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管理處2025年7月27日通報,少林寺住持釋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占項目資金寺院資產;嚴重違反佛教戒律,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系并育有私生子。目前正在接受多部門聯合調查。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公布的這兩個罪差不多十多年前都在傳了,只能說時間點有點巧合,到底是不是踩了紅線也不知道。色戒應該只是他最輕的罪行吧,戒律之上還有國法,國法之外還有人性。若真把兩種規則都踩破,方丈也得跟普通人一樣去該去的地方。
老話說和尚頭上沒毛,可不代表頭上沒緊箍。佛教里的戒律比老年大學的課程表還細,尤其那條“不淫戒”,誰碰誰出圈。
過去在寺里,輕點兒叫“犯戒”,罰你挑水劈柴、跪香懺悔;重了就成“破戒”,一紙“遷單”把你請出山門,連僧袍都得脫下,江湖再無此人。
從佛教戒律的角度看,釋永信面臨的懲戒極為嚴厲。佛教的根本戒律“五戒”中,不邪淫、不偷盜是最基本的底線,而作為方丈,他還需遵守更嚴格的“具足戒”。
按照傳統戒律,僧人若犯根本戒,如淫欲、偷盜寺院財物,理論上應當“擯出僧團”,即永久剝奪僧籍,不得再穿袈裟、受供養。歷史上,類似案例的處理往往極為嚴苛,比如唐代高僧因犯戒被逐出山門,終身不得再入佛門。
但現實是,現代社會的宗教懲戒往往摻雜著復雜的利益關系,執行起來未必那么干脆利落。
可少林寺不是普通小廟,它頭頂“千年古剎”的金字招牌,腳底下還踩著商業帝國的電梯。
少林寺的管理模式,一直是爭議焦點。釋永信掌權三十多年,將少林寺從一座破敗古剎打造成商業帝國,旗下涉及武校、文旅、影視甚至房地產。
這種高度集中的權力結構,使得內部監督形同虛設。少林寺的財務長期不透明,信眾捐贈、門票收入、商業合作資金的流向,外人根本無從得知。
方丈本人同時掛著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河南省佛教協會會長兩枚大號徽章,按《漢傳佛教寺院住持任職辦法》第9條,能撤他職的,是“所在地佛教協會”。
這就有點微妙——自己給自己動手術,疼不疼且兩說,下不下得去刀才是關鍵。
戒律歸戒律,倘若真把寺院賬戶里的香火錢拿去炒地皮、養私生子,那就不是戒律能兜得住的事了。
警方、宗教事務局、審計署多部門已經排隊進場,罪名清單上涉及:職務侵占、挪用資金、敲詐勒索等,數字一旦夠數額,量刑起點就奔著五年以上去了。佛門講因果,法律講證據,兩邊賬本都得算清楚。
有人擔心:萬一最后只是“內部處理”,豈不是大事化小?其實大可放心。
少林寺是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財務得接受年度審計;方丈又是全國人大代表,身份擺在那兒,想低調處理比登天還難。
2015年釋延魯等人實名舉報,后來雖以“查無實據”收尾,但調查組仍把寺院賬本翻了個底朝天,連收養還是私生女都驗了DNA。這一回,動靜更大,輿論更高,誰敢再玩“燈下黑”?
再說宗教事務管理部門。國家宗教局手里握著《宗教事務條例》這把尚方寶劍,第58條寫得明明白白:宗教教職人員違反法律、法規,情節嚴重的,由宗教事務部門建議宗教團體取消教職人員身份。
翻譯過來就是:先摘帽子,再送司法機關。流程看著繞,其實步步都在陽光下。
再大的香火也燒不化鐵證如山。方丈的袈裟再厚,厚不過國法;佛號再響,也蓋不過警笛。
少林寺的故事講了1500年,主角換了一茬又一茬,唯一不變的是:人在做,天在看,賬本也在看。
未來的走向,取決于調查的深入程度。若證據確鑿,釋永信很可能面臨“雙開”——既被佛教協會除名,又被司法機關定罪。
但更值得關注的是,此事是否會推動宗教管理的制度改革。比如,要求寺院財務公開,設立獨立的監督委員會,或者加強對宗教領袖的權力制衡。否則,類似事件恐怕還會重演。
信仰的本質是純凈的,但人性的弱點從未改變。當神圣的袈裟被世俗的欲望染污,我們需要的不僅是懲戒一個人,而是重建一套讓信仰回歸本真的制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