卡納附近,那是個貴族家庭。他的父親沙阿·納瓦茲·布托爵士在殖民時期當過政府部長,家族背景讓他從小就接觸到政治圈子。年輕時候,布托去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學政治,1950年拿了學士學位,后來又去英國牛津大學基督教堂學院讀法律,1952年拿到碩士,還在1953年成了律師。他甚至在南安普敦大學短暫教過國際法,是第一個亞洲人當講師。這段經歷讓他視野開闊,回國后很快就涉足政界。
1953年回巴基斯坦,布托在卡拉奇開律師事務所,順便在穆斯林法學院教憲法。1957年,他第一次代表巴基斯坦去聯合國大會,處理侵略定義的問題,這讓他在國際舞臺上露臉。1958年10月7日,陸軍司令穆罕默德·阿尤布·汗搞了政變,推翻了伊斯坎德爾·米爾扎總統,自己上臺。布托沒受影響,反而進了內閣,當了商務部長,那時他才30歲。接著他升遷快,管過燃料、電力和自然資源部,1963年1月15日成了外交部長。在這個位子上,他推動了中巴邊境協議,1963年3月2日簽的,劃定了邊界線,還涉及2000平方英里的土地轉讓,這加強了兩國關系。
1965年9月,印巴第二次戰爭打起來,主要爭克什米爾。布托支持在克什米爾搞“直布羅陀行動”,巴軍推進了,印軍后撤30公里。但戰爭僵持住了,1966年1月10日,阿尤布·汗在塔什干簽停火協議,布托覺得這協議對巴方不利,損害了克什米爾利益,所以1966年8月31日他辭職了。辭職后,他公開批阿尤布政權腐敗和獨裁。1967年11月30日,他在拉合爾成立了巴基斯坦人民黨,提“伊斯蘭社會主義”綱領,強調土地改革、工業國有化和教育普及。這黨很快就吸引了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
1968年,反對運動鬧得兇,阿尤布·汗1969年3月25日下臺,把權力給了葉海亞·汗。1970年12月7日大選,人民黨在西巴基斯坦拿了多數席位,尤其在旁遮普和信德省大勝。但東巴基斯坦的覺醒聯盟贏了,要求自治。布托不肯合作,導致僵局。1971年3月,東巴內戰爆發,印度插手。12月3日,印巴全面開戰,巴軍在東巴投降,12月16日東巴獨立成孟加拉國。葉海亞·汗辭職,1971年12月20日布托上任總統兼首席戒嚴法管理員。他馬上釋放孟加拉領袖謝赫·穆吉布·拉赫曼,通過1972年7月2日西姆拉協定跟印度談,收回5000平方英里土地,釋放9.3萬戰俘。
上臺后,布托推經濟改革。1972年1月,他國有化鋼鐵、化工、銀行和保險等10大行業,限制私人資本。土地改革把灌溉地上限定在150英畝,非灌溉300英畝,分給無地農民。他還啟動核計劃,1972年1月20日在穆爾坦開科學家會議,建原子能委員會。外交上,1974年2月22日在拉合爾辦伊斯蘭會議組織峰會,加強跟阿拉伯國家聯系。1973年4月12日,新憲法通過,議會制確立,布托1973年8月14日轉任總理,繼續管外交、國防和內政。
1977年3月7日議會選舉,人民黨贏了,但反對派巴基斯坦全國聯盟說舞弊,全國鬧騷亂。聯盟是1977年1月8日組的,包括伊斯蘭黨派。騷亂中,示威者燒車,軍隊鎮壓。布托跟聯盟談,但沒成。1977年7月5日凌晨,陸軍參謀長穆罕默德·齊亞·烏爾·哈克搞“公平行動”政變,軍隊圍總理府,士兵持槍進布托家,把他綁了押走。齊亞宣布戒嚴,承諾90天內選舉,但一拖再拖。布托被控1974年3月謀殺政治對手父親納瓦布·穆罕默德·艾哈邁德·汗。
審判1977年10月24日在拉合爾高等法院開庭,檢察方靠前聯邦安全部隊主任證詞,說布托下令暗殺。辯護方說證人遭酷刑逼供,審判偏袒,法官不公正。1978年3月18日,法院5比0判死刑。布托上訴到最高法院,1979年2月6日4比3維持原判。盡管美國、英國等多國呼吁寬大,齊亞不理。1979年3月24日,最高法院駁回最后上訴。1979年4月4日凌晨1時45分,在拉瓦爾品第中央監獄執行絞刑。布托因瘧疾和痢疾體重銳減。尸體掛了30分鐘后取下,運到家族陵墓埋葬。那一刻,他說“我是無罪之人”。
布托死后,齊亞掌權到1988年,推動伊斯蘭化,改憲法加強總統權力,支持阿富汗抗蘇聯入侵。1988年8月17日,齊亞坐C-130運輸機從巴哈瓦爾布爾起飛,飛機爆炸,他和多名官員死了,原因可能是機械故障或暗殺,沒定論。布托家族影響沒斷,他女兒貝娜齊爾·布托1988年和1993年當總理,2007年遇刺身亡。人民黨成了巴基斯坦主要政黨,布托的核計劃和憲法改革留下了遺產。2011年,最高法院受理重審,2024年3月6日判原審判不公,違反憲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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